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 2021年度浙江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浙江森林氧吧和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名单的通知》(浙林改〔2021〕72 号)文件精神,经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审核,现对被省林业局命名为森林人家、森林氧吧的单位实施补助,资金共计16万元进行公示(清单附后),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 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1年12月8日起至12月13日止。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雷靖宇;联系电话:0578-5122525。
森林康养休闲旅游产业政策补助情况表
建设主体 | 命名名称 | 补助金额 | 备注 |
赤石乡赤石村 | 赤石村森林人家 | 4万元 | |
崇头镇黄家畲村 | 黄家畲村森林人家 | 4万元 | |
紧水滩镇金水坑村 | 云和县金水坑村森林氧吧 | 4万元 | |
云和县林场 | 云和县枫树湾森林氧吧 | 4万元 | |
合 计 | 16万元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