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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制度
索引号:002654374/2020-07200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0-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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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2012]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机关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保证机关高效运转,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上班实行签到,不得补签或由他人代签。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工作原因除外)。负责考勤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收发考勤表要及时,登记要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严明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勤于学习。不得随意离岗或串岗、干私活;不得关门办公;不准上网炒股、聊天、打牌、玩游戏、听音乐、看小说、淘宝、观看影视节目等活动。对上级部署的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和基层请示的事项,要雷厉风行,说办就办,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反馈。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工作人员凡外出公务(开会、出差、下乡)不在岗位的,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将办公室门口去向牌挂在相应位置。局班子成员临时公务外出应向办公室通报去向。科室工作人员临时公务外出应向本科室通报去向。

三、强化服务意识。对群众来电、来访和上门办事要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切忌态度冷淡、简单粗暴、作风拖拉。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一时难以办理的,要耐心解释;不能办理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因公、因事、因病等原因需外出请假的,都要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书面请假制度。局班子成员须按照县管干部的要求和程序报批。其他工作人员须按照局相关制度要求和程序报批。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五、实行督查制度。每周由局领导、局纪检组和办公室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上班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若查到有下述行为,则按以下办法处罚:

(一)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聊天、打牌、玩游戏、听音乐、看小说、淘宝及影视节目等,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并扣除科室年度考核分值。对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要在年终考核中对当事人进行不称职档次处理。

(二)工作人员被上级部门明查暗访发现有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300元,除上述规定处理外,班子成员按县管干部规定处理,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干部按局有关规定处理。

六、提高思想认识。机关作风纪律事关集体荣辱,事关事业成败,必须常抓不懈。局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风纪律建设领导责任制,做到抓作风纪律与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科室要高度负责,主任、科长作为本科室作风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本科室作风纪律得到明显好转。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化对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团结一致,上下齐心,荣辱与共,各负其责,身体力行,通过自身作风纪律的改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机关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纪律严明、团结紧张的机关形象。

七、此前与本通知有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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