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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云和县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8 15:08:10 信息来源:云和

云和县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74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8〕1号)、《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旅游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绿谷知行”研学实践实施办法》(丽教基〔2018〕172号)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县“365”德育体系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推进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财政局

共青团云和县委员会

云和县公安局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云和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0月20日


推进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办法

一、目标意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激发家国情怀,感受革命光荣历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研学旅行活动,加深学生了解和认同本土文化,提升学生本土文化自信。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实现知行合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思想境界,锻炼强健体魄,磨炼意志坚强,塑造高尚品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相统一,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亲近自然,丰富知识、拓展视野,参与体验、重在实践。

(三)普及性原则。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必须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应坚持公益性质,只收取基本费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活动,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研学营地基地建设

截止到目前,县级研学基地已创建35个(具体见附件)。到2022年底,力争创成省级研学基地3个以上,创成市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0个以上。

(二)研学线路设计

云和县素有“山水家园”和“童话世界”之称,显现出“山美水美城美,天和地和云和”特点。研学旅行线路设计立足于本土优势,主要围绕三个主题开展。

1.“老云和寻根之旅”。依托云和丰富的浙西南红色革命资源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资源,围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弘扬传统文化,厚植优秀品格”等主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突出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2.“新童话创新之旅”。依托云和木制玩具承接历史、包容现代、绽放未来这一特征,围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奋勇拼搏,攻坚克难”等主题,在木玩、动漫、电商等领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开拓创新、自立自强等良好品质。

3.“真山水生态之旅”。八百里瓯江穿境而过,云和梯田享誉世界,绿水青山与梯田农耕交相辉映,美丽乡村、风情小镇应运而生,围绕“生态价值转化我先行”“当环保卫士,做时代公民”等主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突出培养学生绿色环保意识和热爱劳动等良好品质,从而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三)开发研学实践课程

各研学营地基地要结合学生实际,精心探索研学课程,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研学活动;同时鼓励学校根据研学基地的文化特点和学生需求,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组织本校教师自编或者改编研学教材。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必须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学校学年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实践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现象,构建“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向未来”的研学实践课程模式。

四、研学活动的组织安排

(一)研学旅行年级和时间的安排。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3-4天、初中4-6天、高中6-8天。研学旅行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和传染病高发期。

(二)学校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方案、安全预案、研学课程,与有委托资质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参与活动的学生购买相应保险,再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批,报安全科备案。

(三)家庭亲子研学旅行的推动。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家庭旅行多样性、灵活性、简易性等特点,大力鼓励和引导各中小学生家庭,利用寒暑假期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带孩子外出研学旅行。鼓励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研学旅行。

五、研学经费保障和优惠举措

(一)落实研学活动经费。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家庭承担为主、社会公益为辅的形式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二)落实门票减免等优惠举措。县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交通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场馆、景区、景点的门票实施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明文规定落实减免门票等费用;公布为丽水市级、云和县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营地、基地的,均须按不高于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三)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收费支付方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食宿、交通、活动等费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负责告知学生家庭。学校委托机构开展研学旅行的,由被委托方直接向参加研学的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鼓励由参加研学的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一)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教育局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要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行前告知制度,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行前要告知家长有关活动意义、安排、线路、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出行师生须购买意外险,且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旅行教育营地目录单的研学旅行教育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同时,应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等全程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

(二)落实各方安全责任。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认真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资格和服务标准;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车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要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教育局要督促学校选用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车船服务提供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期间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局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要负责组织开展研学课程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工作,把握课程内容与本土人文历史的一致性、正确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要联同教育部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七、研学旅行工作推进步骤

(一)试点先行,有序推进。2020年下半年,分别确定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文元育英中学、云和中学试点先行,以县内研学旅行为主;2021年上半年,城区小学、初中整体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面铺开研学旅行活动。

(二)加快创建各级研学旅行营地基地。2020年秋季开始,全面推进省、市、县各级营地、基地创建。加快培育我县各级各类研学营地、基地,打造一批在省市县有影响力的营地、基地。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教育局为组长单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副组长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云和县委、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相关部门业务处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大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及时研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其中,教育局主要统筹安排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政策制定、营地基地认定、研学课程开发指导、研学活动安排等;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统筹指导研学旅行的服务规范、线路组织和相关认定等。各中小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及中小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具体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

(三)强化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情况及成效要列入学校综合考核;学校要重视学生研学旅行成果展评活动,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及成效要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为激励广大学生深入开展研学活动,学校要出台方案,采取多种激励手段,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要积极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示范学校。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共青团云和县委要将各类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与研学旅行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参与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要学习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有效形式,提高区域研学旅行质量,推动我县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云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名单

研学路线

基地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老云和 求根之旅

云和小顺爱国主义教育研学基地

陈小明

13735963890

云和梅湾村红色教育研学基地

毛新华

15988003570

云和县“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研学基地

雷丽梅

13506823655

云和县看守所法制警示教育实践基地

蓝佳慧

15268769288

新童话 创新之旅

云和县金成木业玩具智慧园社会实践基地

王艳萍

15967283584

云和县优优象木玩创客工坊实践基地

陈玉波

18157470551

云和县国防宣传教育中心研学基地

吴莉芳

13754295088

真山水  生态之旅

云和梯田研学实践基地

杨鑫鑫

13625783980

云和湖仙宫研学实践营地

林秀萍

15268769667

云和县长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研学基地

彭建党

1873706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