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
索引号:002654913/2020-13160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0-05-15 00:00:0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

字 段

具 体 内 容

1

事项分类

行政处罚

2

事项名称

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

3

实施主体

云和县环保局

4

对象范围

企业、单位或个人

5

设立依据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3、《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6

收费/处罚情况

不收费;责令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7

收费/处罚依据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3、《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8

受理时间

工作日

9

法定时限

三个月内办结

10

承诺时限

三个月内

11

受理条件

发现违法行为

12

所需材料

   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13

办理流程

内部流程

14

办理流程图

内部流程

15

咨询渠道

云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0578-5134767

16

受理地点

云和县环保局

17

受理地址

云和县梨园路40

18

网上受理

19

网上查询

20

监督措施

可向丽水市环保局和云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1

事项说明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