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833/2019-19925 | 主题分类: | 财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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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文号: | 云财预执〔2019〕7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县财政局和人行云和县支行制定了《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16〕5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进2019年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执〔2019〕27号)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为统领,以现代安全、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为核心,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支撑软件”原则。电子化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共同遵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的《国库业务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等各项规范和标准文件,以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和《财政业务规范》。同时,各参与方要统一各自系统内的电子印章、信息安全等基础环境安全软件,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坚持“确保安全、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原则。电子化改革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任务重,因此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分步推进改革。
3.坚持“统一组织、不违反现有制度”原则。电子化改革在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统一组织安排部署下开展。实施电子化改革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仍执行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革范围
电子化改革范围包括财政实拨、国库集中支付、对账报表等业务。第一步上线财政与国库(含人民银行国库和商业银行代理支库,下同)实拨等业务,第二步上线财政、国库、代理银行间的授权支付额度、授权支付清算、直接支付额度、直接支付清算等业务,第三步上线预算单位支付业务。
2.系统建设
按照省厅的标准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要求,部署我县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业务系统的部署维持原方式不变,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共享省级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认证系统采用全省统一的系统和设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的专用通讯网络,通过各自内部网络连接到省级,统一从省级集中接入联通。代理银行的系统部署模式由各银行自行决定,网络连接仍采用原连接方式。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保障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云和县财政局、人行云和县支行联合发文,成立由县财政局副局长、人行云和县支行副行长、预算执行局局长、人行云和县支行营业室主任,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副行长、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和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预算执行局,主要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下设2个工作组。
1.业务组:由财政局预算执行局、人行云和县支行营业室、县核算中心和各代理银行营业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过程中的业务梳理、改革方案实施和计划安排、梳理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拟定业务规则及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相关业务联络等。
2.技术组:由财政局信息中心、人行云和县支行信息维护、各代理银行科技部门人员和技术供应商组成,主要负责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过程中的设备采购安装、网络联通、系统调度、技术支撑和技术协调等。
二、实施计划
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原则统筹推进,按照省厅的要求做如下安排:
2019年6月底前,国库实拨等财政与国库间业务上线; 2019年7月底前,财政、国库、代理银行间的授权支付额度、授权支付清算、直接支付额度、直接支付清算等业务全面上线;2019年8月底前,预算单位(见附件)支付业务试点上线;2020年分批实现预算单位支付业务电子化全面上线。电子化业务上线后采用纸质与电子化并行模式,平稳运行三个月后,由业务相关方商定是否取消纸质与电子化并行模式。
三、电子支付应急预案
针对各种突然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如连续一个工作日以上网络不通、停电、硬件故障等情况下,业务的处理方案:
(一)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报业务各方;
(二)电子支付运行后,纸质单据保留法律效力,作为应急方案;
(三)业务系统故障时采用纸质单据办理业务;
(四)双方网络间故障时采用光盘传递电子凭证;
(五)遇新增业务电子支付无法支撑时同样采用纸质单据开展临时业务。
附件:2019年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单位
附件
2019年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单位
序号 | 单 位 | 单位编码 | 代理银行 |
1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301001 | 工行 |
2 | 中共云和县委党校 | 201001 | 工行 |
3 | 云和县会计核算中心 | 310004 | 工行 |
4 |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 302001 | 工行 |
5 | 云和县审计局 | 323001 | 农行 |
6 | 云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606001 | 农行 |
7 | 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21003 | 农行 |
8 | 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 628008 | 农商行 |
9 | 云和县赤石乡人民政府 | 628007 | 农商行 |
10 | 云和县人民法院 | 306001 | 农商行 |
11 | 云和县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 628019 | 农商行 |
12 | 云和县水利局 | 317004 | 建行 |
13 | 云和县江滨实验小学 | 303005 | 建行 |
14 | 云和县第二中学 | 303024 | 建行 |
15 | 云和县云和中学 | 303025 | 建行 |
附件:~$预执[2019]7号:关于印发云和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