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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的通知》(丽教职〔2021〕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等法律法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云和县文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与云和县学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请转登为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办学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实地踏勘,经研究拟同意准予发放办学许可证,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电话形式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 月15日。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教育科( 0578-5525022)
机构名称 | 办学类型 | 办学内容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备 注 |
云和县文宁教育培训中心 |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 | 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 | 张丽丹 | 云和县元和街道城南东路245号 | |
云和县学鼎教育培训中心 |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 | 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 | 赵鹏 | 云和县凤凰山街道爱民路10号 |
云和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