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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342/2021-30065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2021-10-25
文号: 云文旅〔2021〕6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YHD66-2021-0002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云和县全域旅游统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责任编辑: 涂红燕  发布时间: 2021-10-27 15: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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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yunhe.gov.cn/art/2021/12/7/art_1229539324_237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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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和县全域旅游统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全域旅游统计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全域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文旅科教〔2019〕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域旅游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云和县全域旅游统计队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健全全域旅游产业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全域旅游统计工作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及旅游企业全域旅游产业统计和调查工作,为我县文化旅游发展及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二、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指导、乡镇(街道)主管、分类实施、有偿服务、考核管理”的原则,发挥村级组织机构及企业作用,建立健全全域旅游统计队伍,做好我县全域旅游统计工作。

三、人员安排

(一)乡镇(街道)

纳入浙江省旅游统计系统的特色村和集聚村(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村须按要求配备1名统计工作人员。

(二)文旅企业

纳入浙江省旅游统计系统的旅游企业(包括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家企业须按要求配备1名统计工作人员。

四、主要职责及具体要求

(一)主要职责

1.宣传文化旅游、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工作;

2.建立健全辖区内全域旅游产业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

3.按要求完成各项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和其他临时交办任务,协助文旅部门做好文旅统计及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

各统计员应按要求做好文旅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统计报表

(1)月报表。月报按要求于次月5日前上报。

(2)季报表。季报表按要求分别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上报。

(3)年报表。年报表按要求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4)台账资料。按要求完成文旅统计相关报表并存档,按年度汇总所有文旅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台账资料。

(5)其他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文旅部门交办的临时统计工作。

2.报送要求

(1)村级文旅统计报表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乡镇(街道)文旅统计负责人审核后,由乡镇(街道)文旅统计人员统一上报。

(2)旅游企业旅游统计报表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后,按要求上报。

(三)工作要求

1.统计人员应当按照《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要求,对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地审核,确保各项统计指标以及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准确无误。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配套衔接,确保一致。

2.统计负责人要对统计人员填报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报表填报完整。对审核不合格的统计报表,退回相关统计人员进行重新核对、填写。

3.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核统计负责人上报的统计报表。审核不合格,退回统计负责人会同统计员重新核对、校填。

五、素质要求

(一)村级统计人员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性别不限,学历初中以上;

3.熟悉乡村旅游工作,服从管理;

4.在所在村居住生活稳定,邻里关系融洽;

5.会电脑上网操作。

(二)企业统计人员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性别不限,学历初中以上;

3.熟悉旅游工作,服从管理;

4.为企业正式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5.会电脑上网操作。

六、工作补助

(一)发放标准

1.基本补助:乡村旅游统计人员每月补助100元/人;企业旅游统计人员每月补助50元/人。

2.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统计人员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3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发放时间

基本补助按季发放,年度考核奖励原则上于次年3月底前发放。

(三)经费来源

县旅游专项资金。

七、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及时上报各项报表(30分)。每缺报一次扣3分;

2.报表规范、准确、及时(40 分)。出现瞒报、漏报、虚报的每次扣1分;报表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报表不规范、不准确的,每次扣2分。

3.台账资料认真、规范(30分)。报表每缺少一份扣2分;乡村旅游统计未及时建立健全统计名录库的,每次扣3分。

(二)加分项目

对文旅部门、乡镇(街道)临时布置的任务按要求完成的,每次加分2-5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三)考核奖惩

统计工作考核采取月份审核办法。其中村级统计人员由乡镇(街道)和文旅部门各按 50%考核分数进行考核评分,按比例折算总计为年度考核总分;企业统计人员由文旅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总分在80-90分的为良好;考核总分在 70-80 分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第二年停止聘用。

本办法试行一年,即从 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1年参照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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