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681/2020-18402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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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白龙山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文号: | 白龙山办发〔2020〕25号 |
各科室、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科网格员的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治理的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云综办[2018]8 号)、《关于 2018 年度全科网格员经费分配的意见》(云四平台办[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白龙山街道所属全科网格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作实绩作为量化考核、报酬发放的唯一标准,实行“考评制”管理,体现“干好干坏大不一样”原则,形成“多劳多得、奖优汰劣”的鲜明导向。
三、考核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社会治理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各驻村干部、村干部等对网格员进行打分,其中社会治理办公室占比40%,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占比40%,各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占比 20%。以网格员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作为打分的主要依据。
四、工资发放
根据 2020 年全科网格员的工作经费,各行政村的网格员以岗位工资作为基本工资(详细见附件),依据社会治理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各驻村干部、村干部的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发放,综合评分优秀的,发放120%工资;综合评分称职的,发放100%工资;综合评分不称职的,发放80%工资。
此外,按照每位网格员在丽水市基层治理信息平台事件上报信息数给予相应的补助,每人每月完成20条及以上的,补贴200元;没完成20条的,每少一条扣10元,扣完为止。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丽水市基层治理信息平台20条信息)任务的,年终综合考核将为不合格。
社区全科网格员的工资按照每年社区网格员的经费及人数,结合业务科室及社会治理办公室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年底按照网格员完成的工作实绩,视具体情况发放年终考核奖金。
五、考核等次确定
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分3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网格员总数的20%。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全科网格员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考核为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一个年度内一次考核不称职的网格员,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的网格员,下个年度不得聘用。
(二)本年度内,有下例情形之一的考评等级定为不称职,并予以解聘。
1.在网格工作中受到群众多次申告投诉,或经问卷(电话)测评群众评价差的;
2.因工作不到位受省、市书面通报一次以上并影响年度“平安县”建设成绩的,或受县级书面通报批评二次以上,或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经调查属实的;
3.网格内发生较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如发生群体性事件、较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重点对象失控或滋事等),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或非常被动后果的;
4.因事、因病而致两个月时间连续不能在岗或不适于从事全科网格员工作的,由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取消考评资格。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5.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6.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违纪处理的;
7.本人违反“三改一拆”政策,有违章搭建行为拒不整改的;
8.其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本考核办法由街道网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