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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139/2019-20364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9-07-19
《云和县发改局等3部门关于调整云和县云和中学学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云和县发改局  来源: 云和县  责任编辑: 顾伟东  发布时间: 2019-08-05 17:20:31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19/8/5/art_1229379244_1745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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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云和中学现行的学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近年来,为适应新课改和新高考制度的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的办学成本不断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建议和公开征求意见及集体审议,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调整云和县云和中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学费标准由现行的1200元/学期•生调整到1800元/学期•生。

2.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开学时开始执行。对现已在校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学生毕业。

3.学校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如学生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终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代管费按退学时的实际发生额结算退款。

三、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78-5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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