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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解聘专职仲裁员的通知
索引号:002654200/2021-30008     发布机构: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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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员调整和岗位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调解仲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

一、聘任姜轸同志为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在聘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视为自然解聘,不再另行发文;

二、对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邱荣宴同志予以解聘。


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聘任、解聘专职仲裁员的通知.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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