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39/2021-28650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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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文号: | 云发改价〔2021〕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2-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县属各小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和《关于印发云和县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9〕8号)的规定,现将云和县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托管服务收费标准:100元/生·月。
二、托管服务收费按月收取,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托管服务费,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的按1个月收取。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凭有效证件复印件免收托管服务费。该专项资金每学期结算一次,余额及时退还相应学生家长,并通过相应的平台及时公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通知自2021年春季入学起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关于印发云和县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9〕18号)执行。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