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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的公示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李向阳  发布时间: 2020-07-01 10:59:21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1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站生产经营成本等情况,拟对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定价,现公示如下: 

车型 

在用车检验收费(元) 

注册登记检验收费(元) 

安全技术检验 

尾气排放检验 

安全技术检验 

尾气排放检验 

二轮摩托车 

100 

/ 

100 

/ 

三轮摩托车 

120 

/ 

120 

/ 

各类车型复检费 

仅制动项目从第2次复检开始收费,每次30元,其他项目免收复检费 

/ 

免收 

/ 

其他 

1.非定检、临时检验、过期重检等其他检验类型参照在用车检验收费标准。 

2.车辆检车从开始到结束需在30天内完成,超出期限做退办处理,未办结业务或者退办车辆,按实际已完成检验项目收费。 

公示时间:15天,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止。 

执行时间:2020年7月16日开始实行新收费标准。 

投诉电话:12315 

联系电话:15988099873(叶先生) 

  

  

云和县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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