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1-3118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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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按照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了《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提高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为中心,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提升近视防治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二、起草《意见》的主要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19〕23号)
《丽水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19〕103号)
三、具体内容
《云和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了三大部分二十六条具体内容,提出了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学校、家庭、学生、有关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四、创新特色
1.突出部门责任,加强政府监管。《意见》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政府对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各有关方面相关因素的监管,做到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同时,成立“云和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为指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指导学校行为,强化学校责任。学校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重要阵地,学校要加强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和监测,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考试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应科学、合理、可控使用电子产品。将眼部健康数据录入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
3.指导家长参与,强化家庭职责。家庭是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堡垒,家庭是孩子防控近视的第一道防线。《意见》中明确家庭应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和保障睡眠和营养。
4.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控意识。《意见》提出了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财政局、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活动、落实课程、专家参与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提出依托指导中心,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保障人、财、物及技术设备等,面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以点带面,宣传推广视力健康及其维护的科学、系统知识,从而提升公众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现状的关注,提升公众防控近视的意识和能力。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云和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8—552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