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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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城投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城投集团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集团班子经多次讨论研究,逐项对照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迅速、坚决、全面推进整改。城投集团总经理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范围内整改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53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2021年5月份以来城投集团召开班子(扩大)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班子会议1次,党员大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问题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本次巡察共反馈问题5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0个,正在整改1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书面检查11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款项15952.64元;收缴监理违约金等费用,挽回经济损失9000元。
一、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领悟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部学习。城投集团于7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对该问题进行深刻检讨,认识到“学习不扎实和学用“两张皮”等脱节现象,不能有效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业务工作”的根源是政治认识不到位,今后将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做好重要会议传达落实;同时由集团总经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确保组织到位。
(二)制定学习计划。城投集团于5月20日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和全体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坚持在党员大会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把学习贯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作为第一项议程。同时于5月2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上,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干部职工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所有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创新学习形式。城投集团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于5月17日参加由财政局与国资委牵头开展的庆祝建党百年“学党史 颂党恩”朗诵比赛,集团共有4名选手参赛,集团干部到场观赛,并于6月30日、7月21日组织前往小顺村、雾溪水库党建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互动学习。
(四)强化制度激励。城投集团于7月20日对接国资公司总经理,经商议后决定由国资公司统一委托设计,通过制度鼓励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
(五)稳步推进学习培训。城投集团工程技术办公室主任已于6月牵头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培训,第三季度决定于8月6日安排进行施工图基础知识学习,要求投资开发部、项目管理部人员参与培训,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施工图的理解和认识,第四季度决定开展招投标管理办法学习,深化工作人员招投标管理知识,避免出现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已组织外部培训3次,分别于5月31日由城投集团分管领导牵头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杭州开展为期4天的档案工作数字化专题研讨班培训;6月21日委派两名工作人员前往丽水开展为期5天的城市道路照明技术培训;2021年6月城投集团分管领导参加丽水市融资融券及上市公司发展专题高级研修班培训。今后将通过省发改、住建等部门组织及培训机构等进行外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
二、关于“对标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目标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城投集团已于7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会上支部书记进行自我批评,并对项目领域分管领导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仔细排查问题出现的原因,同时项目管理部主任、投资开发部主任进行深刻检讨,并由支部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项目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经调查,消防队迁建项目因2019年11月才完成政策处理工作,导致工期延后;云和县城北路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期因弱电通信管道未及时迁改,无法开挖、2019年7月连续雨天等问题导致工期延误;城市公园绿地提升工程因施工现场有战略支援部队一条光缆和火箭军部队的三条光缆经过,由于光缆加固的费用问题及加固的工期问题,导致城市公园绿地提升工程工期延误。
(二)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已对8名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要求今后强化担当精神,履职作为;并于7月进一步完善了《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8月上旬正式行文,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高效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三)核实问题原因。经调查,木玩乐园提升工程,因项目具体负责人未及时了解征地范围和农转用范围以及林地未报批范围,导致滞后;公厕改造项目,因项目经办人对项目流程不够熟悉,未及时跟进进度导致滞后。由项目管理部分管领导约谈投资开发部主任,对其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涉及的民生实事相关项目相关负责人增强业务知识水平,提升业务能力,必需按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打造美丽人居环境。
(四)委托十四五规划编制。城投集团现决定委托专业中介公司编制十四五规划,该计划已于7月14日董事会上讨论通过,目前已完成委托,集团十四五规划正在编制中。
(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集团班子严格按公司章程每年年初、年中召开董事会,商议集团重大事项,规划发展思路。
三、关于“推进集团改革不够有力,市场化运作程度低,发展目标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自省,落实改革举措。城投集团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积极谋划项目,对接银行进行融资。进一步提升融资能力,童话小镇项目已通过国开行融资8个亿;海云山海协作计划融资10个亿。
(二)化被动推进为主动发展。集团总经理于2021年7月9日带队前往杭州专业咨询公司询价,经研究,于2021年8月25日委托杭州专业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编制十四五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确定改革发展思路,化被动为主动,推进企业发展;同时向国资办提交人员招聘计划,待国资办通过人员招聘计划后,招聘新员工填充进相应子公司,形成能开拓市场的实体子公司。
(三)加强集团队伍建设,树立核心竞争力意识。城投集团根据本次巡察反馈意见,逐步完善集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于2021年的6月16日、6月30日、7月21日组织集团员工前往紧水滩镇、石塘镇小顺村、雾溪水库开展团建活动,增强集团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关于“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推动企业向资本市场迈进方面成效不明显,存在“守摊子”思想”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推进项目开展。7月20日云和县鼎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商讨分析营业情况,会上云和县鼎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通报了对今年鼎晟公司针对项目落地所做的工作,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项目未推进的原因,商讨下步如何开展工作。计划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选址和砂场收购工作,于2022年10月份实现项目投产并已于7月23日前制定项目倒排时间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开展。
(二)开展批评教育。2021年7月5日城投集团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团总经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干部职工增强工作能动性,确保不再出现国有资产利用率不高情况;
(三)研究落实整改举措。项目工作分管领导于2021年7月10日约谈项目管理部主任,对其开展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完成政府投资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利用到位;于2020年11月16日制定政府投资转固定资产项目完成计划,57个转固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重复,实际为54个项目。现已完成12个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有29个已委托中介预计年底前完成编制;剩余13个项目,有5个项目因资料不全尚未委托,8个项目因同一批复中部分工程未结算无法委托,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针对木玩乐园两栋房子闲置问题,7月8日云和县宣传部部长牵头召开会议,与云和县图书馆达成出租协议,用于建设城市书房项目。
(四)调整优化内部结构。城投集团已于2021年4月制定用人计划并向国资公司申请员工编制,充实到各子公司,逐步形成实体,提高市场竞争力;云和县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注销已完成税务清算,待云和县国资办党委会议纪要出具并上交税务局后,即可完成税务注销。后续将完成工商注销程序,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棚户区公司注销工作。云和县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已向云和县住建局(出资人)提交注销申请,后续将进行税务清算、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预计年底前完成注销工作;同时开拓发展思路,采真里项目负责人已于7月12日前编制招商目录,开拓招商途径,助力采真里项目开发。
五、关于“企业发展与人才建设矛盾突出,“进入难、留人难”现象尤为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充实人才队伍。集团前期已通过人才引进活动,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三人已到岗工作。后期已制定用人计划,通过定编定员,设置录用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该计划现已报国资办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着手招聘,进一步充实集团人才队伍;
(二)强化薪酬激励机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薪酬管理办法》设计。城投集团于2021年7月20日对接国资公司总经理,经商议后决定由国资公司统一委托设计,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并通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提高中高层职称评定积极性。
六、关于“企业体制机制建设滞后,与改革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综合部分管领导已于6月23日约谈综合部主任,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端正工作态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完善集团议事规则。城投集团已于5月24日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正式发文,严格按实施细则执行,规范议事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支委会、董事会、班子会集体讨论决策。并于7月制定党支部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班子会议事规则,8月上旬正式行文,严格按制度执行,明确会议内容。
七、关于“法治建设意识淡薄,依法履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内部分工。集团班子7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6月28日召开支委会、董事会、班子会重新编制《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班子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分工,由城投集团董事、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已于7月22日正式行文,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批评教育。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就涉及到的问题做书面检讨;另经人员调查,因三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赶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故而采取边审批边开工的形式,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已于7月10日约谈项目管理部主任,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要求其今后严格按项目制度执行,不再出现未批先建问题;同时于7月9日组织项目管理部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管理。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7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宣传委员按上级文件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每月学习安排进行预提醒;并于7月7日召开综合部专题例会进行分工,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形成台账。
(二)打造企业品牌。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将“一企一品”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打造自身企业品牌,引导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及向心力。
(三)落实专人负责舆情工作。城投集团已组织人员形成网评员队伍,参与县里组织的网评员培训;对于属于集团范围内的舆论热点及时发现研判并上报。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部学习。城投集团于7月5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集团副总经理在会上强调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要性,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填写各自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表格。集团总经理就文件造假应付检查问题分别对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综合部主任、发文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投资开发部主任加强对职工的工作作风教育,严肃工作作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勘察工作。
(二)开展批评教育。6月14日,工程技术办公室主任就“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严、处罚工作未落实”问题约谈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管理人员就该问题做出了书面检讨。6月23日,总经理就发文审核不严问题约谈综合部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要求严肃对待后续发文工作。同日,城投集团副总经理约谈各部室主任,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进行批评,督促各部室主任尽心尽力做好后续排查工作。
(三)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现已完善集团图纸审查程序及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和处罚机制,细化对监理单位的处罚条款,目前相关审查、考核及处罚条款已纳入《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
(四)重新排查廉政风险。城投集团下属五部室现已重新排查各自部室的岗位廉政风险,由综合部对各部室提交的岗位廉政风险报告进行检查总结,分析风险点,探索风险防控有效机制,目前已形成新的岗位廉政风险报告。
(五)追回未缴纳罚金。由城投集团工程技术办公室主任牵头追回监理单位违规行为罚金,目前已对监理单位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罚,合计罚金6000元已追回到位。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部学习。城投集团于7月5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上对集团总经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城投集团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批评教育。6月23日集团总经理就违规发放防暑药品问题对相关科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令追回费用,目前已追回全部非一线人员的防暑药品费用,共计6900元。
(三)核查情况严肃整改。一是防暑药品违规发放问题。经调查,城投集团先前并未收到关于禁止向非一线人员发放防暑药品的上级单位文件通知,因此综合部按照往年惯例,在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对集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防暑药品发放。后续城投集团会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开支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9﹞3号(六)条要求,不再向非一线人员发放防暑药品。二是公油私用问题。经调查,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发生在该人员入职城投集团之前,纪检部门已就该问题对其进行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已执行到位。
(四)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现已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一车一卡”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杜绝公油私用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7月14日集团总经理就支付县城绿化养护临时工人工资未开发票的问题约谈欣艺公司法人,要求其督促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7月5日集团总经理就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人员交叉使用、印章保管使用不规范问题,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对财务部主任进行批评,由分管领导、欣艺公司法人对其谈话提醒,并予以书面检讨处罚;7月21日,集团总经理约谈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就资产管理不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对其进行谈话提醒;7月16日,集团副总经理就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挤占企业管理费用的问题,对城发公司工会主席、城投集团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两人在工会专题学习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予以书面检讨处罚。
(二)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已安排财务人员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将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条款列入制度中,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此外,因县内未发布明确的工会财务管理文件,为规范城投集团工会财务管理,后续城投集团与城发公司工会活动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和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文件要求,对标对表,严格执行。
(三)强化内部学习。7月16日城投集团工会主席与城发公司工会主席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工会人员学习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强化职工制度意识,规范工会日常工作。
(四)组织核实具体情况。一是挤占企业管理费用问题。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核实,2019年工会干部培训费590元,因当时的培训文件内未注明从需从工会经费户的“业务支出-培训费”中列支,且参加培训的工会人员同时也是城投集团职工,因此被当作一般公司行政培训开展,费用由城发公司支付,挤占了企业管理费用。2019年11月,城投集团职工参加由财政局组织的篮球赛活动,赛后参赛人员未经过工会,直接将相关发票送至财务部报销,由于财务部与综合部人员审核工作未到位,造成管理费用被工会支出挤占;二是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核实,因城投公司与城发公司工会没有专职财务人员,日常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均由兼职人员进行,人员变动情况较为频繁,存在前后工作交接不到位、兼职人员工会财务制度学习不足的情况,导致出现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支出超支等问题。
(五)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一是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按财务规定调整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规范管理集团财务印章,排除潜在岗位廉政风险,目前财务人员岗位已调整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针对多笔资金报销未附原始凭证问题,财务部已查找相关资料,复印并附会计凭证后;三是针对民工工资白条入账的问题,分管副总经理牵头对接住建局,共同推动园林管养市场化运作,目前欣艺公司已与住建局达成意向,对欣艺公司所承担园林广场绿化养护、护栏维护等业务进行市场化管理,并于2021年8月上旬完成公开招投标。市场化运作后所有票据将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四是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1.城投集团公司2019年5月6号凭证,购置电脑、音响设备的费用共计99820元,已于2021年3月4#、5#凭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2.城投集团公司2019年11月13号、15号凭证,购置一批价格为72570元的办公家具,以及一套价格为15120元的文件柜,已于2021年3月6#、5月1#、2#凭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3.城投集团公司2020年4月27号凭证,购买华硕台式电脑18台,总价为89910元;购买联想打印机一台,价格为1980元;购买HP1020打印机2台,价格为2640元,共计94530元,已于2021年3月1#、7#凭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4.城投集团公司2020年10月29号凭证,购买HP1020打印机2台,总价为2640元,已于2021年3月3#凭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此外,财务部工作人员已对集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形成固定资产清单,后续每一季度均会对集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规范集团资产管理。
(六)追回违规支付款项。7月21日集团副总经理就工会挤占企业管理费用问题督促工会责任人员抓紧整改落实。目前,2019年工会干部培训费590元、职工篮球赛服装费3000元已退回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2018年、2019年职工法定节假日慰问支出超支费用,共计3959.64元目前已全部追回
(七)扩充人才队伍。城投集团计划招聘专职人员管理集团固定资产,2021年4月已向县国资办上报2021年城投集团人员招聘计划,预计将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十二、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漏洞多,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部学习。7月5日集团总经理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在会上对8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项目签证程序,明确项目预算管理细则,督促投资开发部与项目管理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变更制度执行工作;7月9日集团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在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组织项目管理部与投资开发部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2号文件),充实职工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组织核实具体情况。一是针对项目预算不严谨的问题,经项目工作分管领导核实,根据云和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本级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云招管办【2015】1号)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工程费用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零星工程不再进行预算审核,依据《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项目建设规范化相关制度、条款》(试行),5万-50万元工程为直接发包,按财审招标控制价下浮8%,取费按中限计取。云和县国光巷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概算造价为14.6万元,结算造价为13.036万元)、云和县华联超市区块文化墙建设工程(预算造价为16.0123万元,结算造价为10.4021万元)、城南安置区8号楼北面、国税东侧安置房、迎宾小区等墙面开裂及排污系统修复工程(预算造价为15.5453万元,结算价为15.3745万元)、大徐电站与浮云溪叉口防护堤修复工程工程(预算造价为16.4241万元,结算造价为14.5992万元),这四个工程符合条件,不再进行预算审核,并按照预算价下浮8%作为合同价。
云和县城西路西侧文化墙建设工程(预算造价24.1221万元,结算造价为17.2641万元)为国卫复评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后,先行实施,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项目遗留问题专业会议记录”,最终以项目结算审核价为准,预算未进行审核。
云和县新消防队南侧水渠工程(预算造价为29.8692万元,结算造价为29.5909万元)原为消防大队迁建箬塘坑河道改道工程中的部分建设内容,由于当时箬塘坑河道改道工程土地征收工作一时处理不到位,因此先行实施已征收到位的河道工程。且根据征收情况工程名称为消防队南侧水渠工程。项目完成预算编制后,由于经办人未及时汇报事项,部门之间未沟通到位,疏忽了预算审核。
小镇客厅项目,因在主体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标段实施内容划分不合理、原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预算漏算等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及合同建设内容调整,经审查,按照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木玩童话小镇—小镇客厅(旅游集散中心)工程变更初步审查专题会议纪要》[2020]21号记录,决定增加合同投资879.4万元,超合同价比例11.5%。根据《关于云和县木玩童话小镇—小镇客厅(旅游集散中心)工程造价增加支付的情况说明》记录,因2020年7月雨水较多,小镇客厅项目地下室存在整体上浮安全隐患,经小镇指挥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研究,决定回填土方约8000立方米,约20万元。前后累计增加合同投资899.4万元。
二是针对项目发包不规范的问题,经项目管理部与投资开发部人员核实,涉及到的26个问题项目属于云和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50号《关于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中划定的零星工程,会议同意建立“集体验收和结算审核”制度,对每个造价在1万元以内的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开具维修联系单,县城发公司负责联系确定维修单位、指导和监督现场施工。今后城投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被发包单位的资格审查,规范执行项目发包程序;三是针对肢解发包的问题,经调查,因消防大队迁建工程属县重点工程,开工在即,该工程涉及箬塘坑河道改道,完成后消防大队公寓楼才能开工建设。由于该工程河道政策处理困难,元和街道一时难以将土地征用工作全部处理到位,且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属于直接发包范围,为确保消防大队公寓楼尽快开工,城投集团根据土地征用工作实际进度,与元和街道研究后决定先签订已处理到位的上段河道部分施工合同,先行开工,合同价为274796.00元,施工工期为60天(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最终按时完成该施工段。另外一段河道政策处理工作在元和街道努力处理下于2018年底基本处理到位,可以开工建设。合同价为459817.00元。合同工期100天(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4月3日),合同在2018年12月22日签订,并按时完成该施工段。该段河道在政策处理过程中,街道为方便村民通行,答应在此段河道上增加盖板。因此我公司根据项目流程进度,在2019年6月25日又签订了一份河道盖板施工合同,合同价214456.00元,合同工期60天(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9月17日),并按时完成该施工段。以上三份合同总价合计为949069.00元,由于政策处理困难,且发包总价在200万元以内可直接发包,才实行分别发包。经巡察整改后,城投集团项目管理部会强化内部制度教育,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发包工作,规范业务流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针对违规签证、超报进度款的问题。经项目管理部分管领导牵头,对梨园路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工程违规签证2次、进度款超报250多万元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因城投集团项目较多,项目管理人员紧缺,一个项目管理人员需同时负责多个工程管理,工作繁忙,未能认真比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致使发生违规签证情况,另因施工单位超报合同价款,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发生超报进度款的情况,经巡察整改,城投集团会加强对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管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五是针对造价变更层层失守的问题,由集团分管领导牵头核实凤凰山公园改造工程-凤凰山公园法治文化园工程造价变更层层失守的原因,经核实,因该项目最初的预算未考虑工程运水价格,结算时误认为可以套用定额计费,以致计算费用超出实际费用,经巡察发现后,交由审计审核,该项目最终支付施工用水造价费用为4万余元。经巡察整改,城投集团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变更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制度执行,长期坚持。
(三)开展批评教育。集团副总经理于7月5日的全体职工大会和7月9日的专题学习会上就造价变更层层失守的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程序。并就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项目前期不作为慢作为、项目发包不规范的问题,对投资开发部主任进行批评,由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对其谈话提醒,予以书面检讨处罚;集团项目管理部于2021年9月10日约谈3个项目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违规签证、进度款超报、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各环节层层失守等情况进行批评谈话,要求立即整改,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四)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已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将相关签证管理事项以及内部监督体系纳入制度条款,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制度的内控效力,后续将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安全意识不够牢固,措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集团制度。城投集团现已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等内容纳入制度条款,后续项目管理部将定期开展季度培训,并积极参与住建局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二)开展批评教育。7月9日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召集全体项目管理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安全措施弱化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做好项目工地安全工作。另就项目管理部主任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绿化养护临时工工资发放监管审核不严、项目发包不规范、安全措施弱化的问题进行批评,分别由分管领导、欣艺公司法人对其谈话提醒,并予以书面检讨处罚;7月13日集团董事就现场管理虚化问题约谈工地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0.5条补充条款第4条对施工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月到岗率少于规定天数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现场的,按1000元/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9条补充条款第3条,总监、总监代表月到岗率少于规定天数的,按1000元/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对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处以2000元现金违约金,对浙江亿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以1000元现金违约金,现已全部收缴到位。
(三)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城投集团项目管理部已联系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按照现有疫情防控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二码联查”制度,目前各项目工地已通知落实到位。
十四、关于“内部管理不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内部学习。城投集团财务部主任已于7月12日牵头召开财务审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
(二)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缺乏的问题,7月21日集团副总经理约谈综合部主任,对其进行谈话教育,要求跟进整改进度,及时完成整改并制定长远措施,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集团制度。已由集团副总经理牵头,设立城投集团内审监察室,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已制定《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试行)》,建立内审监察室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内审监察工作;针对档案管理混乱与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城投集团现已完善《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与《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试用)》,后续将严格依照制度开展工作。
(四)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核实调查,因城投集团过去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工程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教育工作未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工程档案在集团搬迁、工程管理人员调动的过程中遗失,档案室缺乏管理、室内杂乱。针对以上不足,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城投集团计划招聘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现已将2021年人才聘用计划上报给国资公司,后续由国资公司牵头,统一组织进行人才招聘。此外,待城投集团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后,将由综合部和财务部配合,采购档案管理所需物料、设备,包括档案盒、档案柜、保温除湿设备,优化档案管理硬件设施。
(五)规范车辆管理工作。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核实,城投集团下属公务车辆均已实现“一车一卡”绑定,巡察整改中提及的园林绿化作业车辆为城投集团向住建局借用的车辆,经问询,这类车辆均未办理牌照,因车辆没有牌照,所以无法将油卡与车牌号绑定,难以实现一车一卡。现已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对接住建局,推动园林管养市场化运作。并在市场化运作完成后归还借用车辆。
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自查整改。通过查阅台账对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召开情况,纪实手册记录情况进行自查,2018年党支部书记纪实手册由他人代写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2019年、2020年、2021年纪实手册均由相关领导亲自执笔手写;2019年纪实手册未记录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问题已整改到位,2020年、2021年已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020年第二、三季度以全体干部廉政学习会代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问题经第五纪检监察组2021年1月18日督查反馈于2月2日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召开专题例会。
(二)多次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云城投〔2021〕8号)等文件,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团总经理约谈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对其未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与科室主任开展廉政谈话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科室分管领导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为镜,实时查摆肃清自身,做好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压实红线,廉洁从政,并在党组织的团体内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以更高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召集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把握好部门廉政风险点,做到廉洁办公。
十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自查活动。6月1日公司党建办对2018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员大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调查,发现2019年、2020年组织生活会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批评内容未誊写至会议记录本只以附件形式附于台账中。
(二)组织学习培训,6月7日城投集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并要求全体党员正确履行党员职责,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组织召开支委会,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21次,支部书记带头上《建党一百周年从百年历史看党的初心和使命》、《知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等专题党课。
(三)完善集团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6项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和改进党支部建设。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团总经理就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建工作不规范、不扎实,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等多个问题做了深刻检讨,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就综合部主任对上级要求的学习文件传达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作为党务工作者2018年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8年支部选举支委成员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离职党员党员关系转出工作未及时处理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在2021年支部换届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公开公正,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减,要求的环节不少。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就其分管领域所涉及的文件造假应付,发文审核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防暑药品,资产管理不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缺乏未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与各科室主任开展廉政谈话,各科室主任也未对科室成员进行谈话,党员管理不到位,存在失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等10个问题作了深刻检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职;会上集团总经理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就以上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二)强化内部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人员学习《云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云组通〔2017〕29号),掌握干部任用操作业务,提高干部知晓度和监督力并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部工作人员负责干部考察材料分类存档及保存管理工作,并加强人员档案业务培训。
(三)强化职工出入境管理。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重视不够问题。集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综合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加强公司内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并落实专人管理集团干部职工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本单位人员(含派遣)共持有护照18本、港澳通行证7本,由综合部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需查漏补缺、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下一步,城投集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城投集团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552970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单位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中山东路12号;邮编:323600。
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