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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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9日,市委提级(交叉)第四巡察组对我社党组开展集中驻点巡察,并于2021年5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4个方面37个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谈话提醒3人,责令书面检查7人;出台和修改完善制度8项;上交资金8095元,退回2016-2020年工会费8072元,补交2016-2019年工会费8250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于6月23日召开提级(交叉)巡察专题学习会一(办公室专场)系统性学习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结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新梳理我社今年重点工作清单及“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思路。
(二)组织干部认真研读《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开展“我为乡村振兴献力量”主题讨论,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畅所欲言,为下步供销工作开展出谋划策。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7月19日党组再次专题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强调今后将严格实施重大决策事项酝酿、决策、执行程序。按照《实施细则》落实决策程序,按照“议题提出、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步骤进行,要求班子会前酝酿、准备充分,提升会议效率。
(二)制定出台《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落实干部职工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干部全员就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做汇报和计划,增强工作执行力。
(三)创新开展流动供销致富车系列活动,为促进乡村共同富裕贡献供销力量,制定了《云和县幸福帮帮团项目实施方案》,组建了5个帮帮团队,16辆帮帮车,7个农产品进城服务点,3个农合联服务进村入户服务点。
(四)制定《原云和县供销社剥离资产管理补充办法》,严格财经纪律,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对社有资产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自2022年起,社有房产租赁合同由原云和供销社退休人员剥离资产管理小组与承租方签订,租金收取后统一交入原云和供销社退休人员剥离资产管理小组账户。
三、关于“主责主业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启动农展中心项目,投资200万元,建设梯田一级旅游中心的云和县生态农产品展销中心(430㎡),以“一果两茶一菌一蜂一鱼”为内容,打造四大展示区:“农合联”会员农产品,“云和师傅”生态农产品、“丽水山耕”农产品、低收入农户专柜,目前已与云和梯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议合作协议书。
(二)通过前期摸底调研,制定《养殖产业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八个一”的标准,完成养殖产业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10月份联合浮云街道农合联成功农合联“丰收节”。
(三)农合联会员数据已在浙江农合联网进行更新,对“丽水山耕”会员的数据进行更新及汇总。根据“云禾耘”理念品牌理念设计了logo并已制作打印,完成《“云禾耘”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授权承诺书,在安溪乡开展资金互助会宣传,做好宣传资料发放和潜在客户信息收集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已于6月23日对下级5个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查,并与支部书记开展相关谈话,特别注重七一左右微信群和朋友圈的网络信息安全,注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将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及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利用好单位大楼地理位置、led屏幕,上半年配合县里做了精神文明宣传、垃圾分类宣传和牛云云系列相关宣传片,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七一前后播放云和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云和红歌》歌曲及部分党史学习宣讲视频,做好“建党100周年”及党史学习教育的宣传工作。
(三)做好一季度及二季度的“学习强国”app积分统计,半年未达2500分的党员干部单位群内提醒及意识形态小组副组长口头提醒。在《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内明确要求2021年年底前50岁以下党员干部(含中层以上非党员干部)当年学习积分达5000分,未达标者不列入年底优秀公务员评选范围。
五、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多名同志就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就该问题在7月19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反思。
(二)切实加强单位总结、汇报、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材料的审核力度,所有上报的材料均要求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组织学习和观看纪委通报、换届警示片等内容,并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鉴,作风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严字当头,责任层层下压。
(三)6月23日,县社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进行公文应用专题学习,规范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同时,严格按照会议内容区分召开党组会和班子会,明确林炜负责会议记录,加强会议记录规范性。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机关纪委定期对工会、财务账务进行检查,退回工会支出超标准8072元,退回企业报销学习考察费用4720元。
(二)总社党组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提级)专题学习会(财务科专场),学习《云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云委办发[2019]27号)、《云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云财行[20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云人社[2020]39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和标准,规范报销。
(二)修订完善《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农合联)、农合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供销合作社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三)出台《云和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社有资产管理。
八、关于“内控管理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成立云和县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专班,理清该公司的相关问题;县审计部门已就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收支、仓库建设等相关账目开展专项审计,待审计意见反馈后进行规范清理。
(二)结合供销业务工作和巡察反馈内容,制定2021年度云和县供销合作社、云和县农合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工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三)进一步研究和细化落实资金互助会风险防控机制,每季度定期听取农民资金互助会运行情况包括,加强对资金互助会的监管,3月31日、7月5日听取互助会总经理毛作龙汇报运行情况,对借款人定期开展贷后检查,有效控制风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对可疑贷款,尽快催收。
(四)制定出台《云和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对企业现金管理进行了制度规范,杜绝租金收取随意情况,今后社有房产出租将严格通过对外公开招投标完成寻租工作。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形成“一把手”主动担责、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班子分工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之间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规范记录。
(二)制定出台了《供销总社全面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全体干部重新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汇总表》,每位干部均已建立个人廉政档案。
(三)制定出台了《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问责及追究制度》,党组书记上了题为《强化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党建工作引领各项工作,如在今年我社开展的流动供销共富车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农合联工作支部服务队,党员队伍的加入充实了共富车农产品进城、生活用品进村、农合联服务入户三项服务内容。
(二)邀请下属各支委进行“如何发挥好各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专题讨论,支委均表示能力所及地在各项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会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邀请县党史宣讲团邱长书主任上《云和党史情况》专题党课宣讲、6月29日开展“学党史 筑信仰”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党员进入方舱配合县疫苗接种工作服务、外出宁波学习等等方式调动两新支部的积极性及丰富学习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效果,使下属各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十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干部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最新的《云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针对近期股级干部提任有关原始资料缺失的问题完成资料的查漏补缺,吸取教训,严格保管好有关干部任免的原始资料。
(二)就社属企业职工招聘及提任程序不规范问题向县委组织部门做了书面情况说明,严格选人用人,规范供销社合同制员工聘用工作,今后企业招录员工将委托县博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规范执行。
十二、针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供销”力度,6月16日,县供销总社与省国资委、浙农浙里汇电子商务公司、紧水滩镇农合联工作人员共同探讨破解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等问题,依托浙里汇平台,借助国资委资源,打开市场,拓展渠道;7月12日,县供销总社与北仑海岸土特产有限公司再次签订山海协作购销战略协议,协议计划今年实现销售额达500万元。
(二)赤石乡注册登记因无组织部批复,未能及时注册,应组织部要求,待全县乡镇(街道)换届新班子成员到位后,立即着手农合联换届事宜,届时总社统一上报公职人员担任农合联法人的申请,县委组织部批复后,再进行注册。
(三)制定出台“一保两促、三车并驱”流动供销致富车系列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农合联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载体,以供销社力量努力破解推进共同富裕中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增收致富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并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挖根源,以学促知。坚持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从思想根源上解决我县供销系统队伍作风、担当实干、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将理论武装头脑作为总社强化管党治党能力及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有力引擎来抓,通过学在经常,用在经常,不断增强供销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分类推进,限时督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的整改原则,按照高质量、高标准的整改要求,对已整改到位的,由总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回头看”,督查整改成果;对阶段性整改到位的,由责任科室持续领办推进,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由党组书记牵头督办,确保在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持续用力。供销总社将以此次市委提级(交叉)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指引,对现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制度存在漏洞的,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制度运行不畅的,深挖原因,着力完善,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将整改成效转化运用为一套运转良好的制度体系,成为管权管人管事的有效抓手,带动全体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工作实效提升,推动云和供销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5122872;单位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285号;邮编:323600;电子邮箱:yhxgxs@163.com。
中共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