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宣讲】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活动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4-30 09: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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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云和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城山水广场、体育馆方舱疫苗接种点等地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活动。

活动现场,县医保局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制了宣传折页,设置了政策咨询台,向广大市民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如果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药品等行为均属于违法,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一起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山水广场咨询台前,工作人员毛芳娇耐心地为市民解答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我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已经申领过了,我爸妈没有智能手机,能不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呢?”“能,您只要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添加亲情账户即可。”在体育馆方舱疫苗接种点,工作人员余勇涛手把手地指导市民王先生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

据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我省也出台了《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县医保局组织开展本次活动,一方面旨在通过深入浅出的宣传解读《两个条例》,提高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参与者的法律意识,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以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全力做好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工作,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申领激活保障服务,切实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让群众看病就医享受更大便利。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折页(问答手册)2000余份、宣传用品500余份,现场引导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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