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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住建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专项审计整改结果
索引号:002654219/2020-22067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1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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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专项审计整改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在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云和县审计局对我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云和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19年第2号),我单位对审计整改任务清单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云和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

(一)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4.13万元。

具体内容:审计抽查发现县住建局和县委党校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一是2019年2月县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艺都工艺厂厂房工程已竣工验收,至审计日县住建局未将建筑安全施工费6.78万元退还承建单位;晋丰房产公司缴纳的滨江花园东区物业保修金已满8年,剩余0.42万元保修金至审计日县住建局未退还。二是县委党校卫生间改造工程2017年2月已完成价款审计,工程款6.93万元至今未支付。

整改措施:我局已于2019年4月30日退还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艺都工艺厂厂房工程项目建筑安全施工费6.78万元。云和县滨江花苑小区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于2017年7月底到期,截至目前,云和县晋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向我局提出住宅物业保修金退还的申请。现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云和县晋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将保修金账户剩余资金0.422万元经公示于2019年5月24日转入滨江花苑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二)未按规定规范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

具体内容:2017年1月至今,云和县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仍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并支付检测费。2017、2018年全县共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23个,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的单位共66家,其中民营企业47家。

整改措施:根据云和县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我局制定《云和县建设项目工程防雷检测费用相关政策落实整改实施细则》。我局委托志正公司作为采购防雷检测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单位为浙江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服务期三年,今后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由我局委托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企业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具体内容:1.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设置不合理条件。经抽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5月6日云和县房建市政类23个工程招投标公告,公告要求投标人须为丽水市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名录中企业。该名录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征集、公示等程序确定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施工企业。在征集公告中要求:“市外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在公布通知中要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原则上须从名单中选择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三级资质的项目原则上从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名单中选择施工企业”。上述要求系不合理要求。

整改措施:我局未制定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相关规定。丽水市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企业名录是由丽水市建设局制定的,我局和县公管办执行上级规定。根据2019年9月20日颁发的《浙江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19】406号)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通知》(丽公管办〔2018〕10号)文件精神,取消了丽水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及时执行了该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主管部门信息公开不充分。

具体内容:部分主管部门发布涉企财政补助政策通知时未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发布,如:县发改局由各乡镇(街道)、主管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县住建局直接电话或信息通知,县经商局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通知。

整改措施:1、已将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云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云建设〔2019〕99号)文件在云和县政府网里面的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示。2、今后,有关涉企的奖励政策,我局将一律及时在云和县政府网里面的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发布。

(五)个别涉企财政补助政策兑现不及时。

具体内容:一是兑付资金耗时长。根据县经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和科技局提供涉企补助表,2016至2018年,上述单位共发布20个涉企财政补助申报通知,兑付资金8368.08万元,从通知发布到财政资金兑付到企业平均用时205天,耗时最短94天,最长452天。如县发改局兑付201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企业2016年3月4日申报,2017年6月27日资金才拨付到企业,历时452天。二是发布通知时间迟。县住建局2018年10月9日发布2017年建筑企业优惠政策兑现资金通知和2017年度“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奖励资金,2019年1月28日和4月3日才将资金兑付至企业。

整改措施:我局与云和县财政局于2019年10月18日联合发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每年的4月底前向县住建局提交上一年度的建筑业奖励政策项目的申报材料。已开通产业服务兑现平台,以后建筑企业奖励金一律走线上流程,真正做到便民、高效,今年我局已于8月份完成了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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