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4833/2021-2683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5-28 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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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和县住建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实施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发展,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7.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管理发展,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制订的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12.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

13.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工作。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5.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职责。

16.负责权限内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人防设施等行政审批。

17.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等工作。

18.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1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

20.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有关命令和指示。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经济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云和县住建系统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住建系统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云和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局属云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局属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住建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收支总预算133350489.29元。

(二)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收入预算133350489.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416118.26元,占58.80%;政府性基金收入26523790元,占19.89%;上年结转结余28410581.03元,占21.31%。
  (三)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支出预算133350489.29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506.48元、卫生健康支出1209228.45元、城乡社区支出123737513.59元、住房保障支出3892850.77元、其他支出2946390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430330.26元,占12.32%;日常公用支出1375398元,占1.03%;项目支出115544761.03元,占86.65%。

(四)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939908.26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416118.2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52379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506.48元、卫生健康支出1209228.45元、城乡社区支出95607164.8元、住房保障支出3612618.53元、其他支出2946390元。

(五)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416118.26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354251.56元,主要是新增了采真里装修奖励补助资金、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与内涝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资金、垃圾应急转运处置费等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64506.48元,占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1209228.45元,占1.54%;城乡社区支出(类)72029764.8元,占91.86 %;住房保障支出3612618.53元,占 4.6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98548元,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43972.32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21986.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2643.7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36584.6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69696.3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1667124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经费、城市维护水电费、城市给水、排水设施维护管理、防雷检测审查经费、农村污水终端运维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经费、采真里装修奖励补助资金、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与内涝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资金、城建档案数字化经费、美丽城镇办工作经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1492944.49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洁项目、垃圾分类经费、免费早餐、城郊垃圾收集、垃圾填埋场维护、垃圾中转站维护、车辆运行维护费、环卫工作经费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3500000元, 主要用于垃圾应急转运处置费、示范村建设、省级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15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30000元,主要用于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599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085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725070.53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经费、廉租房管理费用、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保障房及直管公房日常维修等支出。

(六)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05728.26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30330.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753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523790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477416.11元,主要是减少了云和县木玩乐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等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3577400元,占88.89%;其他支出(类)2946390元,占11.11%。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39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亮化管理维护经费、县城市政设施维护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45774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城市改造(棚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485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维护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事务8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250000元,主要用于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经费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946390元,主要用于保洁经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工作等支出。

(八)关于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400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50981元,减少71.7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40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8.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云和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3906.79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2779.64元,增长14.7%,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云和县住建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13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325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800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和县住建系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 其他用车3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云和县住建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634290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汇总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经费、城市维护水电费、城市给水、排水设施维护管理、防雷检测审查经费、农村污水终端运维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经费、采真里装修奖励补助资金、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与内涝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资金、城建档案数字化经费、美丽城镇办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农村环境保洁项目、垃圾分类经费、免费早餐、城郊垃圾收集、垃圾填埋场维护、垃圾中转站维护、车辆运行维护费、环卫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城市路灯亮化管理维护经费、县城市政设施维护项目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2020年城市改造(棚改)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维护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费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是预算单位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水处理服务费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垃圾应急转运处置费、示范村建设、省级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是预算单位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是预算单位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是预算单位用于白蚁防治经费、廉租房管理费用、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保障房及直管公房日常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保洁经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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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村镇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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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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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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