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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等级幼儿园: 为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和县平安办 云和县综治办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安〔2013〕19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全县中小学、等级幼儿园进行2021年“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和城区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等级幼儿园在2020年“等级平安校园”认定结果的基础上,由学校自主确定2021年是否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评定,申报学校需填好《云和县“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申报表》,经考核评估组考核评估确定后,给予相应等级认定;未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由考核评估组抽签考核;未抽到的学校按原等级认定。申报高一等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在2021年12月15日前将《云和县“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申报表》交教育局安全科吴龙老师处,逾期视自动放弃。 2.各校要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丽水市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打好自评分。 3.各校要认真做好“等级平安校园”工作总结和学校综治工作总结,以及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
云和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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