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
索引号:002654374/2020-07036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0-05-19 00:00:0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

字  段

具  体 内  容

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2

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

3

实施主体

云和县水利局

4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5

收费/处罚情况

6

收费/处罚依据

7

受理时间

全年正常工作日

8

法定时限

20天

9

承诺时限

1天

10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流域、区域水利规划;3、建设项目应有明确的项目业主(法人),经营性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具有建设资本金;4、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立项文本。

11

所需材料

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2、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3、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报告”;4、工程咨询机构对工程方案提出的咨询论证报告;5、环境部门提出的环境评价结论;6、经费承诺文件;7项目法人组建的批复文件;8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12

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书—水利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签发决定书-窗口送达

13

咨询渠道

云和县水利局 规划与计划科   杨荣科 0578-5120670

14

受理地点

云和县行政审批中心,水利局窗口

15

网上受理

/

16

网上查询

/

17

监督措施

/

18

事项说明

/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