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 部门专题 | > 云和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 > 信息公开 | > 巡视巡察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12月19日,市委提级(交叉)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全面巡察,并于2021年5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5月25日市委提级(交叉)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晚立即召开党委会,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精神,准确把握整改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局党委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的26个问题逐一对照主动认领,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6月30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根源,并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下步整改措施。
在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中,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各类问题整改彻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中层干部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局党委按照责任分解清单,倒排时限,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8月30日收到县委巡察办反馈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局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巡察办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26个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整改期间批评教育3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书面检查1人次,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收回违规资金合计52246元。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学习制度。修改完善了《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制度和计划执行,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学习记录,严格台账管理。
(二)丰富学习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依托“周一夜学”、党委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平台,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设干部讲坛、参与户外研学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13次,不断提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提升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十四五”规划及“两山”发展工作中。组织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等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召集相关科室对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及“两山”发展等工作进行系统谋划。
二、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有力,职责履行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生态地”管理机制。按照《云和县土地出让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要求,加强部门统筹协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近期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工作,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研究出台“生态地”增值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生态产品价值部分资金精准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完成拟稿,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中,争取年底前整改完成。
(二)做好“五未土地”处置工作。2020年12月1日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开展云和湖项目闲置土地调查、认定,于2021年4月21日对进行了闲置土地信息公告,经工作专班与云和湖公司多次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云和湖项目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完成了云和湖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该地块已开工建设,闲置土地处置基本完成。同时,梳理2016至2019年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分布情况及未供的原因,加大力度分类排解各项目供地障碍,督促项目尽快落地,逐年消化,完成上级下达考核任务。
(三)规范土地收储及供应工作。补办2010-2020年出让的储备土地出入库手续;拟定《云和县云府土地储备中心业务流程》,规范土地收储、供应行为;排摸调查闲置五年以上储备土地共8宗,其中完成公开招租1宗,完成绿化建设1宗,建成临时停车场1宗。下一步,继续开展排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类分批处置方案。
(四)加强违法用地查处。一是开展历史案件执行情况“回头看”,对未执行到位的非法占地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由检察院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结果:同意案件暂缓执行;县自规局加强与上沟通,争取三调成果早日批复,完善手续;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落实到位。二是对《今日聚焦》媒体曝光的占用耕地违规开办经营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农转用审批到位,并于2021年4月通过网上竞价对该地块进行玻璃大棚安全检测鉴定和租赁价格评估,检测和评估均已出具评估报告书。现已将该地块的玻璃大棚租赁给云和县大田水果专业合作社,租赁期限为两年。
(五)开展临时用地梳理清查工作。共排查临时用地项目22个。对已到期符合续批条件的2户,督促完善手续;对不符合续批条件的1户已完成拆除。下一步,执法大队和自然资源所继续对到期未续批的项目进行跟踪,督促续办审批手续或及时拆除恢复。
(六)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周一夜学”等时间,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召集相关科(室)、所、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次,同时,召开自然资源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违法行为查处规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严格按照《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工作例会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案件办理,强化档案管理,确保案卷资料完整。
三、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抓重点破难题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制定了《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完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会前告知酝酿、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的程序执行,保证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二)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分别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政府进行多轮交流汇报,已形成云和县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并上报省厅审查;根据丽水市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提交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3月底形成成果上报省厅备案审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已通过县常务会、县常委会审议,并于4月底上报省自然资源厅;6月底市政府组织“两条控制线”划定工作部署会,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县府办召集各部门进行交流,并于7月初形成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上报方案。8月-10月根据部省工作要求,完成三区三线第一轮和第二轮划定成果并上报省厅。二是受生态红线未确定的影响,我县很多复垦项目无法进行立项报备,在大搬快聚后未及时开工。2021年6月15日召集各乡镇街道领导部署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工作,成立推进专班,分解任务、制定计划、要求将立项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待新一轮的生态红线确定后马上立项报备并开工,分年度完成大搬快聚后土地复垦工作。三是结合国土三调、县域地形地貌,全面排摸宜耕后备资源,编制《垦造耕地“十四五”规划》,按规划有序推进耕地垦造。目前正在按规定流程进行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待编制单位确定后马上开始内业调查和外业调查。
(三)加大破解难题力度。一是2021年3月制度了《云和县设施农用管理办法》初稿,几经讨论,2021年6月初形成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征询各相关单位的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待完成法制审查后,递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再发文。二是针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进行剖析和反思,深入研究设施农用地新政,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做到及时沟通对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四)全面提升干部破难题、开新局的能力。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针对目前的重点工作和重要的政策文件,集中学习和讨论,科室开展集中学习讨论2次,科室业务交流8次。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共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例会3次;在2021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末考察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3次,成立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小组,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及时报送舆情信息。
五、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担当尽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作风主题教育。党委成员带队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检查10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等范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组织学习培训。召集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云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内容,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版进行对比,严格按照公开办理制度和流程,做到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跑零次率达100%,达到国家评估任务书的考核要求。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退回违规资金。全面核实违规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退还违规费用,共退回违规资金52066元。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健全夜餐补贴管理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加强财务审查审核,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退回违规资金。全面核实违规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退还违规费用,共退回违规资金180元。
(二)开展批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局党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进行了反思和检讨,引以为戒。
(三)清理往来款项。进一步核实往来款项,已委托法律顾问与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沟通对接,下一步根据对接情况明确往来款结算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单位)及时结算,争取年底前完成。
(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36”条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和报销程序,加强财务审查审核,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制定了《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台账,规范公车使用审批手续,同时做好里程数记录。四是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2次,确保账实相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五是健全正风肃纪组织,成立了正风肃纪纪检小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0次。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项目程序。开展历史项目的档案资料回头看,从中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验收程序。
(二)组织学习。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土地保护法》、《民法典》、《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和《云和县进一步优化垦造耕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业务学习常态化,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合同管理及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合同规范性审查。严格按照标准签订、执行合同,工作做到严谨规范。二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批评教育。进一步调查核实,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规范垦造耕地项目管理,把好垦造耕地质量关。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同时,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着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加强正风肃纪检查,开展工作纪律检查10次。二是制定了《中共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规定落实专人记录党委会内容,规范记录并及时起草会议纪要。
(二)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常态化手段,认真落实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19人次,其中日常廉政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人次。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通报违纪案例20起,以案为戒,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十、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一是组织局党委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委领导班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干部张文管理干部出国(境),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
(二)积极沟通对接,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一是针对“超编”问题,局长、党委委员多次与县编办、县委组织部沟通对接,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执行,编制数无法增加,只能逐年消化。二是进一步打通干部交流使用通道,今年增加后备干部1名。三是争取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调优干部结构。
(三)理顺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常委争取,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已兼任我局党委委员。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干事人事档案建设要求,落实人事档案管理员,督促做到规范建档、及时归档,及时更新。
(五)严格干部出国(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和办理程序,落实专人建立人员信息和证件使用管理台账,及时备案和审查干部出国(境)情况。今年干部出国(境)0人。
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了深刻检讨并作了表态发言,将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决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中心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扛牢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下属各支部召开支委会,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季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党建工作例会3次,党建专题研究会议3次。
(三)丰富活动内容。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课教育等工作,为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理论学习书本,进一步引导党员部多读书,读好书。4月2日组织党员干部瞻仰烈士墓;6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并重温了入党誓词;6月22日邀请了党校高级讲师上专题党课《从苦难走向辉煌的中国共产党》;6月27日,赴黄家地村红军基地开展“重走红军路、再谱新华章”党史学习教育实地体验教学活动;7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7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观看电影《红船》等活动,真正将党性观念固化于脑、内化于心。
(四)规范党员发展。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建立发展党员意向库,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档案建档和管理。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主动把自然资源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积极为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当好先行。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尤其是对当前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7个问题,将认真按照整改方案,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深化党性教育。坚持用思想教育引导人,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讲政治、守纪律落实到工作、生活和干部言行之中。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旗帜鲜明反对“四风”,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诫勉教育、谈话提醒等,避免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局党委各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持续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将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将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积极建立健全管党治党和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制定完善一项具体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112324(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西路77号;邮编:323600;电子邮箱:lsyhzmy@126.com。
中共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 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