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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云和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002654403/2021-23956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0-10-15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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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云和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现将《云和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云和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知》(丽教党委〔2020〕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学校育人环境,结合云和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廉丽水”“清廉云和”“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强化风险防控为重点,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打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四位一体的清廉学校,为全面推进教育提质,建设高水平的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部署、示范引领、深化推进、全部覆盖”的工作思路,对县域内的中小学校分三年(2020年至2022年),按学校数的20%、50%、30%比例进行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评价考核,确定2020年为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示范推进年”、2021年为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深化建设年”、2022年为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全面覆盖年”的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五个一”行动,提供一批优秀案例、开发一批校本课程、梳理一批权力清单、形成一批活动品牌、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到2022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师生依法治校、清廉从教、诚实守信的意识显著增强,校风、教风、学风、作风明显改善,清廉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清廉学校的建设成果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提升。

三、建设标准

参照《丽水市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评价体系(试行)》执行。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清廉制度规范行动,提供一批有制度严执行的优秀案例

进一步建立、完善学校相关制度,强化学校内控机制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外出集体培训、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落实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学校党政工作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学校“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民主科学,班子记录、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落实学校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主要负责人“七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制定、严格落实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作调动、干部选拔、岗位聘用、招生考试、教辅资料、经费使用、物品采购、基建后勤、食堂小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严肃财经纪律,学校依法依规支配资金,规范支出管理。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严格执行党务、校务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机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开展清廉课堂普及行动,开发一批清廉教育校本课程

  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整体规划,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清廉教育进课堂,使清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编写清廉校本教案、校本教材,把清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环节,融入育人全过程。结合党团队建设,组建师德、法纪宣讲团,定期开展师德、法纪宣讲,把清廉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机结合起来。结合研学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开展清廉教育。

(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行动,梳理一批学校权力清单

  深化阳光工程建设,聚焦招生、招聘、招标、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合作办学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学校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权力重要程度、易发概率及后果等因素,分高、中、低三级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建立防控体系,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及时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健全制度机制,及时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有效管用的“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做到“一校一册”,从而强化学校“小微”权力制约监督。

(四)开展清廉文化打造行动,形成一批清廉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深入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打造独特的清廉示范基地。分类制定教师、职工、干部、学生清廉公约,倡导清廉、诚信、公正、守法的行为准则,将签订清廉公约纳入每学年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新任教职工、新入学学生、新任班主任、新任干部、新党(团、队)员等专项清廉教育方案,将清廉教育作为岗前“必修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利用校园文化节、社团活动节等校内外活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开展清廉书画、清廉故事、清廉情景剧、清廉微电影等艺术创作、表演展示活动。分批分类开展全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党建考核,适时开展总结提升、经验交流、互学互促活动,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校园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

(五)开展清廉环境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清廉学校示范基地

  利用好学校外立面、宣传栏、专题馆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好学校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廉学校建设专栏,在校园开辟校史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清廉图书专柜等阵地,组织开展主题征文、辩论、演讲、作品展示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优秀典型案例、事迹、人物和崇廉尚廉的乡风、家风、校风、班风。发挥美术、数字媒体等学科、专业优势,结合党章党规学习和清廉学校建设、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创作清廉漫画,定期发送给清廉主题短语或微信,讲好清廉故事,开展警示教育,传播清廉理念,营造弘扬清廉、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示范推进阶段(2020年5月—2021年2月)。一是开展清廉学校制度执行优秀案例征集、“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整理,开展清廉教育校本课程评比、说课展示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20%的第一批清廉学校示范点;二是经验推广,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征集的优秀案例、校本课程、说课活动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展示,促进交流学习。

(二)深化建设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2月)。一是全面推广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并在全县中小学校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印发《云和县中小学校“小微”权力管控手册》;二是开展一次清廉校园文化品牌展示评比活动,各校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具有观赏性、教育性的展示活动,推进清廉文化传播;三是培育第二批示范校,开展第二批优秀案例征集和清廉学校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做好相应宣传展示。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2月)。一是品牌化,打造清廉学校文化、清廉课堂、清廉学校品牌,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清廉学校品牌;二是规范化,完善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评价体系,形成一套规范化、可操作、可复制的清廉学校建设机制,并通过案例、论文和课题的形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是长效化,充分运用清廉学校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形成云和清廉教育建设理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要对标对表,确保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纳入对学校(单位)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和学校大党建考核。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清廉学校建设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对示范校建设工作突出单位的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教师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培训考察等方面应予优先考虑,出台考核细则,制定奖惩机制,切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清廉学校示范校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推广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建设的有效做法,促进校际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点带面。要加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为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云和县清廉学校示范校分批建设计划表

        2.丽水市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评价体系(试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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