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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19-1842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6-17
文号: 云教幼〔2019〕5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学年全县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的通知
云和县教育局  来源: 云和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9-06-25 09: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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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县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2018学年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全县各幼儿园 

二、评估考核内容 

1.等级园考评。一级、二级、三级园督导考核参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指导》的具体评估细则。 

2.准办园考评。准办园督导考核参照《浙江省准办园标准》、《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指导》的具体评估细则。 

3.学年度其他专项工作考评。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确定的本学年专项工作内容,幼儿园完成落实情况。具体评估要求详见附表。 

三、评估考核时间 

2019年6月20日—6月21日(具体时间以各评估考核组通知为准)。 

四、评估考核程序 

1.各幼儿园在6月18日前做好自查自评及台账准备工作,填写好其他相关表格,打好自评分,于6月19日前将纸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上报县教育局幼教中心。 

2.各联动互助小组组长、教学点上线幼儿园负责人要负责指导下属幼儿园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和台账整理工作。 

3.评估考核组到幼儿园听取园长学年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档案。 

4.评估考核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 

5.评估考核结果发文公布。 

五、评估考核结果运用 

综合幼儿园各项督导考核成绩,确定幼儿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优秀、良好的幼儿园,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4号)精神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其暂停办园并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继续办园。 

六、评估考核组成员 

本次督导评估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及我县妇计中心、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对幼儿园进行评估考核。 

七、其它要求 

1.各幼儿园将《幼儿园考核基本情况登记表》《教职工名册表》、获奖名单及证书复印件、获奖统计表(同时上交电子稿一份)等资料盖章,于评估考核结束后交由考核组组长带回核实。 

2.评估考核用表、评估考核日程安排表及考核登记表等下载地址:云和幼教钉钉群。 

云和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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