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3037342/2020-2335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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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元和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文号: | 元办发〔2020〕4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99B-202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街道“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沈岸安置小区顺利建设,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9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18〕36号)及云和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安置小区规划概况
安置小区位于元和街道云岸行政村沈岸自然村,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64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27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60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94.7平方米。拟规划有土安置占地60平方米19户,90平方米40户,115平方米6户,共计可安置65户。
二、安置对象
(一)2020年整村搬迁符合条件的农户。
(二)整村搬迁优先,街道办事处同意的零星搬迁户。
三、安置(分配)标准
(一)安置面积:1—2人户建房占地面积为60平方米;3—4人户建房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5人以上(含5人)户建房占地面积为115平方米。
(二)安置条件:(1)安置人口以办事处公示的资格截止时间在册户籍登记人口为准;(2)分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24:00前;(3)60周岁以上老人不予单独安置,人口可并入子女户;
(三)分配原则:(1)采取抽签分配的形式确定地基(详见抽签方案);(2)在规定时间内,先报名、先拆房、先取得抽签资格,实行竞争性安置,分批次抽签。
四、地基成本核算
沈岸安置小区建设总体费用由以下4部分组成:①土地征用共16481平方米,费用206万元(包括土地征收及临时用房、青苗等地上附属物政策处理费用),折算后征收成本为125元/平方米;②土地划拨款494.43万元,共16481平方米,标准300元/平方米;③项目建设中介费用(测绘、勘探、设计、测算、招标代理、监理、可行性研究等)约300万元;④小区三通一平和配套市政工程(土方、道路、排水排污、给水、绿化、电气、外墙涂料施工、污水终端、农用水渠改道、红线内线杆迁移等)约1200万元;上述四项费用共计2200.43万元。
经研究决定,本安置小区地基价格为:
A:占地60平方米15万元/户;
B:占地90平方米22万元/户;
C:占地115平方米30万元/户。
第一排(1号楼,6号楼)另增加1万元/户
五、费用上缴方式
(一)符合整村搬迁所有户腾空验收后,符合条件的农户需缴纳预付款,预付款按60平方米7万元/户,90平方米10万元/户,115平方米15万元/户。
(二)各农户抽签后15个工作日内缴清地基尾款,60平方米8万元/户,90平方米12万元/户,115平方米15万元/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的,视同放弃,第一期已缴款项不计息退还。
(三)各农户缴齐地基款后,街道方可进行建房报批等手续。
六、建房保证
各农户按照小区规划设计图纸施工,不超审批面积、高度,统一外立面(构造)等。对于不按批准的面积、层数及户型施工的,农户应依法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建房户自行承担。按照小区建设进度及时跟进,确保在地基放样后一年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七、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街道另行研究决定,其补充内容、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办法自2020年9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云和县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