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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我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的要求,10月1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于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职责和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深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并对公路养护、公路保护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投入资金补助进行适度地调整,养护工程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调整为“县道每年每公里3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日常养护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县道每年每公里9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调整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0元。”该办法的修订为我县打造全国山区共同富裕样板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