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释放消费潜力,保障民生,发挥“地摊经济”促进就业作用,按照科学设置、合理规范、分类经营、依法管理的原则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本通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8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施佳莉
联系电话:0578-5539986
邮寄地址:云和县新建北路19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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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附 件:《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3日
关于规范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释放消费潜力,保障民生,发挥“地摊经济”促进就业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科学设置、合理规范、分类经营、依法管理的原则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保障安全、保障通畅、保障防疫,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不影响卫生的前提下设置临时便民摊点,在指定区域内定点定时规范经营。设置地点、经营范围与时间如下:
(一)季节性瓜果类便民摊点(自产自销区):红光桥两侧、红光路与解放街交叉路口、红光路与后溪东路路口、中山街老镇委门口、中山西路岗亭至梅垄桥、解放东路金尔泰房产以东人行道、城南路下城门公厕以东、南山路古竹便民疏导点。经营时间为早6:00至22:00。
(二)便民疏导点:城西果蔬临时批发市场、解放西路便民点、城南便民疏导点、南山路古竹便民疏导点、水电路便民疏导点、老消防队便民疏导点、象山村便民疏导点。经营时间为早6:00至22:00。
(三)小百货等综合类摊点:上城门指定区域、工业园区杨柳河路。经营时间为早6:00至22:00。
(四)便民早餐点:车站门口、新建路老艺人门口、红光路交通局门口、中山街云杨路口、城西路智慧园对面、城南路云雾路口、城西果蔬临时批发市场对面、和信路、复兴路南门路口。经营时间为早5:00至8:20。
(以上位置如有调整的,以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交警大队规定为准)
二、所有流动摊贩必须做到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自觉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为实现放而不乱、有序便民,严禁以下行为:
(一)严禁在上述指定的区域外摆摊设点;
(二)严禁摆放油炸、烧烤等使用明火产生油烟污染的摊位;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停车位、斑马线两侧;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音箱设备制造噪音扰民;
(五)严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六)严禁变流动摊点为固定亭棚;
(七)严禁擅自移动经营点位、扩大经营面积;
(八)严禁利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
(九)严禁沿街商铺超门窗经营。
三、所有流动摊贩需于8月x日之前自行到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登记,提供身份信息、经营物品类别、经营时段、街道村(社)自产自销证明等材料。在本通告指定的区域内,凭县综合执法局核发的《临时摆摊备案证》,规范经营。
四、县执法局、市场监管、交警大队等执法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主动依法依规介入管理,提供服务。
五、对在非指定地点擅自经营或在指定地点不按规定经营的商贩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寻衅滋事、阻挠、谩骂、殴打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采纳情况说明: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0条。感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