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和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草案,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县直属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6.承担县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人民意见征
集、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采集。
8.负责管理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全县政
务服务热线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信访局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信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672198.32元。
(二)关于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3672198.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2198.3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0元,占0%。
(三)关于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3672198.32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9958.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979.76元、卫生健康支出114099.60元、住房保障支出179160.00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89541.88元,占56.90%;日常公用支出195456.44元,占5.32%;项目支出1387200元,占37.78%。
(四)关于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72198.32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2198.3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9958.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979.76元、卫生健康支出114099.60元、住房保障支出179160.00元。
(五)关于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72198.32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09482.99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99958.96元,占8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8979.76元,占4.87%;卫生健康支出(类)114099.60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类)179160.00元,占4.8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3199958.96元,主要用于全国、全省、全市“两会”,驻京工作及信访维稳等各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319.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9659.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4099.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91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4998.32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9541.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5456.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信访局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700.00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928元,增长54.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7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4.0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矛调中心工作交流及向上对接工作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信访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456.44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338.54 元,下降9.84%,主要是厉行节俭。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信访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每个单位至少填报2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2200.00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