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5-29 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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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征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等相关政策,并负责宣传和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土地 

  和房屋年度征收计划和任务,提出年度征收资金预算方案。 

  3.指导实施单位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实施单位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考核细则,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4.负责拟定土地和房屋征收具体实施方案;承担确定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的核准、公布等事务性工作。 

  5.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审核、拨付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履行征收补偿工作的法定程序。  

  6.根据县安置房安置地的布局规划,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置房和安置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具体实施单位做好安置房分配、安置房资金结算等工作。 

  7.负责召集产权认定小组和地类认定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认定工作,做好事务性服务工作。 

  8.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所涉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和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承担相关信访维稳、应诉应复、信息公开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预算是本级单位预算。 

  二、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3456996.82元。 

  (二)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3456996.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6996.82元,占88%;其他收入400000元,占12%。 

  (三)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3456996.82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882304.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62.72元,卫生健康支出151985.34元、住房保障支出176244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93327.28元,占72%,日常公用支出225669.54元,占7%,项目支出738000元,占21%。 

  (四)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6996.8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6996.82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482304.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62.72元,卫生健康支出151985.34元、住房保障支出176244元。 

  (五)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6996.82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4186.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调资。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82304.76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62.72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51985.34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76244元,占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4308.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154.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1985.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482304.76元,其中项目支出33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办公、征收业务培训、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业务、征收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624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8996.82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3327.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5669.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361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0114.58                       元,减少1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361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元,减少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公务接待预算数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114.58元,减少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执行数减少的减少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次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669.54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255.37元,下降6%,主要是由于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的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8000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2020年没有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专户资金:按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当年从专户拨付的各项资金。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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