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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作者: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朱梅丽  发布时间: 2020-12-02 15:52:25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阳光规划、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定的“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予以公示:

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位于梯田景区内,后交线北侧,天籁云和景点西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284.5㎡,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3)/交通场站用地(S4),规划设计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1日;共计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再对此条件进行优化报批。

 附: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联系电话: 0578-5535092            联系人:何先生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日

 

附:

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云和县域总体规划》、《崇头镇域总体规划》、《云和梯田景区总体规划》、县旅发中心关于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出让条件设置的建议及相关技术规范,拟定云和梯田景区二级游客中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1.用地面积: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284.5㎡;

2.容积率:≥0.08,≤0.1;

3.建筑密度:≤10%;

4.建筑限高:≤6m;

5.绿地率:≥25%。

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说明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3)/交通场站用地(S4)。

2.用地范围:具体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详见附图),地块边界点坐标(绝对坐标)详见电子文件。

3.适建建筑类型:商业、交通驿站等建筑及停车场。

4.建筑日照:规划建筑的日照、间距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建筑后退:地块沿后交线的建筑后退按公路管理要求进行控制(交通驿站建筑除外)。

6.出入口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地块东侧。

7.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52-2018)进行计算。

8.建筑景观:严格按照“中国最美梯田风情旅游小镇”的定位来设计建筑景观。

①区块内建筑的高度、材料、色彩、风格应相互协调;

②建筑外立面应采用高档材料进行装饰处理。

9.建筑节能:其房屋外墙、屋面、门窗必须使用建筑节能材料,节能设计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规定,按规定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

10.建筑抗震:按六度设防要求设计。

11.绿化配置:绿化景观应采用地面绿化、建筑垂直绿化及屋顶绿化相结合的立体绿化体系,绿化面积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52-2018)进行计算。

12.场地控制标高:地块内场地及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应根据周边的规划道路进行合理竖向设计。

13.停车泊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进行设置。

14.地下空间利用:相关政策按丽政办发[2013]96号执行,地下室顶部设计为绿地的,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m。地下空间建筑后退线要求与地面建筑后退线一致。

15.配套设施:电力、电信(光纤)、天然气、给水等城市管线就近引入(具体与相关部门对接);地块内排水设计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按环保要求集中处理后就近排放;地块内必须设置相应的垃圾收集点以及其他必须配备的基础设施。

三、其它

1.本规划设计条件是审批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

2.本工程涉及消防、环保、水电、安全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接,落实设计内容。

四、特别约定

1.受让用地范围内的一切配套设施均由受让人承担建设。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定线放样、面积预测等中介有偿服务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由买受人自理。

3.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图审、施工、监理。

4.其他未尽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

 

附图:

附件2:二级游客中心拟用地范围图 (套竣工图)-Model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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