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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673/2020-18430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崇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06
文号: 崇政〔2020〕27号
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头镇  来源: 崇头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程硕  发布时间: 2020-07-13 1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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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实施方案》 

2.《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  

附件1 


崇头镇创建省级园林城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我镇园林绿化水平,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园林城镇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崇头镇创建省级园林城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努力打造云和县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根据梯田5A创建建设梯田农耕小镇和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的总体要求,强化以园林城镇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把崇头镇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越、功能设施完善、富有梯田文旅特色的省级园林城镇。 

二、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浙江省园林城镇系列标准》,加大镇园林绿化建 

设力度,到2020年底,镇区建成绿地率达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0平方米以上,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配套完善的建设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重点宣传好省、市、县、镇有关文件精神和创建园林城镇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网络,营造出人人关心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参照任务细则表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动员力量,抓住重点关键,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增加绿化总量,确保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三大指标全面达标。 

(三)自查自验阶段

按照省级园林城镇评选标准和办法,逐项查漏补缺,全面完善提高,争取各项达标,邀请园林绿化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初验,并根据实际分析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严格管理 

规划是各项建设的“龙头”,是建设的依据,规划是否合理是创建园林城镇的关键。根据《崇头镇镇域总体规划》中的绿地水系规划专篇,结合此次《崇头镇美丽城镇行动方案》要求,将全镇绿地系统进行合理布局,进一步抓好各类绿地细化设计,加快建设步伐,早日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全镇绿地系统。同时,制订实施《崇头镇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等管理制度,加大对绿化建设的管理力度。 

(二)加快园林绿化建设 

1.公共绿地建设。确保各种绿地布局合理,不擅自改变绿地性质,严格监控规划绿地的使用,确保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好各种空间进行增绿,见缝插绿、见缝补绿,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建城区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并至少有一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 

2.道路绿化。省级园林镇标准规定,建成区主干道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85%;道路绿地达标率≥80%。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不同级别的道路分别作出具体的指标控制,对新建城市主干道、景观大道两侧,布置街旁绿地;对现有城市道路已初具规模的要及时植树绿化,或建花坛、摆放盆花增加绿量,提升档次,确保道路绿化指标达标。 

3.附属绿地达标建设,新建改建小区要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涉及规范》的要求,其中新建小区绿地率≥30%,改建小区绿地率≥25%,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配套绿地建设指标须达标。 

4.优化河道、水体绿化。水体生态保护完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建成区内或与之毗邻、河道的绿化普及率要≥80%。 

5.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的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人责任单位,严禁古树名木移植。 

(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1.加强地表水监控。大力排查河道污染面源,确保地表水及以上水体比率≥50%。 

2.开展全镇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保护规划专题研究,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四)市政设施环卫管理 

1.道路路面质量良好,道路设施完善,路面及照明设施完好,雨箅、井盖、盲道等设施建设维护完好。 

2.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80%以上;城镇供水水质检测项目合格率≥95%以上。 

3.推进公用设施的节能减排建设,完善镇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推行无障碍设施。 

4.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5.落实清扫保洁,加强卫生死角清理,加强对辖区内卫生死角的巡查,全面清理卫生死角,保持辖区内无卫生死角现象,强化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辖区内的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干净整洁,配套设施完好。 

6.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健全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鼓励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并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 

(五)镇容景观保护。 

1.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对户外广告进行清查,按照规划及统一标准进行整改,无违章私搭乱建、无乱扔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等“六乱”现象。 

2.沿街店铺的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境、门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六)加强特色风貌建设。 

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城镇建设风貌与地域自然环境特色协调,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统一,镇域内历史文化遗存、地域风貌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城镇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抓住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增加绿化总量,确保生态环境指标,生活环境指标和基础设施指标全面达到省级园林城镇的标准。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创建省级园林镇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全镇建设和管理的各个层面,需要全镇上下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发动,宣传创建省级园林镇的目的意义、标准任务和相关要求,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从而把创建工作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3.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根据全镇创建的目标任务,各相关责任人要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创建园林城镇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综合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并定期组织检查,严格督促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2 


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快崇头镇省级园林城镇创建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崇头镇创建省级园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谢岩伟 

常务副组长:刘 锋 

副组长:张 霞 

成 员:林华勋 卢 飞 戚伟伟 林海波 王继东   

马晓玲 肖 静 程泽华 董存富 高 诚 

陈 炜 刘海斌 徐正忠 林永红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继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余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县园林城镇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统计汇总、报表报送、台账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性事务。 


附件3 

云和县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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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序号 

指标 

考核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备注 

一、综合管理 

园林绿化职能 

①有具体部门或专职的园林绿化专业人员负责镇区范围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②依据浙江省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1.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 

2.加强城市绿化的行政管理。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①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 

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投入。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①在镇总体规划中有绿地系统规划专篇,充分体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理念; 

②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与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满足防灾避险要求; 

③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制度。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1.严格实施绿线管理制度,按要求规划绿线,并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2.严格实施绿地系统规划。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①严格落实当地建设管理、养护管理、执法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绿化规章、规范、制度。 

②建立公共信息发布平台,能满足公众参与,并保障有效社会监督。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各项制度。 

2.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发布园林绿化相关制度知识。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二、绿地建设管控 

绿化覆盖率(%) 

≥35% 

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空闲地绿化整治,保证绿化覆盖率≥35%。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绿地率(%) 

≥30% 

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空闲地绿化整治,保证绿地率≥30%。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否决项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8.00㎡/人 

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空闲地绿化整治,保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0㎡/人。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否决项 

公园绿地建设与管理 

①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均匀,服务半径覆盖率≥80%,至少有一个具备休闲、娱乐、健身、科普教育及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的公园,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  

②以植物造景为主,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植物,植物配置注重乔灌草(地被)合理搭配; 

③突出地域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避免出现夸张、不符合当地文化及多土人情的设计和建设; 

④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应急避险场所并保障日常维护管理规范到位。 

1.完善公园绿地布局,确保有一个具备休闲、娱乐、健身、科普教育及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的公园,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 

2.保护地域风貌和文化特色。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道路绿化 

①建成区内主要干道符合城镇道路绿化设计相关标准规范; 

②至少有一条符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的达标林荫路; 

③道路绿化普及率≥85%; 

④道路绿地达标率≥80%。 

1.新建道路规划要按照道路绿化达标率来设计; 

2.拆除老旧街道两侧不必要的建筑进行绿化、美化,增加街头绿地; 

3.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绿化种植品种。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10 

近2年(含申报年)附属绿地达标建设 

①新建小区绿地率>30%; 

改建小区绿地率>25%; 

②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绿地标建设达标。 

加大绿化建设,建设资金投入。 

崇头镇人民政府、崇头中心小学、梅源中学、崇头镇卫生院 

长期 


11 

河道、水体绿化普及率(%) 

≥80% 

加大对河道、水体的绿化普及率。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12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镇区范围内、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1.制定《崇头镇城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对古树名木、大树进行保护,建档立卡,责任明确; 

3.古树名目保护率达到100%。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否决项 

13 

绿地管控 

①现有各类绿地均得到有效保护; 

②制定严格控制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占用规划绿地等管理措施并有效实施。 

加大绿地保护力度,严格管控。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14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①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 

②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③控制草花应用,降低建设养护成本加大宿根、多年生和自衍花卉应用; 

④因地制宜推广阳台、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 

在公园绿地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合理采用节约型技术。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三、生态环境 

15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40% 

结合五水共治工作,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40%。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16 

湿地资源保护 

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保护规划专题研究,并采取措施有效保护。 

完成规划区内湿地资源普查,创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加分项 

四、市政建设 

17 

镇容镇貌 

①镇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法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 

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宽虹灯、门楼装潢、门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 

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⑤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整治乱接乱牵、杂乱无序、线缆松垮垂落现象;统筹推进电力、电信、广电等架空线网共线共杆建设;实施架空线入地改造,主要街道率先实施;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地下综合管沟、地下综合管廊。 

1.镇区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灯箱、广告、门楼装饰、门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 

3.公厕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4.停车位、停车场设置合理,车辆停靠规范。 

5.户外电缆架设整齐合理。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18 

城镇供水 

①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80%; 

②城镇供水水质检测项目合格率≥95%。 

1.提供供水普及率。 

2.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19 

污水处理与排放 

①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70%; 

②旱季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以上的地区新镇区实施雨污分流,老镇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加分项 

20 

城镇垃圾处理 

①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②镇区无100立方米以上的非正规垃圾 

堆放点; 

③实施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并建立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宣传育。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 

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 

本建立。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90%。 

2.建立基本的垃圾回收体系。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①为否决项;②③④为加分项 

21 

道路设备 

①道路路面质量良好; 

②道路设施完善,路面及照明设施完好、雨箅、井盖、盲道等设施建设维护完好。 

1.道路无破损。 

2.路面平整,稳定性高。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22 

节能减排 

①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采用节能技术;新建建筑执行浙江省节能或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有节能改造计划并实施; 

②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③推广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 

④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 

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加分项 

23 

无障碍设施建设 

镇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推行无障碍设施。 

按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五、特色风貌 

24 

生态保护与修复 

①镇域内原有山水格局、河流水系、湿地资源等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生态与景观恢复良好; 

②无改变自然地貌、开山采石、填埋水体、河湖岸线及水底过度硬化等情况; 

③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显山露水,保护自然生态。 

1.有效保护镇域内原有山水格局、河流水系、湿地资源等自然生态资源。 

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25 

历史风貌保护 

镇域内历史文化遗存、地域风貌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管理。 

文化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保护,制定相关措施。 

崇头镇人民政府 

长期 


26 

城镇建设特色 

①城镇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特色鲜明; 

②城镇风貌与其地域自然环境特色协调,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统一; 

③城镇路网结构符合镇区空间形态特征,不盲目拓宽取直。 

城镇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在居住小区建筑设计中突出城镇文化和民族特色。 

崇头镇人民政府 

2020.12 


综合否决项 

27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镇,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省建设厅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崇头镇人民政府 





附件:z27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头镇创建浙江省园林城镇实施方案》的通知.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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