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科(室)、事(企)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网络管理、阳光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和县国土资源局阳光行政调解工作室。
一、工作职责
(一)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事人咨询。
(二)组织调解,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与本机关行政职权有关的纠纷。
(三)做好调解文书案卷归档,及时上报行政调解信息。
二、人员组成
云和县阳光行政调解—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室主任由陈伟军同志担任,富丽军、罗国养、潘月平、雷春林、王少荣、黄佩忠为办公室成员。
三、办公场所
云和县阳光行政调解--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室设在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