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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云和县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补助办法》(云民〔2020〕64号)文件精神,我县现有运营一年以上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2家,我局委托丽水市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对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运营状况为好的5家,较好24家,一般15家,关停(未运营)58家。经研究,决定发放2020年度102家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本次共计发放运营补贴54万元,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运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云和县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云和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评估报告 附件2.doc
云和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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