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39/2019-20366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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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10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关于印发云和县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9〕8号)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及集体审议,并经县政府同意,出台了《云和县发改局等3部门关于公布云和县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2019〕3号)。
一、出台背景
开展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实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已被确定为丽水市2019年度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
二、主要内容
云和县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500元/生.学期。托管服务收费按学期收取,因故未参与托管服务和中途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托管服务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的按1个月收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学校予以适当减免托管服务费。自2019年春季入学起开始执行,试行一年。
三、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78-51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