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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浙民福〔2018〕5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8〕99号)和《关于印发云和县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云民〔2020〕6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各项目能正常投入运营,决定给予紧水滩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65万元,元和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50万元,赤石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60万元,中医院(嵌入式养老机构)项目资金40万元,凤凰山街道后山卫生院(嵌入式养老机构)项目资金80万元。请各乡(镇)街道将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云和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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