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58/2021-301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文号: | 云农发〔2021〕100号 |
局属各科室科站: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科室)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以下几种情形:
1.1.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2.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推荐;
3.3.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变动。
3.4.根据丽人社〔2018〕114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岗位超聘,实行“退二进一”消化、竞聘申报。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岗职相符、动态聘任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农业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为“三农”服务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备相应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专业知识和能力,且认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申报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的人员须符合相应基本年限;
6.6.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7.符合人事部另行规定的附加条件。
四、聘用时间、形式
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三年一聘,聘期为三年,在聘期内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下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变动,根据全局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实行一年一次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实行初聘、续聘、高职低聘、解聘等聘任形式进行管理。
五、聘任考核
1.考核项目、分值:个人量化考核由专业理论水平(15分)、工作业绩及能力(30分)、成果奖(15分)、专业论文论著(10分)、民主测评(30分)、附加分和扣分项等部分组成。其中民主测评分为局班子成员(10分)、中层干部(10分)、全体干部(10分)三个层面测评。
2.考核标准:(具体见个人量化考核评分表)
3.材料要求。个人量化评分所提供材料为任现职(或岗位等级)以来的材料,材料时间以颁布落款时间为准;应同时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
4.材料审核。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办公室、科教科和局机关纪委等人员成立考考核小组,进行材料审核,确定个人量化评分分值。
六、聘任办法
1.聘用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公布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信息;
(2)符合条还差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进行个人量化评分,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
(3)局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包括资格条件初审、自评材料审核、各层面的民主测评);
(4)将考核结果报党组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再发文聘任。
2.有关规定:
(1)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时,若有特殊原因被退回的,则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解聘是指聘任双方在聘期未满情况下解除聘约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解聘:
a.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出现重大技术责任事故,被辞退、开除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c.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条件等不能继续担任相应职责的;
d.受聘人在聘期内自动离职、调离岗位(聘期自行终止),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e.符合聘约中规定的其它解聘条件的。
(3)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须高职低聘:
a.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
b.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工作量的;
(4)(4)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专业技术人员不需参加测评可直接推荐晋升或续聘。获得与本专业岗位直接相关并在本并地取得实际成效的科技成果奖项(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主持人或二等奖以上前5名主要完成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以上主持人、二等奖前5名主要完成人和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个人先进荣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取得资格后首次聘任;离退休时间一年以内的。
(5)(5)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总评不合格者(60分以下)或民主测评不合格者(民主测评18分以下),取消本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或降级聘用。
(6)(6)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省(市)农业先进个人(综合)、云和县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等人才培养推荐(评审)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或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办法由局科教信息科负责具体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今后上级有关部门有新政策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政策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
1、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表
2、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量化考核评分表
3、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聘任民主测评评分表
4、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聘任考核测评汇总表
|
1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2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量化考核评分表0511.xls
3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聘任民主测评评分表.doc
4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聘任考核测评汇总表.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