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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002654913/2020-2346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24 0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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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生态环保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充分发扬“云和铁军”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在环保工作的新起点努力实现新作为。

一、主要工作做成效

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100%;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25。PM2.5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的年均浓度达标率为100%。截止2020年11月,我县10个地表水常规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8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100%;出境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预测考核结果为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优良,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级保护区Ⅱ类水质要求。

(一)深入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1、高标准打好治气硬仗。印发2020年治气计划,实施施工业窑炉综合治理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夏秋季臭氧污染阻击战、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以木玩行业为重点的特色行业整治成效,制定《云和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方案》,完成浙江云和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完成1个VOCs治理任务(浙江永安玩具有限公司)、1个臭气异味治理项目(云和县清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个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浙江优贝尔玩具有限公司)和4台工业炉窑治理项目,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通过建成并投入使用,部门联动多次联合上路抽检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营运柴油货车超过20辆(含)的使用大户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2020年3月,我县被省大气办评为“清新空气示范区”。

2、高标准打好治水硬仗。印发2020年治水计划,启动“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完成云和湖(紧水滩水库)生态安全评估,制定云和湖(紧水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保持方案,园区分质废水处理站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全力指导浙江云和工业园区内的288家企业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并最终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完成“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完成雾溪水库、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并报上级审批。

3、高标准打好治土硬仗。印发2020年治土计划,出台《云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10个,涉及面积123.49平方公里,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善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超标点位的“对账销号”,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对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高标准打好治废硬仗。印发2020年治废计划,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印发《云和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2020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开展医疗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和污泥弃渣四大专项检查,推广使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引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和固体废物鉴别工作,特色行业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项目实现“零”的突破。

(二)践行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1、深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按照《云和县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路径,举办第三届生态环境与健康云和论坛,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出“云康养”指数、出台全国首个生态产品政府补偿性采购办法,挂牌出让全国首宗“生态地”等,全力打好“环境与健康牌”,并在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做经验介绍。

2、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根据省美丽办要求,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目前已按照完成所有台账资料报送工作。

3、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美丽云和我是行动者”环城跑公益活动,15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在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5.22生物多样性日保护宣传活动。

4、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起草了2020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点以及工作计划,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无废城市建设等十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已按照县改革办要求提交年底考核台账资料。

(三)持续完善环保审批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监管水平

1、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空间、总量、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环评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截至目前,完成环评审批项目68个,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登记表备案22个,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查2个。

2、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县跑改办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材料、简化流程、拓展办事渠道,努力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在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方面,截至目前,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项目22个,告知承诺审批项目48个。  

3、全力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为全面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我局按照“摸、排、分、清”四个步骤,分阶段开展工作。截至2020年8月31日,我县已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累计完成发证企业41家,整改后发证企业1家,完成登记企业794家。

(四)全面加强执法,切实维护全县生态安全

1、严格环境执法“零容忍”。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人次,行政处罚立案14家,共处罚金额106万余元。接受处理信访96件,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度95%以上。同时,按上级工作安排,对我县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十二月底,共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49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10次,共检查企业8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9个。

2、认真落实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反馈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落实。截至目前,涉及我县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4件,整改问题5个,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6件,整改问题9个,均已整改到位,均已办结。二是对华东督察局督导点位问题和长江经济带排查问题进行办理、落实。我县共接到华东督察局督导点位问题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个,接到长江经济带排查问题3项,目前已完成2项整改。

3、全力做好第二轮环保督察迎检。今年9月份我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全力开展开展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督察期间累计受理中央督察组信访交办件4批次,共4件,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所有交办件全部顺利办结,圆满完成迎检工作。

(五)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壁垒,精准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1、强化监管属性,筑牢医弃处置防线。下发《关于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工作的通知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从源头上将医疗废物进行分区、分类,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并及时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2、强化监测属性,筑牢环境质量防线。紧盯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加强对云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3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遗氯及粪大肠菌群等重要指标的监测,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粪口”传播。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增加到每月2次。

3、派出驻企服务员,开展“一对一”服务。我局把深化企业“四服务”与推进复工复产紧密结合起来,挑选政治素质好、担当意识强、在涉企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干部担任驻企服务员,深入企业“一对一”开展驻企服务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复产前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员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提前做好返工人员摸排登记和防控预案。在服务过程中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与困难,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将问题与困难在第一时间内予以解决,更加直接高效地将服务工作体现在实处。

4、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方便企业复产复工,我局实行了环评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从申报环评文件到送达环评文件批文,中间各环节由审批科室代办,并开通了环保服务咨询热线,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保问题。为帮助企业做好排污许可发证工作,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并建立了微信群、设立专项热线电话,对企事业单位申报和登记的技术要点、流程进行宣传、培训、指导和答疑。针对许多企业和群众因缺少专业知识,导致无法自行完成填报的问题,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入企上门办”、“预约一对一” 、“网上手把手”等服务,协助业主填报。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环保基础设施仍待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工艺落后,收集处理效率不高;城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不彻底;垃圾填埋场覆膜、雨水收集不彻底;餐厨垃圾收集未在全县铺开。

(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存在风险指标。能源双控考核指标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中的否决指标,2019年我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能源双控考核任务,可能直接影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结果。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治气方面。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措施,鼓励、引导木玩行业油性漆改水性漆,力争水性漆占比90%以上,持续巩固提升木玩行业、阀门行业废气治理成效,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力度。

2、治水方面。出台“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均溪国控断面、紧水滩近坝国控断面和雾溪水库饮用水源走航监测,制定“一源一策”,加强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3、治土方面。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在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编印宣传画(册)、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加强政策解读。

4、治废方面。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广使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逐步规范处置实验室废物,建成并启动运行小微产废企业工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力争成为全省第一批创成“无废城市”县域。

(二)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1、实施生态创建。积极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度的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任务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查情况上报工作。

2、强化生态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制度,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小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办理,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考核任务。

3、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编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三)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深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探索VOCs等重点污染因子健康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臭氧及其前提物大气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继续加强III类企业及集中污染处理设施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2、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环境监测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站2个,空气自动站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10个,进一步健全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全市“花园云”平台,为云和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准确的数字支撑。

3、推进污染企业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在滚漆及阀门行业安装一套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的“智慧环保”系统,利用先进的现代信息化技术,对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实现运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数据挖掘、空间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等对污染行为高效管控,确保滚漆及阀门行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问题整改

1、保持生态执法高压态势。聚焦水、气、土、废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真查实处,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企业和两年内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进行检查,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执法“零容忍”,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效。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督办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现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环境安全隐患,对全县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常态化巡查,特别加大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的巡查力度,指导督促开展问题整改。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两手抓、一起抓,不断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继续通过周一夜学、“两学一做”学习等形式,并结合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牢固全局干部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一支“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的生态环境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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