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588/2020-21882 | 主题分类: | 中共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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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文号: | 云政务党组〔2020〕18号 |
中心各科室:
《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共产党员示范岗评比制度》已经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产党员示范岗评比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心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中心窗口岗位的服务水平,给接受服务的老百姓带来更好的体验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员示范岗评比活动,并形成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中心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作风转变,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新形象,为建设“温和、柔和、平和”的大厅氛围提供精神动力。
二、“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
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三、“党员示范岗”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1、党性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15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分)
(2)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5分)。
2、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15分)
(1)牢记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5分)
(2)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5分)
(3)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到底地为群众办事,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5分)。
3、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28分)。
(1)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2分)
(2)工作场所醒目摆放“争创党员示范岗”标牌(2分)。不摆放标牌发现一次扣1分。
(3)模范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中心良好形象(20分)。
①免点以外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没有免点的算离岗,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③串岗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④上班时间吃早点,发现一次扣1分;
⑤着装不整洁、怪异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⑥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⑦有不文明言行,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
⑧办公室环境脏乱、办公用品摆放无序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维护党的团结(2分)
(5)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2分)。
4、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22分)
(1)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5分)
(2)认真执行“一窗受理制度”和“延时、预约、错时服务制度”,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5分)
(3)善于创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4分)
(4)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4分)
(5)办件速度快质量高,作业突出(4分)
5、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20分)
(1)带头树立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社会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5分)
(2)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5分)
(3)诚实守信,公道正派(5分)
(4)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5分)
6、加分项目
(1)积极为机关建言献策,被采用的每条加2分。
(2)加班加点热心为单位办事的,便捷快速为服务对象带来方便的,每件加加2分。
(3)受上级或媒体表彰的,适当加分。其中获得国家业务部门表彰的加5分;受省级业务部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市直有关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群众表扬的加1分。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取得前三名或获得奖项的加2分。
(5)积极向党报党刊和上级网站投稿,被采用的每篇加2分。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立即取消“共产党员示范岗”争创资格。
(1)党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2)因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受到诉通报批评;
(3)在机关建设和工作中存在不学习、不作为、不进取、不落实、不为民、不协作、不守纪等问题受到行政问责;
(4)被上级巡查暗访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5)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评选办法
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量化计分,择优确定的办法进行评选。
1、“党员示范岗”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30%左右。
2、考核工作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由中心党支部负责,抽调支部委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组,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组织和日常考核。
3、按照干在平时、查在平时、评在平时、促在平时的工作思路,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进行考核。
五、评比结果运用
1、积极参与争创活动的共产党员在各类先进评选中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资格。
2、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和推荐,须有一定比例从获评年度“党员示范岗”的党员中产生。
3、向获评“党员示范岗”的窗口单位发送喜报。
解读机关: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8-51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