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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315/2020-23536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11-10
文号: 云交〔2020〕6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YHD17-2020-0002
有效性: 有效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和《云和县城市公交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 杨树英  发布时间: 2020-11-10 14: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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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公共交通发展的主导作用,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持公共交通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云和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城市发展公交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41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两个评价办法。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云和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方便百姓出行为目的。通过规范公共交通行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公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和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评价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价内容

(一)服务质量:规范运营、规范操作、文明服务等情况;

(二)营运情况:班次总量、班次准点率等情况;

(三)车辆设施:车容车貌、车辆标识、服务设施等情况;

四、评价方式

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每条线路考核的车辆应不少于50%)。由交通部门在次年1月份负责具体实施,并将评价结果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共交通经营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总分在70—89分之间(含70分)为良好、总分在60—69分之间(含60分)为合格、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服务质量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较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1—2人交通责任事故;

(二)发生重大群体事件、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社会秩序的;

(三)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拒不接受监管、配合评价的。

云和县城市公交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方便百姓出行为目的,以规范市场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舒适、快捷”的城市公交出行环境,促进我县公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和县城市公交企业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和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评价工作由交通部门和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价办法

(一)绩效评价采取年终考核的办法,由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价结果由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考核汇总,并进行公示,公交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二)绩效评价指标

1.产值指标(10分)

以2018年每公里营运成本1.96元/公里为标准,每增加0.1元/公里扣1分。

2.服务指标(50分)

服务指标根据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情况确定。优秀得分100%;良好得分90%;合格得分80%;不合格不得分。

3.安全指标(20分)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该项指标不得分。

(2)出现一般责任事故的,每发生1起扣5分。发生责任事故死亡事故(死亡3人以下)的,每起扣除10分。

(3)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扣分。

4.维稳指标(20分)

(1)发生责任重大群体事件,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社会秩序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2)公司经营平稳有序的,不扣分。

四、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总分在70—85分之间(含70分)为良好、总分在60—70分之间(含60分)为合格、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年度评价合格的公交企业,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综合财政补贴政策,优秀的享受100%财政补贴,良好的享受90%财政补贴,合格的享受80%财政补贴。

(二)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公交企业,在评价结果公布15日内向县交通运输局递交承诺书和整改措施,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意见,决定享受地方政府综合财政补贴百分比(财政补贴不超过80%)。

五、结果应用

通过综合绩效评价,促进我市公交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提高,为市民提供便捷、经济、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建立科学、合理、严谨的公共财政补贴体系,推动我市公交客运行业长效发展。

(一)评价结果作为公司领导班子业绩评价和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鼓励公司建立与评价结果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六、监督管理

(一)评价小组成员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失职、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侵犯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交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由所属国资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0日起试行。

附件1:《云和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2:《云和县城市公交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云和县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项目指标内容分值指标说明扣分标准
服务质量规范运营20(1)持证上岗,亮牌服务;

(2)按规定提前上岗,检查服务设施;

(3)督促乘客刷卡、投币。

(4)根据天气变化开启空调;

(5)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引导乘客换乘后续车辆;

未按规定操作的每项扣4分。
规范操作20(1)行车途中严禁接、打电话(可使用蓝牙);

(2)行车中不穿拖鞋、高跟鞋;

(3)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

(4)严禁抢道、占道,严禁超车、闯红灯、压双黄线;

(5)平稳停车,车停稳后开车门;平稳起步,乘客上下完毕并关好车门后起步。

未按规定操作的每项扣4分。
文明服务10(1)微笑服务,态度和蔼,耐心回答乘客问询,做到有问必答;

(2)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推广使用普通话服务,彬彬有礼;

(3)尊重乘客,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乘客;

(4)主动报站,方便乘客上、下车。

(5)向乘客进行文明乘车和安全防范的宣传。

未按规定操作的每项扣2分。
服务公开10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经查实每次扣2分。
小计60分

加分加分项10受县级以上单位、媒体表扬。每次加2分。
营运秩序首末班时间5按照公交时刻表严格执行。首班时间误差正负2分钟以上的不得分;末班时间延迟10分钟以上或提早的不得分。
日总班次5班次执行率达到95%班次执行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始发站发班准点率5实际发班时间预排班时间前后误差不超过5分钟。按照不准点班次占总班次比例扣分。
改道、改班5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如需改道改班提前一日于各媒体公示公告。未提前公示公告扣5分
小计20分

车辆设施车辆标识5车辆前后路牌规范、清晰、醒目,与行驶线路一致。任何一项缺失或不整齐扣3分,扣完为止。
在规定位置标明经营者名称、线路示意图、投诉电话。
车厢内应标有“禁止吸烟”、“爱心座”等服务提示标识,并保持完好、整齐。
无人售票车应无人售票语言提示或无人售票标识,车门标有“上车门”、“下车门”标识。
服务设施5电脑报站器、刷卡机、投币箱、下客铃工作正常,声音清晰。任何一项失效扣1分.扣完为止。
座椅、靠背、扶手杆、立柱齐全完整,安装牢固无松动。
车厢内配备安全锤、灭火器和垃圾桶,并固定安装。
投币箱醒目处张贴有价格标签,配备正式有效车票。
车容车貌5车身外表应光洁,无污迹。任何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5车厢内物品放置有序,无杂物,座椅地板卫生整洁。任何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20分

附件2








云和县城市公交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号指标内容分值指标说明扣分标准

营运成本控制10分以每公里成本1.96元为标准。每增加0.1元/公里扣1分。

服务质量50分服务质量得分按照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得分进行折算。优秀100%得分,良好得分90%,合格得分80%,不合格不得分。

安全指标20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发生责任事故死亡事故(死亡3人以下)。每起扣除10分。

出现一般责任事故。每发生1起扣5分。

维稳指标20分发生责任重大群体事件,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社会秩序。一票否决。

总分100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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