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实行积分制管理促进教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发展活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依据全国教育大会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37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实行积分制管理促进教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教人〔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立以教师发展积分管理的改革机制,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注教师成长,客观记录教师成长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师德,把握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二)注重实绩,分类评价。根据我县教育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以及教师所在学校(幼儿园)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从教学段等进行分类评价。 (三)客观记录,分级审核。客观记录教师的工作状态,按照德、能、勤、绩、廉等维度全方位记录教师从业的全过程。教师个人按学期申报,学校、县教育局相关科室根据管理权限实行按学期分级审核。 (四)合理运用,有效激励。县教育局和相关科室可以根据激励需要,将评价结果与教师职评、评优评先、名优教师评选、干部培养任用、年度考核、绩效分配等结合,进行合理运用。 三、评价对象 本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教师)。 四、积分评价内容 (一)师德修养。主要对教师应该具备的师德风范、关爱学生、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正确的人才观与教育质量观等方面进行记录评价,基本分100分。 正向积分:对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综合荣誉、教育系统综合荣誉或称号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以及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合格等次等方面予以正向计分,上不封顶。 反向积分:对教师有党纪、政纪、法律追究追责行为,或师德负面清单的行为并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在追责期内扣100分;学生、家长满意度低的,酌情扣分。承担责任工作(安全工作、考试相关工作等)出现失职情况的,酌情扣分。反向积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二)爱岗敬业。主要对教师的履职适岗情况进行记录评价。主要反映教师的学历、从教经历、任职情况,工作量、出勤情况,承担其他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情况(担任中考、学考、选考、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教育人事评审、考试、各类活动赛事的监考、阅卷、评委等),以及岗位贡献情况。 (三)教学相长。主要对教师的专业成长、育人能力、学习培训、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记录评价。主要反映: 1.学习培训情况(根据教师培训平台进行评价)。 2.教育教学能力(侧重指导学生的成就),主要记录教师在德育(班主任、团、队工作)、智育、体育、美育、科技教育以及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等活动中所任教班级学生所取得的成绩情况;同时还包括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成长。 3.教育科研能力(侧重教师本人的成就),主要反映教师本人撰写的论文、参与的课题立项或获奖以及发表情况。还要记录教师以下方面的能力成长: (1) 命题能力,即参加县、市、省、国家级命题情况; (2)课程开发,即参加校、县、市课程开发,教材编撰情况; (3)现代化教学能力,即运用信息技术、实验技术、数据技术精准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开展网络教研的能力; (4)引领示范,即主要记录县学科带头人以上的“名师教师”示范、引领、辐射情况; (5)专业获奖,即参加其他教科研各类比赛、评比获奖情况。 五、申报与审核 (一)个人申报评价,通过管理系统,教师每学期末申报一次,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二)按照隶属关系,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幼儿园)在教师申报结束后完成第一次审核; (三)按照业务职能归口,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第二次审核; (四)按照业务职能归口,市教育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第三次审核,完成最终核定。 总体要求:个人诚信申报,审核责任到人。 六、赋分 (一)赋分项目库建设。县、校级赋分项目在市级项目基础上根据县、校情增添各自赋分项目,建成各自赋分项目库,形成各自积分体系,用于教师激励和教育管理。所设项目应是面向县、校广泛开展,且由教育部门为主组织的活动、比赛等。 (二)赋分项目管理。每学年初,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根据重点工作的变化提出增加或调整赋分项目,经评审后纳入县级、校级赋分项目库,采取“谁申报,谁组织,谁审核”的办法通过教师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积分管理是我县教育进入新时代涉及每一名教师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教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旨在激发队伍活力,促进教师发展,提升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更好落实工作,县教育局将成立教师“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定华 副组长:叶永信 成员:陈仕辉、王晓春、林定跃、蓝华生、戴志敏、徐美长、 钟铁军、谢向红、叶云祥、刘卫民、叶梅珠、孙静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晓春同志兼任,负责“积分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附件:《云和县教师积分制管理赋分表》 云和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