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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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报告
作者:  来源:云和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周嘉琪  发布时间:2021-06-02 14:36:44

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为我县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云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云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对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叶伯军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叶伯军同志又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县委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风清云和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主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聚焦“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更加有力。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三大攻坚战、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无违建县创建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全力配合县委做好省委巡视回访工作,不断深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日常督查835批次、专项明察暗访9批次,督促整改问题667个,立查立办涉疫违规违纪问题2起,党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5 人,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任务,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完成全县低收入农户、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入户核查和扶贫项目实地勘察“全覆盖”。严肃村社组织换届纪律,严格开展村社干部人选廉政资格审查,办理涉“一肩挑”人选信访件11件,其中查实并给予党纪处分3人,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4起,立案审查2人,诫勉处理4人。完成全县66家单位政治生态评价,崇头镇入选2020年度丽水市基层政治生态优胜榜。

(二)压实主体责任清廉合力更加凝聚。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用好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定期提醒督促县四套班子及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强化压力传导,对7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两公开一质询”评议;对15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2个党组织、30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其中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一体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指导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一点一方案”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示范点建设。

(三)严格正风肃纪,“四风”纠治更加深入。一以贯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全县51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一对一”联点督导。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烟票等15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监督检查43批次,检查场所576家次。围绕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开展主题式督查,发现问题线索66条,立案查处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运用“大数据”+“大脚板”正风肃纪精准监督机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2个。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理干部3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发布典型案例通报6期,严肃查处县人社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四)做强基层监督,群众获得感更加丰满。针对村社换届后基层治理新形势新特点,编发《云和县村居干部廉洁履职“十八严禁”》《云和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指南》《云和县村务监督一本通》,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积极探索村务监督一体化,创新实行干部“联系访”、村民“联连问”、乡村“联合督”、县乡“联动查”的“四联”工作法,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走访群众2548户,组织质询评议10场次,联合督查289次,推动整改各类问题785个,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42起,基层腐败治理格局不断优化,该项工作得到省纪委副书记批示肯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受理检举控告88件,持续提升信访件受理处置质量,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同比分别下降26.9%22.8%10%52.9%,四项指标实现“三年连降”,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高举巡察利剑,政治体检更加透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化“三张图”工作制度,完成21家党组织和24个村居巡察,其中提级(交叉)巡察3家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625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收回违规违纪款454.72万元。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贯通,建立巡中移交、快查快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巡察利剑震慑效果。严把巡察整改关,坚持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组等单位六方联审,组织巡察整改点评会,对5家已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面对面质询。组建巡察回访督查组,对16家已巡察党组织不定时进行回访检查,发现问题42个,提出意见建议36条,推动开展公款私借问题等专项治理。加强巡察工作制度约束,出台《云和县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规范化。

(六)一体推进“三不”,压倒性胜利更加巩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年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81条,立案审查调查6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57人,其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6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挽回经济损失233.04万元,严肃查处县农办(扶贫办)副主任彭季伟严重职务违法案、紧石电站船筏过坝管理处叶伟平贪污案等腐败案件。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数1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6人次、占比61.9% ,第二种形态34人次、占比21.9%;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第四种形态转第三种形态1人次。坚持以案促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3份,提出整改建议30条,督促相关单位补齐扎牢制度笼子。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片《激浊扬清》和原创廉政歌曲《我心如莲》《我有一个愿望》,分别在县纪委全会、学习强国、丽水市首届“清廉文化进村晚”上展播,舌尖上的好家风、领导干部清廉家访等活动,让廉洁清风吹进乡村社区、潜入千家万户。在高压震慑、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有1名干部主动投案,2名科级领导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切实为干事创业者担当撑腰。

(七)坚持守正创新,体制改革更加深入。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达到2名专职干部配备要求,设立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91个,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统筹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力量,开展协作办信办案24件次。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案件协助审理,全年协审基层案件31件,提出意见建议133条,有效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八)提升专业素养,执纪本领更加过硬。深化“理论+实战”“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形式,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用好清廉丽水学习平台、“风清云和”学习论坛等载体,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干部挂职锻炼,全年共有9名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到省、市纪委挂职锻炼,2名干部先后选调进入省、市纪委工作。认真组织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不断强化内部监督。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县纪委全会、纪委书记讲党课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四责协同”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细不实;个别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高压之下仍不收手不收敛,腐败问题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反弹压力大,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然多发。同时,对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还不够高、履职能力还不够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纵深推进风清云和建设,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县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必须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心怀“国之大者”,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紧紧围绕“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这一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更高期盼。要坚持不懈监督巩固脱贫成果,更加关注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部署,把监督“放大镜”牢牢聚焦在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必须自觉遵循系统观念。面对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必须自觉遵循系统观念的内在规律与实践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专班化运作、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

(四)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握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有机整体,一体谋划实施,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要深刻理解不敢、不能、不想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融合的特点,深挖“三不”之间相互支撑、相互转化、融为一体的功能和规律,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功能,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必须深度锤炼执纪铁军。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来抓。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思维、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2021年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精神紧密贯通起来,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紧密结合起来,从中汲取真理力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围绕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及疫情常态化防控省委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市委“双招双引”发展战略、县委“八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可视化、常态化、清单化监督,确保一贯到底。以高度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协助做好中央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加强对重大巡视巡察问题、重大督查问题、重大审计问题、重大安全问题等“十张清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明县乡两级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程跟进、铁腕执纪,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县乡两级换届风清气正。

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认真落实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动态掌握“关键少数”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促进廉洁从政、廉洁治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话、“一把手”带头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等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一级党组织的监督,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完善政治生态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优化评价指标、完善评分细则、深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清廉指数分析研判,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政治体检、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过程性监督评估,不断提升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和正面导向作用。

(二)持续推进“四责协同”,全面深化风清云和建设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两个责任”一体履行,不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构建主体明晰、各负其责、有机协同、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闭环管理模式。用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负“两张清单”,推动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具体年度任务安排。做好主体责任季度提醒,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专项检查、履责报告、述职述廉、约谈提醒等各项工作,坚持科学精准稳慎开展问责,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统筹推进清廉建设。把清廉建设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抓直管责任,形成清廉建设“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充分融入本地特色和行业文化,打造一批清廉建设标杆。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建设,挖掘浙西南革命精神、抗战文化、家风家训中的清廉元素,丰富清廉文化产品供给,结合城乡景观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串联互补的清廉文化示范点。

立足长效防控风险。把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风险防控的核心任务,防住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本人和分管部门、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深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建设,精准切入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问题多发的重点环节,着力预警和治理影响清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督促补齐制度短板,确保常治长效。

(三)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阶段性特征,注重从政治全局上抓重点,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财政金融投资富集、资金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以及教育科研、医疗、交通、工业园区等领域,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推动开展全县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促进完善供销系统监督监管体系。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国有企业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行为惩戒力度,让“围猎”者无路可走。

坚持纪法情理融会贯通。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加强关爱和激励,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日常督查回访教育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科学准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坚持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与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一起抓,维护风清气正的检举控告秩序,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探索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深化共性问题通报机制,发挥纪律检查建议、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推动源头治理,督促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干部人事领域监督机制建设,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自觉筑牢思想堤坝。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继续坚持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旁听制度,及时公开大案要案信息,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拍蝇集等典型案例素材,分层分类开展常态化针对性警示教育。紧密结合迎庆建党100周年,配合县委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党史教育、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培育现代文明人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深入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办法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主题式督查等监督举措,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开通“四风”问题快查快办“绿色通道”,严肃纠治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悬空、虚假、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整治“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深挖彻查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开支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大数据”+“大脚板”正风肃纪精准监督机制,进一步统筹相关职能部门资源优势、信息优势、专业优势,凝聚纠治“四风”合力,定期开展智能化分析、预警、报告,精准研判隐形变异“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

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巩固深化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用好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重点深刻剖析成因,督促职能部门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动综合施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相向而行、同步发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切实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让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立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聚焦“双招双引”这一加快跨越式发展战略举措,围绕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查纠、解决部门及党员干部在扶持企业过程中存在的落实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助推“亲而有度”“亲而有为”。深化县纪委县监委班子联系企业制度,协作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抓实服务保证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助力打造“亲清政商会客厅”品牌,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优质营商环境。

(五)持续推动监督下沉,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做好扶贫监督后续工作,强化对巩固“四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优化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深入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等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提升基层监督效能。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清单》《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强化对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领导工作清单》,完善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议事规则、工作运行程序、村务监督工作措施、村级监督队伍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组织开展优秀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评选工作,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完善“四联”工作法,把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人民群众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零距离、全方位的监督,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深入开展“三清三提升”活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入驻“矛调中心”的牵引带动作用,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开展领导包案下访、提级办理、交叉办信,加强信访件跟踪督办,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检举控告工作程序,提高检举控告处理规范化水平,着力实现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进一步下降,实名举报反馈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六)持续提升巡察质效,更加彰显利剑震慑作用

坚守巡察政治定位。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完成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对部分已巡察党组织开展回访,对个别权力集中、风险较多,或是有重大问题反映的已巡察党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增强巡察震慑力和监督实效。

强化巡察综合监督。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特别是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巡前做好一体谋划,巡中畅通重点问题线索移交、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巡后开展巡察整改六方联审,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群众监督作用,充分释放监督活力,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巡察质效。

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深化约谈、通报等制度,加强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问责力度。建立专报直通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跟进巡察发现问题处置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立巡察整改评估体系,通过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成整改任务、提升整改成效、整改满意度、整改专项抽查等情况的评估,全面掌握巡察整改实际情况,推动标本兼治和巡察成果运用。

(七)持续深化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监督规范协同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云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履职工作手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派驻机构例会等制度,不断深化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建设。把发现问题作为派驻监督生命线,紧贴驻在部门职责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集中岗位开展“嵌入式”监督,发挥好“探头”“哨兵”作用。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县监委与乡镇(街道)党组织共同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和考评办法,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激励机制,督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化乡镇(街道)案件审理协作机制建立基层案件审理“人才库”,完善“片审”“互审”工作办法,健全协审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积极融入数字化改革,着力建设“智慧纪检监察”,一体推进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网络建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审理辅助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深化系统集约、互通融合,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促进各项监督融合贯通。建立纪检、监察、派驻、巡察统筹衔接制度,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通共享,推动“四项监督”一体协同、贯通融合。深化片区协作机制,完善“委班子+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四位一体的协作格局,统筹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对重点难点问题线索开展定期会商、联合处置,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审理,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全面消除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案件“零自办”现象。建立健全“廉心”工作机制,推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资源一体化、内容精准化、形式规范化和结果质效化,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具体。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找准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项监督的衔接点,探索建立与组织、司法、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办法,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大力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质效,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住证据标准这个关键,使调查终结形成的案件事实、证据均能与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相对接、相符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认真落实涉案财追缴制度,规范开展涉案财物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处分执行清单化告知和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制度。组织评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件、案件办理优秀案例,促进基层提升办件质效。

(八)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县纪委常委会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学习议题,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政治品格。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深入开展党章、党性、党史国史和国情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党建和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深入开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纳千家言、上百堂课”活动,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学思践悟能力,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大力锤炼能力素养。扎实推进学习练兵,强化智慧赋能,坚持“八个一”学习制度,全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强化干部政治理论武装,提升执纪执法专业素养。用好新录用(新选拔任用)干部挂职锻炼、信访轮班接访等制度,实施“青蓝计划”,常态化开展挂职交流、顶岗锻炼和师徒结对,让干部在实践中磨砺本领、增长才干。提升创新精神和品牌意识,注重继承优秀经验和创新特色做法相结合,纵深开展项目攻坚和品牌创建,组织评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精准监督优秀案例,做好总结推广和深化再创新,实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不断为风清云和增色添彩。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层层压实管人带队主体责任,形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共同体”。深化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坚持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远离‘两局’,走进‘两馆’”活动,督促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内外始终保持过硬的纪律作风。注重发挥县监委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十二个严禁”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云和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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