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制定公安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落实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三)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查和基础调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四)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及由公安部门管辖的经济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技术侦查、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全县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制止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县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全县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
(八)指导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网络技术侦查、网络犯罪侦查,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互联网信息监控。
(十)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留所执行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五)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督察工作,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六)指导森林公安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云和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公安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对外宣传、涉警舆论引导,先进典型培树和公安文化建设。组织指导民警心理健康、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机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见义勇为确认、申报奖励等工作。
(二)警务督察大队(挂审计室牌子)。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重大警务部署、执法执勤及内部管理情况督察;负责处置涉及督察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牵头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内部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承担局本级内部审计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意识形态、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公安内部宣传、会务、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印、收发、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组织撰写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对全局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
(四)情指联勤中心(挂科技信息化科牌子)。承担受理全县110紧急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指挥调度各警种和社会应急联动部门开展处置工作。负责全县110接处警工作及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社会联动、预案管理,协助跨区域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报送社会面重大、紧急、敏感信息;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治安状况评估工作,牵头县本级公安机关情报研判会商;组织、建立和完善全县公安机关“情指行”合成作战机制;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及维护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工作。
(五)警务保障室。负责公安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用车、装备、被装、武器(弹药)、基础设施建设、警务保障、涉案财物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六)法制大队(挂信访室牌子)。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承担、指导刑事复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少年收容教养审核工作;负责公安各类案件的审核、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法律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受理和处置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反恐怖大队牌子)。承担搜集、处理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建议意见和对策措施。负责对涉及国内安全的特殊群体、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承担国内安全保卫以及在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负责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事件,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反恐怖工作。
(八)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全县移民和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承担内地公民因私出国(境)服务管理,负责外国人来云留学、工作、旅行和停留、居留管理。承担、指导外国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查处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外案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防范、查处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安刑事侦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承担打击刑事犯罪、抓捕逃犯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指导、组织、侦办严重暴力案件、跨区域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跨地区刑侦协作、情报交流、协调办案。负责对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预防措施。
(十)刑事科学技术室(挂浙江省云和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承担全县十五类案事件现场勘查工作,落实、监督全县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工作,开展法医临床、病理以及痕迹检验、鉴定的工作及相关技术培训等业务建设。
(十一)行动侦查大队。承担刑事犯罪、维稳等案件的技术侦查、数据分析工作;做好技术侦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侦查信息、线索的传递与反馈工作等。
(十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挂禁毒大队牌子)。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主侦全县贩卖毒品案件,指导派出所办理涉毒行政案件;指导全县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负责全县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审批工作,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日常贮存、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治安警察大队(挂警卫科牌子)。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特种行业、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 参与维护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办理涉及枪支、爆炸等危险物品重大案事件的查处;指导派出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和征兵政审工作;负责全县保安员监管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负责重要内外来宾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网络警察大队。负责管理全县互联网经营服务、信息服务单位和公共上网场所,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查处利用计算机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网络技术侦查。
(十五)行政许可科。负责、指导全县户籍业务和户口迁移工作;签发、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初审、发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
(十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侦办全县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分析全县经济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与驻外联络室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十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承担城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租赁房屋登记、居住证办理、信息采集和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巡特警大队。负责辖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承担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动态管理,治安控制,预防和震慑犯罪;负责城区110接处警的前期处置工作,参与全县各类突发性案事件、暴恐事件处置等相关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九)交通警察大队。承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警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各类交通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承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建议。
交通警察大队下设办公室、宣教科、法制科、车管所、安全中队、城镇中队、巡逻中队、梅源中队、石塘中队、紧水滩中队、赤石中队等11个科室。
(二十)云和县看守所(挂云和县拘留所牌子)。负责公、检、法等机关承办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管教任务。承担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改造任务。负责移送罪犯执行刑罚。承担在押人员教育转化及协助破案工作。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刑事诉讼的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拘留处罚人员的看守和管教工作,对拘留人员进行矛盾化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云和县公园路2号0578-53855208:3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