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9-1837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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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15 |
文号: | 云教办〔2019〕8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教计〔2014〕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云和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和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试行)》
云和县教育局
2019年1月30日
云和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试行)
一、校舍安全检查要求
县教育局每五年安排一次校舍安全的全面检查,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校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的校舍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做好检查台账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以校舍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二、校舍安全检查项目
1.检查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是否有更改,如发生更改是否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校园、校舍是否有未经批准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等现象。
2.检查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等位置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有无隐患。
3.检查校舍墙体、梁、柱子等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检查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园周边是否有枯树等。
5.检查食堂用火、用电安全,设施、设备有无隐患。
6.检查学校电器、供水、取暖等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校园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检查防火、防盗、体育器械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是否对师生定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教育。
9.检查要时刻关注校园环境,注意发现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险情等。
三、校舍安全检查处置
对学校校舍安全要全面检查不得漏检,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及时上报至教育局安全科。对定期进行校舍安全工作检查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将予以表彰;对违反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