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 十三五”取得的成就.........................1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形势..........................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7
第二节 基本原则......................................7
第三节 发展目标......................................8
第三章 保障基本民生
第一节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11
第二节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13
第三节 发展慈善事业.................................14
第四章 发展养老服务
第一节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5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6
第三节 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18
第四节 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18
第五章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服务功能...............20
第二节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1
第三节 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2
第六章 强化专项社会服务
第一节 加强地名管理.................................23
第二节 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23
第三节 规范婚姻收养.................................24
第四节 优化殡葬管理和服务...........................24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25
第六节 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25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依靠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26
第二节 加大资金资源投入.............................26
第三节 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能力.......................27
第四节 推进民政数字化建设...........................27
第五节 加强民政宣传工作.............................27
第六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28
云和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云和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云和县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云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大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全县民政系统在保障基本民生、参与相关社会治理、提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5年云和县被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2018年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唯一)。
2019年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表现优异,获省政府表彰激励养老督查先进县;2016至2020年县民政局连续5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云和县依托“联连帮”平台构建智慧救助》获评2019年度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十大案例。
2016至2020年连续5年获全市民政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云和创新做法获丽水市公共管理创新优秀案例;2016年婚姻登记窗口被丽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示范窗口”;2017在全市“护航G20、平安夺金鼎”工作中表现突出,丽水市人民政府给予嘉奖;2016获“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先进单位。
2016被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18年度获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年度优秀单位、年度民生改善行动考核优秀单位、年度改革创新行动考核优秀单位等;2019至2020年连续2年获县委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社会救助水平提高显著。2018年8月,云和县被列入全国35个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系浙江省唯一。这一年,云和县建立与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链接的社会救助“联连帮”信息平台,与全县所有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进行左右上下互联互通。依托这一平台,出台困难群众幸福清单制度,将各专项社会救助部门的救助、帮扶政策汇聚起来,在平台上形成政策大礼包。同时,各救助部门将审批发放情况录入社会救助“联连帮”系统,经平台管理员整理数据后,自动生成政府帮扶困难群众的幸福清单,然后,将各困难群众获得社会各相关部门救助的幸福清单打印在红纸上,由乡镇街道在每季度未的月底,送到每个人手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试点期间,拓展救助范围,将非本县户籍人员纳入低保救助,并将最低生活保障和低边审批权限下放给乡镇、街道,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权。
在圆满完成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后,2020年,又被浙江省列为社会救助精确保障区建设试点县。为了补上社会救助政策短板,出台了《云和县失智失能困难群众护理补贴办法》,对具有本县户籍,且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边家庭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按全护理与半护理两类对象进行补贴,以此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精确兜住脱贫攻坚之底,确保困难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顺利完成村(社)规模调整,通过行政村(社区)规模调整,全县现有行政村71个、城市社区15个,涉及调整行政村14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6.3%。全县行政村共减少97个,调整率达57.7%。并同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全县共有15个村完成村改居,县城从原来的9个社区增至15个,有效拓展了城市社区范围,较好优化了城市功能布局。
开展幸福社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成立县幸福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完成浮云社区同心花园、中山社区城中嘉苑等9个小区幸福社区创建。
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做好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十三五”期间,共新增民非33家、社会团体61家,参加年检累计409家。
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行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作支部共40余个,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100%。2018年,创新开展机关党组织、社会组织“进百村、入千户、关爱万名留守老人”活动。针对留守老人的具体需求,109家社会组织结对71个行政村,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助老爱老行动,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组织“党建+”活动的服务内涵。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迅速。2016年至2020年,五年时间共投入资金1.21亿元,主要用于老年综合活动中心一期、二期项目,县养老综合福利中心,县中心敬老院特护楼新建工程,县中心敬老院改造工程,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以及养老服务补贴、照料中心运营和老年人意外保险等。
云和县老年综合活动中心一期、二期位于凤凰山街道新云厂以北早畈储备土地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6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为3368万元。项目于2019年竣工。
云和县养老综合福利中心项目位于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公园路北侧早畈地块,项目总投资548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50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竣工。
云和县中心敬老院特护楼新建工程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沙溪村,项目用地面积7020.0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58万元。项目于2019年竣工。
云和县中心敬老院改造工程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沙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5967.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66万元。项目于2020年竣工。
截至2017年底,全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有108家,其中,白龙山街道箬溪社区、石塘镇双港村和雾溪乡、崇头镇等5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50个城乡社区均实现用餐或配送餐服务,其中老年食堂6个、爱心驿站点5个、邻里互助点8个、31个食堂配送点(其中27个机构配送点),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并全年不少于300天,做到了城乡社区全覆盖。
(四)专项事务管理不断规范。积极倡导文明丧葬,以“两送五保障”活动为途径,开展以“两推进”“一提升”即推进生态节地葬法、推进丧事简办、提升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省级殡葬综合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殡葬服务,收到显著效果。
“十三五”期间,先后投资1700万元提升殡仪馆服务能力,从2018年开始,县殡仪馆已经提供守灵、告别等一站式服务,且全部免费;2018年启动建设太阳山二期桑后湾墓区项目,该项目位于凤凰山街道西弄村桑后湾,距县城7公里,规划总占地面积670亩,拟建各类生态墓穴34450座,总投资估算1.1853亿元,其中,一期投资7856.3万元,二期投资3996.7万元。
这期间,除了投资440多万元,在太阳山公墓二期桑后湾墓区建成了有150余穴树葬穴位的云和三秋树生态墓区外,2020年又安排资金,在紧水滩镇、石塘镇、崇头镇和赤石乡等3镇一乡建设了4个占地面积在1亩以上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节地生态安葬便覆盖了全县行政村了。
这期间,全县完成7485座非生态坟墓覆盖土绿化,恢复绿地面积超过18万平方米,实现火化区域火化率100%和“青山白化”治理率、生态葬法覆盖率98%以上,较好促进了生态环境的美化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现代化新征程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云和县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建设期。新起点新要求,“合力推进”成为民政工作机制创新的方向,城乡一体成为统筹民政工作布局新要求,而数字化改革要求树立数字意识、全面推进智治民政,后疫情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则更需“精密”,概言之,“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民政事业的目标与内涵,助力共同富裕赋予了民政事业新的历史使命。
2.国家级战略带来新机遇
云和县为浙江省26个加快发展县之一,是省域一体化的重点所在,也是现代化建设的潜力所在。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浙西南革命老区纳入国家战略,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区域发展新战略为加强民政管理的精准化和民政服务的精细化经验交流与机制协同,为促进民政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融合,提供了新的机遇窗口。
3.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迎来新挑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老龄化程度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比较突出的云和来说,民生保障和服务功能面临巨大挑战,迫切需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按照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精准帮扶低收入人口稳步走向共同富裕。
面对新形势,要清醒看到云和民政事业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重设施,轻服务”“有钱盖楼,没钱运营”的现象客观存在;二是养老政策精准度不够、服务资源碎片化;三是社区治理方式较为传统,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四是基层力量薄弱、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突出;五是城乡、区域之间的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水平差距较大,准确把握困难群众的需求有难度;六是民政数字化建设滞后。
“十四五”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在危机中寻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开创具有云和特色的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数字智治为支撑,以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为目标,高效推进省“民政30条”、市“民政22条”落地,全面打造幸福颐养、精准保障、和谐自治、暖心服务“四个标杆区”,加快构建与“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相适应的云和民政新格局。为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云和而努力奋斗!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党建引领和民政工作“双融双促”,为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坚持系统思维,发挥政府统筹职能,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形成供给合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
——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实现优质公共资源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发展。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增强数字意识,完善数据质量。创新模式,实现个性化应用场景突破,为民政暖心服务和治理效能提供支撑。
——坚持依法行政,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强依法监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气,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民政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这一时期,云和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面建成与建设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云和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把云和打造成“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使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形成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云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救助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到2025年,实现最低年低保标准达到14000元;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到100%;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种类达到30类;智慧救助联合体覆盖率达到3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到2035年,智慧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惠及全体常住人口,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实现社会救助治理现代化。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村)步行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全覆盖,落实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做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实现100%全覆盖。到2025年,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不少于50张,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0%。到2035年,实现“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愿景目标。
——相关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每年在全县培养1至2家品牌社会组织和1至2名领军人物,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建设提质扩面,统筹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力争全县村级办公场所都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数量达到全覆盖。继续推进幸福社区创建,争取每年完成2—3个小区的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提供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与依法行政、城镇化进程、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内容丰富、标准规范、便捷有效的地名和界线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管理服务质量更高。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落实丧葬费用减免政策,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进树葬区、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0%, 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附表1:云和县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幸福颐养标杆区 | |||||
1 | 每万老年人拥有执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10 | 20 | 25 | 预期性 |
2 |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 50 | 53 | 55 | 预期性 |
3 | 康养联合体数(个) 。 | 1 | 2 | 4 | 预期性 |
精准保障标杆区 | |||||
4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年) | 10200 | 11000 | 14000 | 约束性 |
5 | 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 | 0 | 100 | 100(省规) | 预期性 |
和谐自治标杆区 | |||||
6 | 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个) | 12.5 | 13(省规) | 16(省规) | 预期性 |
7 |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 2.2 | 18(省规) | 20(省规) | 约束性 |
暖心服务标杆区 | |||||
8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68.7 | 60(省规) | 70(省规) | 预期性 |
9 | 4A级标准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 | 0 | * | 40(省规) | 预期性 |
第三章 保障基本民生
按照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十四五”时期,坚持共享发展,落实民生优先,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提升残疾人和儿童福利水平,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构建更加坚实的托底民生保障体系尤为重要。
第一节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依托数字化改革建设工程,深化“联连帮”信息系统应用,整合各渠道低收入人口数据资源,建成覆盖全域、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动态监测平台。线上依托这一平台,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线下建立分层主动发现机制。民政部门线下建立实体“联连帮”大救助服务中心,落实信访接待、重点抽查、监督管理等工作职责;乡镇街道以“民政经办人员+驻村干部+机构引入模式”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退出保障、未获得救助审批人员等监管工作;乡镇街道驻村社干部结合日常工作、进村入户,及时征集突发困难人员线索。在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村社干部在入户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会议时,征听党员、代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开展主动发现;“联连帮”服务专员,利用全面走访、入户调查、发放幸福清单等对重点对象、长期外出困难人员进行全面排摸,主动发现。
以此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形成“一库一网一研判”和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建设“主动发现 守望幸福”数字化场景应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全县低收入人口能与全省同步实现共同富裕。
(一)最低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数据比对、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为着力点,健全及时发现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到2025年,实现最低年低保标准达到14000元;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到100%;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种类达到30类;智慧救助联合体覆盖率达到30%。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
(三)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转介服务”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云和县“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制度合力,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可救。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继续对云和县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滞留人员寻亲等救助服务,强化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的转介衔接。持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范救助管理和服务流程。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难题。
第二节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
(一)孤儿养育。完善云和县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就业、住房等制度安排。继续实行机构集中养育、助养、代养、寄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儿养育方式,推动建立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困境儿童保障。推动建立云和县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立足于重病重残、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父母服刑、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等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基本需求,加强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资助云和县困境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提高重病重残儿童康复护理水平。
第三节 发展慈善事业
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慈善主体的活力,规范慈善行为,将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一)慈善组织。建立实施云和县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确保实现慈善组织宗旨。
推动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广泛动员云和县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
(二)慈善支持。建立和完善五年一次的慈善表扬激励制度,设立云和县“慈善楷模奖”、“ 慈善之星奖”、“慈善项目奖”、“志愿服务奖”、“最美志愿者奖”和“优秀邻里互助奖”,支持捐赠人对捐赠的慈善项目冠名纪念。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反映慈善诉求,推动慈善组织交流,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三)慈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
第四章 发展养老服务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云和县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194人,占总人口数20.27%。面对如此人口老龄化程度,“十四五”时期,我县要下大力气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提质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推进“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政府和市场相融合的产业养老,物质和精神相融合的文化养老”。全面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山区特色创新”的云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童话云和、幸福夕阳”独具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样板示范县。
第一节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夯实居家养老的主体地位,以社区为依托,以宅服务为中心,引导支持家庭照护功能的发挥。
(一)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云和县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管理、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康复辅具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依托云和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云和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鼓励和支持云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统筹云和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
(三)社会互助养老。大力支持云和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就地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鼓励云和城市社区老年人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邻里互助,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加大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积极推进“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发展,逐步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初步奠定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平台的养老服务格局。
(一)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补助投资、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云和县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落实好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用工、税费、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云和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二)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重点保障云和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失独家庭老年人和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养老需求。加强云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强化托底保障功能,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积极为农村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工作力度。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上,闲置床位全部向失能或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确保继续履行公益职能、确保资产安全。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服务外包,更好地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利服务。到2025年,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不少于50张,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5%。
第三节 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积极推进云和县老年医疗设施、老年教育设施与老年文化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机融合发展,构建“养医结合”“养学结合”“养娱结合”模式,推进医疗资源、老年教育资源、老年文化资源向机构、居家、社区养老全方位的延伸,打造“品质养老”。
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入住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通预约挂号、转诊等绿色通道。优先发展适用于老年人护理照料的康复辅具产品。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
第四节 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推动建立云和县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附表2:“十四五”云和县养老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序号 | 配套服务设施 | 内容 |
1 | 县级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 | 规划保留现状云和县县级老年大学及县级老年活动中心综合体。 |
2 | 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 | 保留现状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要配备老年电视大学办学场所和教学设施。现有养老机构要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开办老年大学教学点;床位数在100床以上的助养型和居养型养老机构原则上要开设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床位数不足100床的助养型和居养型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 街道(乡镇)级老年活动中心: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划11 处街道(乡 镇)级老年人活动中心,应设置不小于300㎡的室外活动场地。 社区(村)级老年活动站:社区(村)级老年活动功能纳入到社区(村)居家养老服 务照料中心内。应设置不小于150㎡的室外活动场地。 |
3 | 养医结合 | 规划按照养医结合的大趋势,建立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家庭病床“四床联动”机制,设立医疗、养老实时切换的个性化床位和家庭病床,打造康复保健、生活照护的综合体,实现“医养融合”一体化。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中增加老年科,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机构养老通过建立护理院或与医院合作的方式实现养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嵌入式养 老机构与乡镇社区卫生院合作实现养医结合;爱心驿站(邻里互助点)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上门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 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实现养医结合全覆盖。 |
4 | 养老服务设施信息系统 | 养老服务设施信息系统包括养老服务行政管理系统、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两部分。建设按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标准建设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信息服务网络。 |
第五章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建立健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高效协同治理模式,推行乡事城办(乡事城服务),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引导和管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群众主体作用,深化街乡共治、乡贤参治,畅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服务功能
(一)促进群众在云和县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和其他形式协商有机结合。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居)务等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民主评议活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全面深化城市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典型,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自治组织主导,社区各类主体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格局。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参与和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支持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措施,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未成年子女等其他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进一步完善云和县和合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功能。
第二节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一)登记制度。制定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分类标准、界定依据和具体办法。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每年在全县培养1至2家品牌社会组织和1至2名领军人物,到2025年,每个社区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
(二)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施行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与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保障社会组织资产不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三)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曝光平台。制定实施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受理和奖励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第三节 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一)专业社会工作。加强云和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开展“十四五”期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补足社区工作者缺编人员。
(二)志愿服务。健全面向云和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弘扬志愿精神,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宏大志愿者队伍。大力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的广阔平台。推动公民志愿服务记录作为优良信用指标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构建养老助残、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助医助学等重点领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第六章 强化专项社会服务
科学合理、适时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优化城镇结构和空间布局。满足社会多样化地名服务需求,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加强依法管界,有力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惠民、优质高效的社会事务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地名管理
(一)地名管理。进一步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优化地名管理体制,健全地名管理标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申报流程、专家论证、社会听证、民意调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慎重稳妥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完善推进地名地址库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和加强地名地址管理。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动态及时更新路牌门牌。建立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智慧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二)地名文化。启动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制定保护规划,健全评价、鉴定和保护制度。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建设优秀地名文化研究和发布平台,编辑出版地名文化图书。支持和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扶持社会力量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满足社会多元化地名文化需求。
第二节 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
(一)平安边界。创新平安边界建设形式和内容,规范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宣传,打造边界平安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纠纷调处。推进县行政区域重点界线界桩、界线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边界纠纷调处。
第三节 规范婚姻收养
(一)婚姻。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云和县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为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提供支撑,更好地服务群众。开展云和婚姻信息社会化使用工作,为有法律政策依据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婚姻信息查询服务。
(二)收养。完善收养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收养行为,妥善解决私自收留抚养问题。完善云和县鼓励收养残疾儿童相关政策。全面建立收养评估制度,推进收养评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节 优化殡葬管理和服务
(一)殡葬管理。完善云和县殡葬管理政策措施,健全殡葬标准体系。积极推行火葬区骨灰撒海、撒散、植树(花、草)、立体存放、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和土葬改革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和改进云和县公墓建设管理,依法治理乱埋乱葬、墓位面积超标等问题。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依法管理、改进服务。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发挥全县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调动村(居)民委员会及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逐步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0%, 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二)殡葬服务。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城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化殡葬行风建设,加强云和殡葬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引导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创新和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提供更多优质的殡葬公共服务产品。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健全云和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云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加强家庭监护监督。
(二)未成年人保护。统筹推进云和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于一体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云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第六节 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
进一步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建立“残疾人之家”。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依靠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本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加强民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考核评价、教育管理等工作,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监督检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二节 加大资金资源投入
积极争取加大民政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认真做好“双招双引”工作,积极推广政府与县域外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吸引更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加强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民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积极引导县域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慈善组织、有关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第三节 提升民政队伍和基层能力
以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政队伍为目标,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积极争取编委办、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采取适当措施为基层民政工作充实力量、完善条件。采取设置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创新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培育优秀社会组织,提供优质专业化社会服务。
第四节 推进民政数字化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和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智慧民政为主载体,以数字民政为总抓手,逐步建立“数字赋能、智慧应用、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云和特色数字民政。加强信息资源规划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以“省建业务系统+云和个性应用”推动民政智能体系建设,以“民政码上办+政务服务”推动民政事项管理服务升级,以“民政数源提升+多方数据共享”推动多部门多领域数据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连联帮”信息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进一步构建设施共用、内容共享、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统一信息平台,推动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和政府决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第五节 深化工作宣传
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让更多人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利用国庆节、重阳节、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民政政策、工作宣传活动,展示云和民政形象。拓宽民政信息传播的新渠道和新方式,利用县以上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民政工作亮点,塑造民政良好形象。加大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
第六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本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强化民政统计工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在2021年和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抽样调查。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政策等,要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加大懒政怠政问责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县民政局协商县发改局制定调整方案。
附表3:“十四·五”期间重点民政基础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 总用地面积 | 建设起止年限 | “十四五”项目计划进展 | “十四五”期间资金来源 | |||
完成投资 | 形象进度 | 上级资金 | 地方财政资金 | 其他 | |||||
崇头三望栏休闲养老项目 | 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床位数500张 | 20000 | 20000 | 2025-2027 | 力争开工建设 | 500 | 20000 | ||
凤凰山街道社区老年公寓 | 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 18000 | 35000 | 2025-2027 | 力争开工建设 | 500 | 18000 | ||
儿童福利院 | 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床位数50张 | 1150 | 2000 | 2024-2025 | 1150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800 | 150 | 200 |
安溪养生养老 | 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床位数100张 | 10000 | 30000 | 2025-2027 | 力争开工建设 | 500 | 10000 | ||
崇头休闲养老游学基地项目 | 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数100张 | 5000 | 3500 | 2023-2024 | 5000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3000 | 2000 | |
婚姻登记新建项目 | 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 1000 | 2000 | 2025-2027 | 谋划中 | ||||
殡仪馆新建项目 | 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 10000 | 30000 | 2025-2026 | 谋划中 | ||||
流浪乞讨救助站 | 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 1050 | 1500 | 2025-2026 | 谋划中 | ||||
云和县失智症照护养老机构 | 用地面积10亩 | 3000 | 10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