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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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5月21日至6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3个方面存在的34个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于7月3日、8月10日、8月2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五见”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和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在整改中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共同抓、全体干部职工齐心抓,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反馈整改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本次巡察工作,巡察组指出我局共存在三个方面的34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33个,未整改1个,未整改的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15人;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学习形式上以传达学习为主,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际的能力有待提升。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作出了深刻检查,党组其他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检查。
二是在全局会议上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依托周一夜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二)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离严肃性实效性要求还有距离,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在对7名班子成员和20名普通干部的抽查中,发现5名班子成员和9名普通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三会一课”等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的问题。
一是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做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互相进行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重新梳理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和调研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各班子成员抓好落实整改。
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三会一课”等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
(三)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会议未按照‘议题提出、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步骤进行,存在主要领导先发表倾向性意见、未逐项作出决策、非党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等情况。2019年党组会议,存在主要领导先发表倾向性意见3次,如2019年3月4日党组会讨论‘3.15’活动宣传经费预案问题等议题;2019年10月21日党组会‘三重一大’议题无讨论过程;截止5月13日,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中,存在非党领导参与表态”的问题。
一是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及党组其他成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了剖析和检查。
二是对2019年党组会议中出现的问题在班子会上进行逐一研究整改,班子重新学习了《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议题提出、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步骤,明确非党领导可列席党组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但不参与表决。
二. 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对‘最多跑一次 ’改革不够重视,存在报表未报、相关会议缺席及权力下放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3月8日部门间跑一次事项再梳理未交,11月5日协同平台管理员培训未参会;办理‘三小一摊 ’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经营许可,未按规定下放到乡镇(街道)”的问题。
一是对会议缺席、表格未交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落实专人负责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事项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业务上报、培训及对接工作。
二是结合我县小县大城的人口分布特点,审批人员资格要求,将三个基层所作为代办点,为群众进行涉及“三小一摊”相关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的申请。群众可就近到基层所,由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上申报,由许可科统一审批出件后,再将执照、许可证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群众手中。
三是对基层所办理“三小一摊”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做好业务交接工作,确保审批质量。
(二)针对“法治建设推进不力,法制审核人员明显少于规定要求,依规应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名,实则只有1名”的问题。
一是我局发布《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兼职法制员队伍的通知》(云市监〔2020〕47号),成立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兼职法制员队伍,明确了兼职法制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新增了3名兼职法制员,城东市场监管所1名,城西市场监管所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1名。
二是已将持有司法证人员纳入法制审核人员范围,增强了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力量。
(三)针对“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2018年、2019年县委办分别印发了《‘比担当、比执行、反四风、促赶超’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治三强比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局均未召开部署会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落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今后作风建设工作。同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成员进行自我剖析和检查。
二是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今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部署会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落实。
三. 关于“主责工作推进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
针对“2018年、2019年在市级综合考核中食品安全指标连续两年排名末位。‘三小一摊’监管不够到位;全县有204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小餐饮、小食杂店、小作坊为主,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如2020年6月17日县委巡察组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11家小餐饮店,存在卫生状况差、未配备消毒柜等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未上墙等问题。网络和微信销售食品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缺乏有效监管举措,成为食品安全新的隐患”的问题。
一是加强“三小一摊”食品监管,发挥辖区所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力量,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9月份已联合教育部门、辖区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利用双随机检查开展餐饮单位、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100余家次。
二是加强网络和微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高风险隐患食品和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提高不合格食品处置力度,加强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9月已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抽检130余批次样品,涵盖蔬菜、餐具、禽畜肉、糕点、月饼、煎炸过程用油、火锅底料、熟食等具体类别。
针对“县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薄弱,工作人员未取得食品抽样上岗证,难以适应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的问题。
一是我局于8月19日成立抽检队,规范抽检流程,实现抽检分离。抽检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抽样员若干名,由城东、城西、崇头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共同承担本局检测任务的抽样工作。
二是充实了抽检队人员队伍,进行了抽检业务培训,细化了抽检流程,完善了抽检制度及相关规定,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各方面的抽检能力与速度。
针对“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监管盲区,食品安全隐患大,如元和广场烧烤摊点等未纳入监管”的问题。
一是已研究制定《云和县小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指定区域,区域内的小摊贩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让其依法申请登记证。对于指定区域外的流动小摊贩、马路市场等监管盲区,由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已联合综合执法局开展小摊贩整治工作。
(二)针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较乱,市场制度落实疲软,管理人员纪律松散,内部摊位空置率严重,全天候电瓶车在市场内随意进出,卫生状况有待改善”的问题。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市场制度。
二是严抓管理人员工作和生活纪律。
三是加强宣传和招租频次,争取吸引更多的经营户入场经营。
四是落实门禁制度,在规定时段内禁止电瓶车进入市场。
五是督促经营户及物业公司做好卫生工作,持续进行定期大扫除。
(三)针对“行政执法不严格。2016-2017年案件总数313件,其中减轻处罚案件50件。如云和县利民酒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处罚下限为5万元,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减轻处罚至1万元”的问题。
一是对利民酒厂案件进行梳理回顾。因当事人涉案案值不高,主动召回产品,主动改进工艺和整改,考虑到过罚相当原则,且全国各地法院及市场监管部门均有对食品案件进行减轻处罚的判例和案例,经过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减轻处罚情形,故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1万元的决定。
二是三所一队、法规科组织各单位成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确保所有执法人员理论基础扎实,认识到位,严格落实法定程序、法定基准、法定裁量原则,不乱用、滥用自由裁量权。
三是各所案件审批所长(指导员)、执法队案件审批副队长、法规科案件审核人员及案件审批领导、案审组成员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对处罚额度大的、突破法律底线作减轻处罚的,一律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得减轻。
四是将法律学习、执法模拟、业务切磋常态化进行,分期分时段按照各业务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力欠缺。2019年7月12日有的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中,没有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做意识形态专题分析汇报。有的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只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指导,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无具体整改措施”的问题。
一是每位班子都按要求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专题部署,有指导有督促。
二是分管领导按季度向党组报告履责情况,意识(网络)形态舆情已结合分管领域进行分析研判汇报。
三是督促班子成员年底将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有具体整改措施。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到位。班子成员只注重业务工作的开展,与分管科室之间未开展意识形态谈话,缺乏意识形态专题部署”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做到“三个亲自三个带头”,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头抓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二是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前三季度均与分管科室之间开展了意识形态谈话,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7年1月,李哲明经营的云和县百寿泉酒业酿造厂受到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2018年10月,县市场监管局对县百寿泉酒业酿造厂进行名特优食品作坊评价时,未发现该厂曾于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致使对该厂进行评价时未因行政处罚而扣分”的问题。
一是立即完成整改。对县百寿泉酒业酿造厂进行名特优食品作坊评价时的纸质考核表与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丽水市2018年名特优食品作坊建设工作方案》再次进行逐一条款核对,最终根据浙江省名特优食品作坊验收评分表第一款检查内容社会知名度第二条,3年内是否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机关经济处罚(5分),将对县百寿泉酒业酿造厂进行扣分,最终考核得分为91分大于90分,通过2018年名特优食品作坊考核。
二是对2018年所有名特优食品作坊是否有行政处罚进行逐一核对,并召开干部部署会,针对此次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照评选标准在10月份根据省局创建评价要求严格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复评工作,积极督促2018年已创建单位严格落实创建标准,持续保持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条件。
六.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以罚代管的不作为。县水电路郑志聪农副产品经营部被多次举报和信访未办理经营事项变更登记,县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7月处罚800元后,未予以取缔,现仍在经营”的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了约谈,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变更经营执照或搬离经营场所,并和行政许可科做好沟通。经营户已于期限内办理了经营事项变更登记,已整改到位。
(二)针对“专项整治的慢作为。2019年6月出台的《云和县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5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对全县‘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简易升降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全县需整治简易升降机为196台,截止驻点巡察结束,仅整改82台,整改率为41.8%”的问题。
一是已进一步梳理出企业整改数据,动态掌握了最新整改情况。
二是对照整改清单,对未整改的企业已经进行逐一跟踪、分析。
三是已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联合检查,对整改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为进一步整治工作做准备。
四是根据整改清单,逐步推进整改,实现全面整改到位。
七.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档案管理不力。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12月之前党组会议记录本、县市场监管局部分支部记录本、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台账等资料遗失”的问题。
一是调查造成档案丢失的原因,由于原食药局档案管理人员、支部记录本、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人员已调离,无法对经办人进行追责,我局根据实际将相关情况在大会上通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交接人员严格做好移交清单登记。
三是办公室对党组会议记录本和意识形态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和查漏补缺。
四是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党支部记录本、意识形态工作台账等。
(二)针对“书面汇报不严不实。个别班子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完全雷同;第三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由他人代写”的问题。
一是相关班子成员已作出书面检查,并在班子范围进行了通报及批评。
二是党组书记对每季度“一岗双责”书面汇报进行严格把关,听取汇报后当场作出点评。
三是办公室收集好每季度“一岗双责”书面汇报材料。
(三)针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疫情期间因经营户未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亮码等问题被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通报11次”的问题。
根据《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巡查制度》,我局已落实巡查责任到人,坚持对管辖范围内经营户进行巡查督促,每周定时发提醒通知,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并配合指挥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针对“5月15日-16日第四轮暗访中,发现义乌小商品市场存在几乎不亮码通行问题;5月22日-23日,市智控指数专班第五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县健康码亮码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发现义乌小商品市场仍未整改”的问题。
我局城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每周对义乌小商品直销超市进行检查,督促其检查健康码。
针对“6月5日,巡察组对县城西菜市场进行走访,发现菜场四个入口皆可进出,只有南大门设立了‘测温—亮码’点”的问题。
已严格按疫情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好健康码准入机制,工作人员轮班守好城西菜市场各个“小门”,责任到人。
八.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民生实事推进不力。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建设是2019年我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丽水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曾于2019年5月下发重要事项交办单,明确8月底前要高质量完成任务指标;市政府督查室先后于2019年10月、2020年1月通报我县雾溪乡坪垟岗村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存在‘不能在便民服务点直接购买芙扑感冒颗粒等常规药物,且不能使用医保卡购药’等问题;2020年6月18日,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随机抽问了坪垟岗村7名群众,仍有5名群众不知道该项服务, 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的问题。
一是对2020年新建的4个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联合所在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人员对服务点所在村,所服务企业、工地等,进行进村、进企、进工地实地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市场监管局药械科、城西所联合雾溪乡卫生院、坪垟岗村村委,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同时组织送药送医到家,进一步提高坪垟岗村群众知晓该项便民服务。
(二)针对“房地产领域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置效率偏低。2019年8月份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浙江恒盛商贸开发有限公司电商小镇、丽水鸿兴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鸿云墅、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御泉湾云庐等项目的投诉举报,投诉群众近200人,投诉举报内容涉及房地产项目虚假宣传、价格未公示、合同内容不合理、销售承诺事项与最终合同签订事项不符等。县市场监管局就相关投诉未形成一套系统有效的处置方案,调解成功率仅为33.3%”的问题。
一是已出台云和县市场监管消费领域群体性投诉应急预案,提升群体性纠纷处置率。
二是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消费领域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较大事件应对工作的决策指挥,研究决定应急工作重要事项。
三是增加消费预警频次和深度,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梳理群体性消费纠纷案件,组织讨论吸取经验教训,为群体性纠纷调解积累经验。
九.关于“虚列账目,违规套取现金”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5年8月和12月,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2次虚开车辆修理费,违规套取现金3万元,拟用于向上级争取项目对接工作。2016年1月,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到县市场监管局,因不再需要对接工作,套取的3万元现金已于2016年2月3日上交到县纪委581廉洁自律专户”的问题。
一是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学习,让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根据《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报销审批制度,其中,单项金额在0.5万元以上的,全部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1.5万元以上单项经费支出提交班子会研究通过。
二是严格按照《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点维修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洗车和定期保养制度。
三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财务纪律有关文件规定和纪委有关财务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单位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够严实。如机关第一支部2018年会议记录本采取活页记录,修改痕迹较明显,对党建工作抱有应付上级检查的思想”的问题。
一是各支部随即取消活页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
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党建科兰燕方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会,针对基本概念、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和使用等重点难点业务进行培训。
(二)针对“档案缺失较严重。机关党委多个年份会议记录本缺失,机关下属四个支部、离退休支部、个私协支部会议记录本缺失较严重,主管的商贸物流城支部2019年度无上党课会议记录。机关第二支部2018年和商贸物流城支部2017年换届有关资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检查和批评,反思自身在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方面的漏洞,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党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在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建档案管理者工作能力。
三是已将2019年以前的党建档案全部整理归档。
四是年末将年度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机关党委会议记录本、换届资料、党员名册、重大活动等重要党建资料档案搜集好并归档。
(三)针对“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如机关第二支部2017年存在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代替上党课的现象。对下属两新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主管的商贸物流城支部2013年-2018年‘三会一课’执行不规范,个私协会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办公室专职人员、两新支部指导员加强对两新支部业务指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二是安排好党课计划,2020年按照进度和要求规范上党课,会前认真准备,会中认真记录、听讲,会后思考学以致用。
三是组织两新支部委员参加业务培训会,对两新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要求两新支部指导员现场指导两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四)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机关第三支部2014年换届程序不规范,没有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问题。
已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业务培训会,加强党建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业务水平,规范换届程序。要求支部在今后的支部换届中,严格选举程序,规范选举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例进行阳光操作,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
十一.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倒置,存在先公示后考察或先公示后确定考察对象等情况,如2016年3月一批次干部提任存在先进行任前公示后对干部考察,2017年9月一批次先任前公示,后召开党组会确定考察对象”的问题。
一是每位班子成员、办公室人事干部重新深入学习了《云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
二是今后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云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股级干部任免工作。
(二)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到位。存在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如2018年1月人事议题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如2016年12月一批次干部任免表决时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其他成员未逐一表态。中层岗位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够,有两个科室负责人超过10年未交流换岗”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查和反省。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人事工作在党组会范围内进行研究讨论。
三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
四是研究长期未交流换岗中层干部具体情况。中层干部中超过10年未交流换岗的有药械科科长和行政许可科科长两位,因岗位特殊性和专业性暂时没有合适人选接替,为避免出现工作差错和纰漏,因为换岗而换岗,未进行岗位调整,但已经在有目的的重点培养药械相关专业人才及行政许可审批方面专业人员,作为下步换岗后备力量。另许可科科长一年内将因超龄从中层岗位中退下来,适应新岗位有个过程性,然现有中层当中审批业务暂时无人可以接替。药械科专业性极强,现科长作为原食药局唯一留下的干部,本身为中药学专业从事此项工作十数年,此项业务能力暂时无人可替代。
(三)针对“干部培养不够科学合理。老中青结构不合理,中生代力量较缺乏,没有形成‘老中青’的优化配置。干部专业能力不够强,行政许可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督管理科等岗位专业力量配备不足,专业型干部较少,流动性较大。基层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干部轮岗锻炼、教育培训等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对干部队伍进行优化配置。
二是加强干部业务技能培训,2020年度安排了15名基层干部、所长参加省市场监管局业务轮训。
三是开展2020年度市场监管局全员轮训,已安排好计划和资金。
四是开展“业务大讲堂”,由各科室业务骨干轮流为大家讲授业务知识。
(四)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存在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不规范,因私出国(境)出行时间与请假审批时间不一致等,有19人次存在着因私出国(境)未请假未审批,3人次因私出国(境)出行时间与请假审批时间不一致,1人次未审批擅自办理护照并私自出国(境)”的问题。
一是未审批擅自办理护照并私自出国(境)人员长期请病假,局党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已重新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重新设计更加合理的审批表格。
三是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情况负责,做好分管领域内请假审批及把关工作。局党组书记做好因私出国(境)请假复审工作。
四是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干部职工护照、通行证,并做好领用登记工作。
十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2019年度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在部署业务工作时也没有将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的问题。
一是已召开2020年度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二是每季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例会,研究上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下一季度具体工作。
(二)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普遍存在以业务工作、党建工作检查部署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2018年9月、12月和2019年6月,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的内容是放心家宴厨房建设、长汀村放心示范区建设和名特优小作坊,均为业务工作;2018年5月、11月和2019年5月,个别局党组成员召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的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2019年第四季度个别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的内容是第二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是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各班子成员2020年度第三季度“一岗双责”汇报材料,避免以业务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机关纪委定期检查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各班子成员在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例会、督促检查及工作汇报时避免以业务工作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2017年以来,局党组书记没有和下属单位县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县技术监督检测所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问题。
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作自我检查。
二是党组书记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已按要求开展每半年1次以上的廉政谈话。
(四)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流于形式,存在抄袭现象。2019年县市场监管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6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完全一致。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4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完全一致,且廉政风险点只有1个”的问题。
一是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
二是已重新梳理全局干部职工及科室的廉政风险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杜绝抄袭现象。
三是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五)针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以组织处理形式代替纪律处分。2010年8月17日,时任原县工商局注册分局主要负责人,因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云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和治安罚款。同年11月4日,原县工商局党委仅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的处理”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讨论原县工商局注册分局主要负责人醉酒驾驶处理情况,要求引以为戒,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此次醉酒驾驶处理情况进行深刻检查和剖析。
三是局党组明确了对接下来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六)针对“对已处理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2019年4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因违规公务接待方面问题受到县纪委诫勉谈话处理,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问题。
一是已在班子范围内公开通报党组书记、局长违纪问题。
二是局党组明确对今后已处理的违纪问题进行及时公开、及时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持之以恒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和各级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开展学习,坚持“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确保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位,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组织纪律、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还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长期整改的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持从严从紧,不搞一阵风,不搞走过场,切实将整改落实工作细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转化为检验党性的实际行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强县建设、放心消费工作等重点攻坚任务,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真正把巡察结果转变成补齐基层党建、监管软化等短板的重要载体,推动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526006(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云和县浮云路8号,邮编:323600。
中共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党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