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总字第122号
建议的答复(A2)
林华勋、叶李先、卓和娟、叶志袁、叶国平等5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总字第122号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废旧品回收行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县经商局根据市分类办《2019年丽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要求,启动谋划云和县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项目。赴嘉兴市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就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所属三个分拣集散中心建设模式、布局投资总量及运营模式进行学习。2019年6月召集金龙回收站、丽水市物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云和分公司等16家经营户进行座谈,征集企业投资中心项目意见建议,程金龙等业主随即成立了云和县宏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月5日,召集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园区、凤凰山街道征求项目选址意见,并进行现场查看。
二、拟选址建议
云和县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项目拟选址在城南西路广播转播台对面地块,占地面积约16亩,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
项目设有废旧商品分拣车间、办公管理等用房,用于从事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及报废汽车拆解等废旧商品的分拣作业。预计年分拣回收总量约为5-6万吨。
感谢你们对民生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毛昌财;联系电话:0578-5122408)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