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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0-20075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2
文号: 云政办发〔2020〕9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阙俊杰  发布时间: 2020-03-17 0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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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 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开展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5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零距离”云和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样板县域为目标,以“党建引领、暖心服务”为总抓手,整合完善全县养老扶持政策,探索推广一批山区特色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完善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社会敬老孝老氛围日益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按照“兜底线、保基本、促发展”的原则,全面梳理整合我县现行各类养老扶持政策, 制定出台《云和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二)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养老服务评估组织,对低保、低保边缘及特殊家庭的失智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评估,掌握数量、分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保障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通过“设施包出去,服务买进来”的模式,不断引进民间资本和先进管理理念,打造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星级养老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二是创新公建民营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规范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用于本机构可持续发展和养老整体工作推进。三是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通过短期托养、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居家上门等方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居家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定期探访、技能培训、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打造“云和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依托云和凤凰家园长者养护中心,建成运行“云和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服务对象申请、评估审批、智能派单、规范服务、跟踪回访、审核支付等闭环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审批监管、企业服务操作和社会供需对接的一网服务。同时,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机制和应用制度,以激励为导向,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已建立的云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童话云和小园丁”志愿服务总队基础上,结合实际,组建一批“童话云和小园丁小分队”,通过“志愿汇APP”平台申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大力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利用县职技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养康复、护理、管理等各类养老专业人才。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上海、杭州、宁波、嘉兴等地对接,在养老项目、技术及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 

  (六)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引导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医养合作,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90%的公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集约利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床位,为城乡社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深化家庭签约医生对老年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照《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基本规范》和《丽水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全市养老服务专业评估机构,重点开展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养老服务机构星级等评定工作,评估结果与政策扶持挂钩。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符合云和实际的居家养老管理制度规范。 

  (八)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一是编制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年6月底前,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云和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点,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二是整合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2020年,计划提升1个嵌入式养老机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其兼具机构专业护理、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功能,让刚需老人就近享受经济实惠、便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满足老人离家不离社区、离村不离乡的现实需求。三是落实新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政策,2022年底前,配建率达到100%。四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巩固城乡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营。2020年,建成3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区域内老人提供生活、康复护理、托养、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心理疏导、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6大服务。 

  (九)探索山区特色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关爱老人模式。组织全县各机关党支部携手社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认领结对帮扶联系村,根据结对村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活动,为留守独居空巢老人做一次入户调查、开一次座谈会、献一次爱心、送一次服务、提一条乡村振兴金点子等。二是建立“邻里互助长”探访制度模式。推选身体健康的热心公益人士担任辖区的“邻里互助长”,负责每天探访辖区内老人。各乡镇(街道)由乡镇长(主任)总牵头,按照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驻村干部为一组的模式,具体联系各村(社区)“邻里互助长”工作。各村(社区)由党组织负总责,村(社区)委员至少牵手一名邻里互助长。三是建立“爱心驿站+”服务老人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协会组织、邻里互助、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云和实际,鼓励引导爱心人士和农家乐、民宿业主建设爱心驿站,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公益组织、村委会、村老年协会及当地乡贤、能人、善人、老医生、老教师、老党员的积极作用,建立定期巡访、互助养老、结对帮扶等机制。2020年,计划建成6家爱心驿站,并不断完善“爱心驿站”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良好态势。四是深化敬老餐工程心系老人模式。继续实施敬老餐工程,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敬老餐工程,进一步营造起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十)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一是搭建合作平台。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疗健康集团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签订五年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的职责和相互间衔接机制,形成分层分类康养服务的格局。用三年左右时间,在云坛、沙铺、大源等地,充分利用闲置政府办公楼、学校和卫生院等国有资产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做到康养联合体全覆盖。二是完善配套体系。建立健全康养服务人员培训机制,建立岗前培训、岗中培训、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康养培训体系。依托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展示、租赁、销售等服务,健全康复辅助器具租售服务体系。三是完善保障机制。组织制订康复护理服务项目名录和标准,探索康养服务与医保、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相互衔接的支付保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和分工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2月—9月)。推动改革试点任务按计划实施。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2月)。起草完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台账,形成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工作。 

  (四)复制推广阶段(2021年)。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成果,构建人员全覆盖、服务有特色、保障有重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上级补助的福彩公益金 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并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试点所需资金配套到位。同时,注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并根据需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舆论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和社区(村)宣传栏等载体,加强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任务、措施的宣传,不断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创新典型、创新模式、良好成效,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云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工 

       2.云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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