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新友等3位同志为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云司〔2020〕26号)文件精神,经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决定聘任刘新友、曾如娟、洪晓红等3位同志为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聘期半年。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