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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值此之际,为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法律宣传工作,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会同云和县卫生健康局、云和县垃圾分类办、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于12月3日上午在政府大院开展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无烟机关、无废机关建设等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提问、传单发放等方式为广大干部职工和辖区居民细心讲解条例内容及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垃圾分类注意事项。同时,我中心宣传人员还特别提示辖区居民,大院内已经设置各分类垃圾桶,若个人不按照条例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在劝导和督促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会受到处罚。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引导大院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进行垃圾分类及投放,使《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知法守法的责任感。下一步,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将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宣传活动,使垃圾分类转化为全员支持、人人参与的自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