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 部门专题 | > 云和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 > 信息公开 | > 巡视巡察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白龙山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白龙山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街道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8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工委会议5次、3次整改工作例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清单,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47个问题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进行了初步核实,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教育提醒32人,书面说明18人。新制定制度8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违规资金1.195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2.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停留表面、流于形式。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重视,“周一夜学”走过场,未及时学习传达2019年、2020年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2019年“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活跃度不高、进度滞缓。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未结合实际工作贯彻部署”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执行周一夜学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全面加强街道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于9月28日召开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会,对2019年、2020年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行重新学习传达,并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会上班子成员先后发言,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交流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做了表态;三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建立“学习强国”每日打卡模式,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监督干部学习进度3次,建立了《白龙山街道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奖惩办法》,根据全体干部学习积分和学习活跃度排名进行适当的奖惩。定期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营造每日学、常态学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引领作用不明显。党工委工作统筹能力不足,对重点工作搞选择、打折扣,项目征收等工作重视较多,条块工作抓得不够严实,2019年县级综合考核排名全县乡镇(街道)末位,其中33项共性内容有11项排名最后。创先争优氛围不浓,部分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减退,少数老同志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激活干部队伍活力办法较少,未能有效激发年龄偏大、缺乏工作激情的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也未对不适宜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未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和关爱机制,部分年轻干部存在调离街道的情绪和考虑”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9月10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推心置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对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激发班子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制定了白龙山街道重点工作清单,对照重点工作清单,党工委书记带头认领党建引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基层治理、项目征收等5项重点工作,其余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别认领4-5项重点工作,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质量。三是党工委书记在8月至9月期间逐一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班子思想动态。四是认真研究综合考核工作,针对2019年考核的弱项短板,研究制定2020年争先创优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了“争先创优,翻身决战10大战役”,建立81项全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并通过展板于街道办事窗口展示,激励干部工作。五是建立干部培养和关爱机制以及中层岗位退出机制,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激发干事创业的氛围,两名街道90后干部被列为县后备干部,推荐1名90后干部参加云和县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强化社区干部培养使用,6月份选派2名社区干部前往小港街道开展为期1月的挂职锻炼。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固。群众观念不强,对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等现象。如对黄水碓村某农户与元和街道白垟墩村村民持续3年的林地补偿款纠纷问题化解不到位;对程宅村道路硬化工程严重沙化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彻底;对高胥村108户农户累计16.11万元公益林补助款长期滞留村集体账户未发放到户等群众现实利益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群众观念专题学习会,党工委书记于8月31日为全体干部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专题党课,党课后各班子和中层干部逐一进行表态,切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意识。二是切实抓好民生实事建设,先完成了箬溪社区文化家园项目验收、长田文化礼堂主体建设、启动了食用菌(冰库)交易市场工程,投资20万元完成程宅、村头、高胥、三门4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完成高胥等村8户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能力。三是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对黄水碓农户与白垟墩村村民林地补偿款纠纷问题,街道与县林业中心山林纠纷办公室已多次组织人员进行纠纷调解,并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程宅村道路硬化工程严重沙化的问题,街道已向县纪委做出情况说明并对程宅村干部以及项目承包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步将申请资金对该段道路进行提升;针对高胥村108户农户的公益林补助款长期滞留村集体账户的问题,高胥村已与公益林涉及到的高胥村5个村民小组达成分配协议,将于2020年1月前将补助款支付到户。
四、关于“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仍需加强。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发频发, 2019年开始信访受理量大幅上涨,从2018年的62件增至2019年的264件,仅2020年1-4月已受理信访152件。对辖区内菇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有力,2019年人菇混居安全问题被丽水电视台《每周聚焦》曝光,2020年三门村发生一起36个菇棚连片火灾事故。”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制定了《白龙山街道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并成立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加强街道、村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将风险化解在基层。二是建立信访代办机制。设立1个街道信访代办服务站和16个村社信访代办服务点,落实120余个信访代办员,为群众就近解决问题。落实网格化责任制度,将综合治理延伸至网格,共分设27个网格,配备47名专职网格员。划分党员责任区,街道400多名党员共同参与微服务。2020年6-9月份,信访受理量大幅下降,仅为47件,比1-4月份下降了223%;三是完善“街乡共治、党建联盟”工作体系,整合党建资源,引导行政村(社)、企业同心同向、互帮互促、共商共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2019年沙溪“双和”调解室挂牌成立,2020年9月23日,街道联合工业园区共同打造的沙溪“互联合创”党群共同体正式成立,发挥了优党建、化矛盾、促和谐的积极作用;四是大力推进菇棚整治提升。联合农业,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次,督促整改问题15个。谋划黄水碓、泓新冰库项目,对沿线冰库进行拆除后统一经营。开展无违建县创建百日攻坚行动,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废弃菇棚、人菇混居菇棚共计28个,拆除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制定重点区域菇棚整治提升计划,推进沿线50米可视范围内菇棚整治拆除工作,以黄安线、云雾线、沙溪、高胥等沿线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发放拆除通知书300余份,计划于2021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
(二)针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够严实。低保边缘户识别不精准,如程宅村、三门村将不属于低收入农户的村民上报为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对象,2019年底分别领取低收入农户产业补助资金3950元、1795元。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弄虚作假,如2016年三门村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列入困难家庭危旧房修缮户,并给予7500元补助款。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不力,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还不够到位,低收入农户对政策的知晓率还有待提升。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不均衡,除大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盆景产业外,其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未培育出符合村情的特色产业。2018年共有5个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未达到5万元,其中3个村由县里兜底完成消薄工作。”的问题。
一是从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对低保边缘户名单进行重新核实,实现低保边缘户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并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进行再核实,经核实,程宅村、三门村两户农户确实为2019年年度内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可以享受2019年的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政策。二是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精准扶贫制度,压实村主职干部对本村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扶贫攻坚成效纳入村主职干部年终重要考核内容,与干部报酬挂钩,街道与残联、国网浙江云和供电公司、环保局、组织部、工业园区等5个单位干部共132人结对低收入农户174户,365人。三是根据云和县危旧房修缮文件,三门村季某某户符合一般家庭修缮标准,修缮台账齐全,可享受7000元补助,超范围的500元已完成清退。四是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工作,高质量完成“消薄”任务。成立街道集体经济发展公司,帮助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开展瓜果蔬菜、鸡鸭鱼禽、民俗工艺等产品产销经营项目,2019年完成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和丹妮厂房屋顶光伏两个项目,合计收益约38万元。2020年新建黄水碓、沙溪2个冰库项目,可增加收50余万元;在宁波小港街道成立直销点,加上多途径经营,强村公司年收入可达100多万元。各村通过公司分红及原有收入渠道,今年可完成10万元经营性收入。五是加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各村结合实际谋划了符合自身特色的消薄项目,如三门村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增收22万元,隔溪寮、沙溪出租村集体大楼年增收约11万元、高胥修缮村委小学并出租年增收3万元,通过以上举措,2019年,白龙山街道成为我县第一个提前完成全面消薄任务的单位。
(三)针对“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不坚决。秸秆焚烧管控不严,2019年10月-11月间多处多次被县秸秆焚烧联合巡查组通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力、机制不完善,隔溪寮村、黄水碓社区等许多村(居)存在环境脏乱差、整治效果不彻底、反弹较快等问题。2020年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首轮“两最”评比结果中,白龙山街道被评选为最脏乱乡镇(街道),高胥村为全县最脏乱村之一。”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街道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宣传、评比和监督等工作,并将环境整治工作与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年底考核工作结合;明确村(社区)主职干部为各村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通过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治行动开展扎实有效;积极动员乡贤、妇女、团员青年各方面力量投入整治工作,并不定期开展检查评比通报,形成严督查的高压态势。通过努力已于6月份成功摘掉最脏乱乡镇(街道)的牌子。二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白龙山街道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制度》,常态化管理秸秆禁烧工作,挨家挨户分发《禁烧秸秆告知书》5000余份,同时联合执法部门对屡教不改的农户采取相应罚款措施。
五、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够到位。党管武装、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打造、农民增收、森林云和、全域旅游、五水共治、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等工作在2019年考核中排名全县末位。”的问题。
一是高标准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建立班子成员领办重点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与部门对接,对排名靠后的党管武装、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打造、农民增收、森林云和、全域旅游、五水共治、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等工作进行逐项研究,找准问题,补齐短板。三是建立每月通报点评制度,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综合考核争先进位,目前已发出工作通报2次。
(二)针对“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不够有力。违建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存在点位整改不彻底、辖区内违建存量较大等问题,2019年5月华丰合作社占用临时用地违建问题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截至2020年4月底,辖区内仍有违建1061户,违建面积达38.9万平方米。2020年“无违建县”创建迎检工作力度不够、有所滞后,截至2020年4月20 日县级交办问题完成率仅为46.81%,赤龙区块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处置,省无违建县验收组现场验收时白龙山街道仍被指出存在问题3个。”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重点对县级点位和存量违建进行拆除,目前县级交办194个点位已全部销号,完成率100%,并于2020年4月至今拆除自查点位282个。二是省无违建县验收组现场验收被指出的3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三是加快赤龙区块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目前完成第一批处置4户,预计2021年2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处置。四是全力推进存量违建处理,2020年已完成没收回购218户,拆除相关违建100余处。五是加强新增违建巡查管控力度,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将意识形态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1-9月没有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内容;舆情引导和处置能力薄弱,2019年华丰食用菌场违建等4起负面案例被省市媒体曝光,至巡察期间,未制定舆情应对相关机制;基层网评员队伍建设松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每月网评约战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8月1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纪实手册。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宣传教育,编印发放《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口袋书》100余册,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述职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党工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相关班子已补齐2018年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五是建立了白龙山街道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对2016年舆情应对工作总结材料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重新做好工作总结。六是对网评员队伍进行重新调整,充实力量,及时组织网评约战,提高网评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街道内部开展约战2次,与其他单位开展约战11次。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逐级弱化现象。街道班子成员对于分管领域及联系村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缺乏督促检查指导;少数街道干部和多数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淡薄,对村民政治思想教育手段缺乏、政治思想动态把握不够,一些政策的入户宣传、舆情排摸管控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联系村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检查指导,对街道干部、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不定时抽查谈话,询问其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了解思想动态。二是要求联系村领导每年至少2次在村党支部主题党日上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深化农村党员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三是街道每半年开展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到日常工作中。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党组织年度考核内容。
(三)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文化礼堂“管用育”重视不够,程宅村文化礼堂主要用于承办红白喜事酒席,相关文化活动开展少,村头村文化礼堂处于半闲置状态,内部设施陈旧老化破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场所利用率不高,各类实践活动开展较少。”的问题。
一是加强村社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成长田、箬溪社区、大坪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文化礼堂全覆盖。二是加强村社文化礼堂,对村头、程宅等文化礼堂进行修缮,开展具有特色文化活动。8月14日对文化礼堂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确保每一个文明实践点都有一项特色活动,每年至少2次以上有较大规模的活动。
(四)针对“党管宗教工作落实不到位。除统战委员外,街道分管领导均对联系村相关宗教政策不明晰,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书记对宗教政策认识模糊,相关制度执行缺失;少数年纪较大的农村党员参与宗教及迷信活动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宗教工作责任,8月份与各村社签重新订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责任。二是落实各宗教场所管理责任,与辖区内的基督教总坛和资圣寺宗教场所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指导各场所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宗教工作宣传,将宗教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每月主题党日学习,召开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依法办教。四是与机关、村社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并结合专项整治,对发现参与宗教迷信活动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违规接待现象依然存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仍出现同城接待情况,2018年-2019年接待各村村干部政策处理工作等用餐支出合计11.4万元;违规使用烟酒接待,街道自查自纠5次退回违规金额922元,巡察还发现2次烟酒接待未整改,违规金额706元。”的问题。
一是对2018-2019年招待费进行了核查,共113984元,其中93507元为街道项目征收政策处理所用工作餐,1525元为各科室加班快餐费,13592元为棚改工作餐,400元为拆违行动快餐费,5410元为公务接待费,以上费用确为街道干部为推进项目的加班加点工作时所用快餐等正常工作支出。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2次烟酒接待违规金额706元已完成清退,并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认真深入剖析,并组织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
(二)针对“多次套取大额资金购买香烟等物品。2013年-2015年,多次通过虚列招待费、会议费及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退休干部等为由,套取资金购买土地征收工作用烟等物品,合计20.13万元。”的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组织全体干部对公务接待、资金管理等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二是对该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以上费用实际为项目政策处理招待费、各科室相关工作正常开支以及部分项目政策处理用烟费用,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部分问题线索,已配合县纪委开展相应工作。三是完善不可预见费管理使用制度等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三)针对“违规发放奖励金。超范围发放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如2014年2月支付给7名云和报记者共4930元;2016年2月支付给6名云和报记者共5230元。无依据发放奖励金,如2016年2月,大坪社区以收取共建经费奖励为名,向4名社区干部发放奖励金4149.44元;箬溪社区向社区干部发放共建经费奖励金1200元。”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宣传奖励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核实,两笔宣传奖励是街道根据2013年印发的《白龙山街道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和考评办法》中规定的发放标准,且经过街道班子会研究后,按照各记者为街道所写宣传文章数量,依照对应奖励标准所发。经向县融媒体中心了解,该两笔奖励发放不合规,决定于12月30前完成清退,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二是根据县委信息宣传奖励文件,完善了街道信息考核方法,进一步规范了考核、发放、审核程序,确保今后信息奖励发放有凭有据。三是对社区共建奖励金发放事宜进行核实,经核实,自2009年原云和镇社区办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共建费的使用范围后,社区共建费可用于社区各项重大活动、会议、日常办公支出以及社区干部福利待遇等,云和县所有社区皆提取共建费用于发放社区干部福利待遇,经向县民政局了解,县民政局默许该制度执行。至2019年以后,该项制度已予以废止,白龙山街道下属4个社区未再提取共建费发放社区福利待遇。四是组织干部学习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强化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并强化社区财务管理,提升社区干部资金使用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完善社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四)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不可预见费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如2017年2月,街道将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发放给村主要干部作误工补贴,共计10500元。一些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如2016年-2017年,隔溪寮等村以换届选举、春晚活动等名义向少数村主要干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450元。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如2019年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全年支出占当年拨缴收入的83.5%,超出60%的额定标准,共计超支1.02万元。”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2月不可预见费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该笔资金为坟墓整治误工补贴,程宅村蓝某某非村两委干部,实发误工费2000元,剩余8500元已退回,并对当时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隔溪寮等村少数村干部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进行核查,其中,除2017年隔溪寮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中,宋某某领取的误工补贴200元,是因其当时还未担任村监会主任,符合领取标准不用退回外,其余2250元已责令清退,并对涉及的村主职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经查,工会费超支是由于2019年工会费未及时按照街道调整后的实际薪资计提所致,街道已于2020年5月份按照实际薪资补提2019年工会经费50673元至街道工会账户,计提后2019年节日慰问品支出仅占当年拨缴收入的32.93%。,对经办人进行了提醒教育。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对各项津补贴发放制度及文件的学习,杜绝违规发放现象的发生。并利用夜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工会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八、关于“财务管理漏洞多,廉政风险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对资金量较大的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未制定资金使用规定,在使用中把关不严、随意性大,存在不合理、不合规问题。村集体承担个人费用,如河上村从2017年12月开始一直为新村委大楼承租人支付水费,直到巡察发现后,承租人才向村集体上交水费5000元;集资款未入村集体账户,高胥村于2017年1月因村文化礼堂建设向村民集资11.17万元,该笔资金一直由村民自发成立的文化礼堂财务管理小组保管,至今未入村集体账户;电费账户以个人名义开户,原新建村村级电费以村干部个人名义开户,电费支出未履行审核签批手续。”的问题。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街道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专项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把关资金量较大的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用。二是开展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的专项督查,对违规情况进行整改。三是河上村已就2017年以来水费与租户达成协商,除2017年12月以前大楼施工所产生水费及2018年10-12月因村消防水管意外破裂而造成的23380元水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承担外,其余日常营业所产生的水费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已由承租人上交至村集体,联系领导对河上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要求高胥村于2020年12月底前上交向村民集资的文化礼堂建设款项86780元至村集体账户,并于做好账目交接。五是新建村路灯电费个人开户已于8月改为村级开户,并由银行代扣代缴。六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相关村干部、党员学习三资管理规定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村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财务程序。
(二)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如长田村坝头垦造耕地项目,2014年1月26日承包人以借条的形式向街道借款30万元,2015年3月18日街道收回借款并以工程款抵扣,缺少工程款发票,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约1.8万元。部分单据经手人、审核人签名流于形式,支出实情不详;存在报销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个人,把“个案说明表”签上经手人名字即作领款单据等情况。”的问题。
一是对该项目进行了核查,经核实,该项目是于2012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立项,由县国土局委托我街道作为业主,与长田村承包人签订项目合同,项目于2014年1月竣工,因当时相关部门负责人调动等原因,该项目没有完成验收和审计决算。根据项目概算,项目工程量为60.54万元,当时为保证项目推进,国土局下拨30万元,由街道暂借给承包人作为工程款进度款,但因该项目对接问题尚未完成验收,仍有30多万元工程尾款没有支付给承包人,故承包人未开具工程发票至街道。街道已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于12月份前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及早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并与承包人进行谈话,其承诺将在项目完成结算后补开发票。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确保支出手续合规,附件齐全。三是加强对村社财务支出的管理,举办村社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严格规范村社财务。
(三)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核销。2013年至巡察期间,街道其他应收款3-5年账龄6笔,共计135.39万元,5年以上账龄12笔,共计278.97万元;截至2019年底,村(居)中共有瓦窑、长田等11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挂账未清理,共计277.04万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二是按照相关账务清单,由各线分管领导认领并对往来款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已核销相关往来款154.92万元。三是针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存在的挂账未清理问题,逐个核对,采取催回借款、结算核销、达成偿还协议、司法途径解决等方式解决,争取2021年2月份前收回借款。
九、关于“履行项目业主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资料管理、变更签证等极不规范。街道项目资料混乱、不齐全,抽查17个项目,其中长田村坝头垦造耕地、三门旱大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14个项目资料缺少项目预算、竣工图、验收、履约保证金缴纳等相关材料。工程变更、签证单、技术联系单不规范,如新建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5个项目存在事后补签等现象。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现场检查流于形式,2020年5月18日对高胥狮山提升水田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现场上岗履职, 未有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大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三门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也未进行复查,同一问题在多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规范项目资料整理和收集归档。落实专人对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资料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人员补齐项目资料,及时归档处理;二是加强领导干部项目建设业务学习,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配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落实责任。三是对项目资料缺失问题已经约谈17个项目业主,并聘请专人对相关档案进行收集。对5个工程变更、签证单、技术联系单不规范的问题,经核实,项目变更时,主管单位,街道及施工、监理都进行过现场确认,但因工作人员疏忽,未现场办理手续,而是于事后办理手续。街道已于9月份约谈丽水艺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朝阳建设有限公司、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对项目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对高胥狮山提升水田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其他6个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每个项目落实现场管理责任人。五是建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准入和黑名单制度,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的公司或个人扣除诚信分,并拉入黑名单。六是对街道范围全部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场发现的3个问题马上整改到位。
(二)针对“程序不规范。发包程序不规范,如2014年长田村坝头垦造耕地项目等5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发包;高胥村桔山垦造耕地项目、三门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垦子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咨询、设计单位发包没有通过网上竞价程序。相关工程手续不齐全,马家村魏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9个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的问题。
一是对2014年5个项目进行核查,经核实,2014年建设需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6号有研究,同意工程造价在 2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乡镇(街道)采取直接发包的形式,择优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我街道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发包。二是于8月24日,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招投标管理业务学习,确保项目发包和工程监理、咨询和设计等环节程序到位。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发包程序,坚决履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投标等程序,纪工委对项目推进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对于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违规问题予以问责。四是针对9个污水工程手续不齐全的,经核实,是因为我县污水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推进项目建设,经县治水办及住建等相关部门研究,我县所有污水工程都可以不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故街道未办理相关证件。
(3)针对“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施工、咨询等合同管理不规范,如高胥村金鸡隆垦造水田项目等8个项目未签订合同日期,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履行不严格,如大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等6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超额支付工程款,如沙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超审计价支付12.10万元,该问题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超额支付款项已于5月21日收回。征收项目未及时结算,2013年至巡察期间,33个征收项目中,仍有27个项目未结算。项目工程未及时结算,如2014年大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2014年三门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等。”的问题。
一是针对高胥村金鸡隆垦造水田项目等8个项目施工、咨询等合同管理不规范。责任科室已经在科室会议进行自我检讨,反思,并对经办人进行提醒教育,并督促将合同补充完整,并对街道近年来所有项目合同进行查漏补缺,目前整改完善11份合同。针对合同履行不严格,经核实,2014-2016年由县农办主管污水建设,因污水项目第一次实施,技术力量薄弱,相关设计和要求不明确,在后续施工过程中,项目设计多次变更,与原来设计及预算都有较大变化,工程支付与合同约定有一定出入,但工程支付款的支付都是按照上级要求,并有监理提供工程进度后,按照工程进度支付。针对项目工程未及时结算。大坪、三门污水,因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及政策处理问题,工期延迟。目前,这2个项目已经完成结算。针对沙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超审计12.10万元,已于5月21日追回并上交。二是召开项目管理巡察整改专题会,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和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深入分析,查摆原因,完善制度,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并对时任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针对征收项目未结算问题,列出项目清单,制定项目结算计划表,并组织专人开展项目结算工作,同时邀请县级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工作业务指导,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该项问题计划于2020年12月份前完成整改。
十、关于“履行村级项目监管职责缺位,村级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村级项目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部分资料缺失。如河上村2018年老人食堂提升工程,只有预算编制文本,缺少预算、施工合同、验收单、决算书等相关资料。”的问题。
一是由城乡建设中心组织专人对村级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制定项目清单,各村逐一进行收集,已完成的项目及时上交街道归档。二是已要求河上村补齐老年食堂项目相关程序。三是对河上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针对“部分工程直接由村委实施。如河上村健身广场提升工程,以购买材料、人工工资等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综合大楼装修工程由村委实施,并给予村干部误工补贴。”的问题。
一是对河上村相关工程进行核查,经核实,因当时工程工期紧、资金短缺,为加快工程进度,并节约成本,由村委实施综合大楼工程,并给予村干部误工补助。街道已约谈河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求规范村级工程的实施。收取误工补贴的村干部严某某和张某某为非财政供养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符合相关要求。二是组织村社干部学习《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云和县乡村小额工程简易发包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提升干部项目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县招投标中心有关制度规定,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村委直接实施工程问题。
(三)针对“部分村级项目直接发包给个人。如原新建村赤龙自然村挡土墙、栏杆工程等16个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由村委直接发包给个人施工。”的问题。
一是对16个项目进行核实,经核实,16个项目涉及到高胥、三门、沙溪等9个村社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小额工程,已由相关村联系领导对9个村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于8月24日组织干部开展项目工程管理培训会,学习《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云和县乡村小额工程简易发包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提高村社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问题依然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村干部插手村级项目。抽查各村村级项目,发现2019年瓦窑村梅山根道路硬化工程和西坑边公厕工程等6个村级工程项目涉嫌村干部插手工程。”的问题。
一是街道纪工委已根据县纪委反馈线索对村干部插手村级工程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将根据查实情况拟给予相关村干部诫勉谈话、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二是已于8月按一岗双责要求,由全街道11个村社联系领导对各联系村主要干部开展了约谈提醒,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本人及其近亲属承揽村级工程项目。三是村级工程严格按《云和县乡村小额工程简易发包实施细则(试行)》制度执行,严禁村干部插手村级工程。
(二)针对“村干部存在涉黑涉恶,影响基层队伍形象。原高胥村委副主任(中共党员),在2018年8月至11月1日期间,伙同他人先后共同出资250万元,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云和县沙溪工业园区桥头附近设立加油点进行非法出售柴油,非法获利15万余元。”的问题。
一是关于高胥村副主任涉黑案,根据核实情况,其行为未构成犯罪,没有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已撤销对其的一切处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社换届工作对村社干部进行全面审查,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三是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社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强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三)针对“村干部违建现象仍然存在。如三门村村委主任(云和县绿优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擅自将其在三门村西山岗板栗基地的一幢生产管理用房改作生活用房使用,未经审批擅自扩建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厨房。”的问题。
一是对三门村村委主任生产用房改变用途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建筑确实用于林业基础生产管理,未改变用途。二是对其违建厨房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于12月30日前拆除完毕,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组织开展村干部违建情况全面调查,对查实村干部违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到位。四是加强生产用房的管理,定期对街道各生产基地用房进行监督管理,杜绝违建现象。
(四)针对“无依据收取资源费。2017年-2019年,高胥村、隔溪寮村、黄水碓村分别向外来购房户收取每户3000元-5000元不等的资源费,先后收取资源费0.3万元、2.5万元、11万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立即整改,第一时间叫停各村资源费收取。二是高胥村、隔溪寮股份经济合作社、黄水碓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双委会和党员会议,对该问题进行通报。三是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规范相关费用收取,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并报街道审核。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2018年、2019年没有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内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2017年-2019年街道机关党组织调整、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均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三门、瓦窑等村的个别农村党员长期失联。”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制,每年党工委至少研究机关党建2次以上。8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机关支部组织生活、日常学习、如何结合实际工作抓党建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党组织调整、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坚持党工委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三是开展失联党员整顿。已与三门村党员、瓦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员取得联系,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二人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日常以微信、电话等方式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同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外出党员进行调查,及时做好沟通联系,确保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二)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党工委对农村党建关注多,对机关党建关注少,工作部署、研究推动不够有力;党建阵地建设滞后,“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无党建阵地;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更新不及时,停留在2018年度内容。”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机关党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勤谋划、抓落实、严督查,确保机关党建与农村党建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加强建设阵地。已在街道会议室规范建设“四个平台”党建阵地。三是规范党务公开。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了更新,机关党支部重新学习党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三)针对“个别村盲目上项目致村集体经济存在重大风险。如高胥村于2015年6月向上争取文化礼堂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助,2015年7月动工建设。该村未从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考虑,未进行充分评估、论证,盲目扩大文化礼堂建设规模,导致工程造价达148.47万元,村集体经济为此负债80余万元,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村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规范村级项目决策程序,严格审查,民主科学决策,街道加强对村级项目的审核、论证和评估,杜绝盲目上项目。二是妥善解决。对高胥文化礼堂建设遗留债务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确定专班进行认真研究,决定从部门资金、集体收入、街道帮扶等渠道予以逐步解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下步发展扫清障碍。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互相批评氛围不浓厚。2016年度街道党工委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环节只有少部分人发言。”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于8月24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相关组织生活要求和规定,强调民主生活会对于班子建设的重要性,提高班子思想认识。二是规范召开会议。9月10日,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规范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精准到位,真正起到了互相提醒、红脸出汗、加强团结的效果。提前谋划2020年民主生活会,要求街道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剖析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互相之间的谈心谈话,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2019年度无上党课记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存在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随意缺席,列席人员参与自我批评,会议质量不高,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充分、不深入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8月31日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学习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规定,重点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对规范开展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二是明确要求。对各类组织生活规范性要求再明确、再强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书面请假制度,到会人数达不到应到人数2/3,会议不得召开,对多次无故缺席组织生活的党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批评与自我批评需深刻到位,会后书面提交具体意见。三是抓好日常管理。对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情况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整改到位。
十四、关于“组织设置不规范。2018年7月10日,街道党工委发文成立“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在未经选举的情况下,直接任命支部委员3名。党支部支委配备人数不足, 2014年街道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支委班子只有2人,未达到支委班子3人以上要求。支委设置不规范,“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2019年只有4名党员,但设支委3名。部分村两委干部结构不合理,如程宅村共有村两委干部6人,平均年龄53岁,均为45岁以上,年龄偏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开展选举。严格按要求选举党支部委员,规范请示批复等程序。二是规范组织设置。按要求对离退休党支部支委进行补选,达到3人。对“四个平台”联合党支部进行了整改,只保留1位党支部书记。开展基层党组织支委配备情况自查,对支委人数过多、不足、违反程序等不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整改。三是优化村干部队伍。通过今年村社换届选举,严把干部质量关,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实现年轻化、知识化。目前街道5个行政村35名村两委人选平均年龄为44.23岁,大专以上学历12人。
十五、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不严谨。如2018年11月28日街道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支委进行补选,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应到会正式党员29名实到会只有16名,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以上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选举要求。于8月25日召开机关支部支委会,专题学习组织管理、换届选举等制度办法,提高支部工作规范性、系统性。二是规范换届工作。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展换届选举,举一反三,规范到位。定期开展督查,对程序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纠正。
十六、关于“档案资料管理不力。党工委公文管理不规范,部分村(居)党组织调整、换届等请示资料及2013年至2016年机关党组织调整、换届等批复资料缺失;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存在涂改现象;党建档案资料缺失严重,2013年至2016年街道机关党建会议记录本、党建活动等所有台账资料全部缺失,2017年至2018年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本等党建原始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相关流程。严格执行街道公文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公文管理相关流程,并组织党政办、党建办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公文管理能力。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每年对科室档案进行收集归档,并由党政综合办落实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负责组织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对党员发展,党建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党建相关工作,及时整理收集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2013至2018年期间党建资料缺失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和组织干事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十七、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未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3名街道干部出国(境)情况未及时报批和登记。部分报批材料不规范,没有申领人、归还人、经手人签字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制定完善街道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二是严肃调查处置。对3人出国(境)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核实,经查其中2名干部出国(境)各项手续齐全,且按规定进行请销假,另一位于2016年4月出国,因当时县里对因私出国管理尚未作出明确要求,故其仅办理书面请假,街道纪工委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进行培训教育。8月24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因私出国的主动申报意识。
十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3年-2014年,党工委书记未和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落实重视不够。抽查2017年-2019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发现多数班子成员普遍存在流于形式和应付现象,如个别班子成员三年纪实手册遗失;部分班子成员无专题党课记录,听取下属科室汇报偏少,记录不全。”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月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认真开展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工作纪实手册“一岗双责”职责清单,逐一落实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工委严格监督党工委履职,每季度对班子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三是及时约谈提醒。党工委书记已对相关班子进行约谈提醒,4位班子已针对纪实手册存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二)针对“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宽松软。正风肃纪抓得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干部上下班有代签到现象,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对干部提醒监督不足,存在老好人思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不力,2013年-2018年期间,未及时发现大额资金支出拆分,规避8000元以上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对项目征收不可预见费支出真实性、合理性缺乏监督。”的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白龙山街道正风肃纪工作制度》,纪工委常态化监督干部上下班签到、上班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等执行情况,2020年已开展9次督查。二是增强执纪意识。党工委书记约谈纪工委书记,督促纪工委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抓实常态化监督,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克服老好人思想。三是监督制度执行。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执行力度,加强对大额资金拆分、不可预见费等重点财务事项的监督检查,要求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
(三)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各村未建立村务监督会议制度,普遍存在重大资金、重要资源、重大事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如多个村存在村干部插手工程、村级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规范、村级公益林补助资金久拖不发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各村《村务监督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村监会业务培训,加大村级重大资金、重要资源、重大事项监督;二是加强监管。街道纪工委已对瓦窑村、大坪村、高胥村村干部插手工程问题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处理。三是选好干部。优化村监会干部队伍。通过今年村社换届选举,严把干部质量关,切实优化村监会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实现年轻化、知识化。
十九、关于“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个别党支部整体战斗力不强。如高胥村党支部凝聚力不强,党组织带头示范不够,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成员对村务工作整体配合不够,致使综合环境整治等工作停滞不前。”的问题。
一是及时约谈。联系领导约谈高胥村党支部书记,提高其在加强组织建设、主动示范带头、敢于攻坚克难等方面的思想认识,强化身为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二是提高认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胥村党总支于7月份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和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建强战斗堡垒。三是整改提升。在约谈提醒后,高胥党总支书记主动抓好环境整治等工作,村庄环境有效改善。结合村社换届选好一肩挑人选,并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二)针对“如高胥村支部书记站位不高,领头雁作用不强,致使班子整体战斗力难以发挥;河上、程宅等股份经济合作社支部书记担当意识不强,碰到急难险重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有老好人思想。”的问题。
一是提醒教育。街道党工委对高胥村党总支书记、河上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程宅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指出思想认识和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敢于担当意识和迎难而上的精神。相关村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提出对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提高素质。加强村干部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建强队伍。利用今年换届契机,拓宽选任渠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建好后备队伍,增强发展潜力。四是加强考核。加强村干部过程考核,并与干部年终报酬挂钩。
(三)针对“社区考勤制度执行不严。4个社区一直未制定并执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的问题。
一是严格考勤。白龙山街道四个社区已于2019年10月建立社区考勤签到制度,街道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二是监督到位。纪工委已分别于5月8日、7月28日对四个社区干部上班纪律、考勤签到、请销假等执行情况随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社区进行了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对箬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大坪社区党支部书记、黄水碓社区党支部书记、灵际社区党支部书记4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四)针对“党员违纪违法时有发生。2013年-2019年白龙山街道因赌博、酒后驾驶、套取资金、收受礼金、违反计划生育、违规承包工程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处分的农村党员干部18人,其中党内警告11人、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2人、免于处分1人。”的问题。
一是增强党性意识。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性体检等方式强化党员宗旨意识。二是加大教育力度。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过剖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加强党纪法规专题学习。组织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时刻保持红线意识。三是加强教育提醒。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找出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2020年廉政谈话25人次。
二十、关于“对审计整改不重视。云审投报[2018]56号和71号指出新建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沙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期延误均为269天,建议白龙山街道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办理工期延误申请审批手续,明确工期延误责任,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街道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经核查,到巡察结束,尚有7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工期延误违约金共计207.5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7个合同延期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新建、沙溪等村7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我县实施的第一批的污水项目,技术力量薄弱,相关设计和要求不明确。白龙山街道作为业主方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对项目设计又有多次变更,同时在污水建设期间因道路开挖等问题受到部分村民阻扰,一时无法完成政策处理。受以上种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主要责任在于街道未全面做好项目施工前期保障工作,非施工单位主观拖延所致。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对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工期延误审批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项目管理水平。三是提高项目服务意识,在今后开展相关项目工程时,提前做好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并及时跟进项目情况,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客观因素,确保各项项目工程能够顺利实施。
二十一、关于“农村审计整改不到位。2017年10月县农村审计中心对隔溪寮村进行审计,发现该村2011年-2016年6个工程的工程款92.75万元全部用白条支付,造成国家税收流失5.36万元;2017年8月对三门村进行审计,发现该村11个工程均用白条领取工程款,工程款金额为140.22万元,造成国家税收流失8.10万元。以上问题直至巡察结束,街道尚未督促各村对该问题进行整改。”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隔溪寮、三门等村审计发现的工程款用白条支付,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问题进行核查。经向县农业农村局审计中心了解,隔溪寮、三门审计发现的工程款用白条支付都是发生在2011年-2015年,在此期间由于没有有效文件规定“支出凭证”,因此存在白条支付情况。且两村涉及的17个工程都为业主单位发包给个人施工项目,并非发包给专业建设公司施工,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号)第三十八条,支付属于个人款项的可通过填写“领(付)款凭证”、“报销单”、“收款收据”等通用格式票据领取款项。在2015年5月15日出台《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3号)后,街道三资严格按照“支出凭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以后,不再有凭白条领取工程款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三资人员参加财务培训。三是街道利用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资管理有关规定,避免出现类似财务管理错误。
下一步,白龙山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拧紧“总开关”。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二是深化班子建设,开好“火车头”。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自觉接受和支持纪工委的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健康有效运行。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坚持“钉钉子”。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以“浙西南革命精神”为指引,努力践行“担当作为、务实苦干”工作主基调。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四是深化纪律约束,扎牢“铁笼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崇党章,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党工委领导班子要以焦裕禄、廖俊涛等同志为镜,认真地审视自我,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528008(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380号白龙山街道办事处,邮编:323600;电子邮箱yhxblsjd@yeah.net 。
中共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