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索引号: 002654593/2021-2449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2-28 12: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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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云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行政执法区域:云和县

行政执法领域:互联网信息

监督举报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邮编:3236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5113501

一、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对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附件.云和县司法局关于云和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20年第一批).doc

网信办.xls

三、执法辅助人员名单

无。

四、执法职责、权限

网信办.png

五、执法岗位(科室)

网信科

六、行政执法程序

image.png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址: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key=1

八、救济方式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申请听证、陈述申辩。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云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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